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3-092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22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项目中标情况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招标人富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伟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明设备”)等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为“富源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的中标单位,现将中标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标项目的主要情况
1、工程名称:富源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
2、建设地点:富源县胜境街道海田社区
3、项目规模:新建一座日焚烧处理300吨垃圾发电项目
4、中标工程范围:(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深化设计等满足本项目施工要求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内容等;(2)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垃圾接收及贮存系统、垃圾焚烧系统、余热锅炉系统、汽轮机发电系统、烟气净化系统、灰渣处理系统、自动控制系统、电厂电气系统、渗沥液处理系统,总图工程及综合用房等;(3)设备,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备购置、装卸、运输、保管、安装、调试等工作,拟建设安装1台300t/d机械炉排焚烧锅炉、1台余热锅炉、1台凝汽式6MW汽轮发电机组等设备。
5、施工计划工期:从渣坑浇筑第一罐混凝土之日起,360日历天内完成并网发电
6、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7、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伟明设备通过联合体中标富源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承担该项目所需设备购置及安装等服务,金额约为8,640万元,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影响
本项目的中标,有利于公司扩大垃圾焚烧处理设备对外销售规模,增加项目实施经验,提升伟明环保设备的市场影响力,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及发展战略。本项目中标对公司2023年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但项目的实施有利于促进公司装备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
三、风险提示
该项目目前尚未与招标人签订正式的合同,合同签订及合同具体条款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另行公告项目后续进展情况。
四、备查文件
《中标通知书》。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3-093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22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月至8月主要经营
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行业信息披露》,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项目运营并发电业务2023年1-8月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据公司初步统计,2023年1-8月,公司及下属相关控股子公司合计完成累计发电量250,200.74万度(其中,2023年1-6月合计完成累计发电量调整为183,984.85万度,浙江省外发电量调整为84,846.75万度),累计上网电量204,888.72万度,平均上网电价0.591元/度,累计垃圾入库量769.81万吨(含生活、餐厨、污泥等垃圾,其中生活垃圾入库量735.05万吨)。
相关经营数据分区域统计如下:
■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3-094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22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9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16楼公司1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朱善银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等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王泽霞女士和孙笑侠先生、董事项奕豪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的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二)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吴钢、苏致富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3-091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22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嘉曼新能源有限公司(PT JIAMAN NEW ENERGY,以下简称“嘉曼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2、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担保余额:本次为嘉曼公司担保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2.95亿元;发生本次担保前公司无对嘉曼公司提供担保。
3、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4、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5、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2,087,913.72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198.02%,其中对外担保实际发生余额304,061.63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28.84%。本次被担保对象嘉曼公司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嘉曼公司投资、建设红土镍矿冶炼年产高冰镍含镍金属4万吨(印尼)项目(以下简称“高冰镍项目”)需要,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印度尼西亚)有限公司等组成的银团申请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5亿元的贷款,贷款期限自首个提款日起至2031年6月21日止。近日,公司、福建鼎信科技有限公司和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作为境外贷款代理行)签订《保证协议》(合同编号:(2023)进出银(浙信保)字第5-010号),根据该协议,公司同意为嘉曼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作为委任牵头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作为副牵头行)、PT BANK ICBC INDONESIA(中国工商银行印度尼西亚有限公司)(作为境内贷款代理行及境内开户行)等组成的银团于2023年9月18日签订的《贷款协议》(协议号:(2023)进出银(浙信合)字第5-043号)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公司就70%的债务份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95亿元;同时,公司控股子公司伟明(新加坡)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明新加坡公司”)以其持有的嘉曼公司70%的股权为本次融资提供质押担保,嘉曼公司其他股东亦以其持有的嘉曼公司30%的股权为本次融资提供质押担保。担保范围、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条款均以公司与上述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约定为准。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2022年4月22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议案》,拟为控股孙公司伟明新加坡公司和嘉曼公司高冰镍项目贷款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担保额度,同意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根据担保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调整担保方式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议案已于2022年5月20日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8)。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印尼嘉曼新能源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PT JIAMAN NEW ENERGY
成立时间:2022年3月24日
授权资本:100万美元
注册地址:SOPO DEL OFFICE TOWER A LANTAI 21 JALAN MEGA KUNINGAN BARAT III LOT 10 1-6, KUNINGAN TIMUR, SETIABUDI, KOTA ADM. JAKARTA SELATAN, DKI JAKARTA。
业务性质:Industri Pembuatan Logam Dasar Bukan Besi/有色金属制造业
股权结构:公司下属伟明新加坡公司持股70%,Merit International Capital Limited持股30%。
最近一年又一期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美元
■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嘉曼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印度尼西亚有限公司等组成的银团申请本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850,000,000元的固定期限贷款。公司为本次融资中70%的债务份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保证协议签订之日开始,直至相关的被担保义务的最终到期日后三周年之日(受制于任何展期、更新或变更)。公司控股子公司伟明新加坡公司以其持有的嘉曼公司70%的股权为本次融资提供质押担保,嘉曼公司其他股东亦以其持有的嘉曼公司30%的股权为本次融资提供质押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控股子公司嘉曼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并由公司对嘉曼公司贷款进行担保,是根据高冰镍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情况,并依照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嘉曼公司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因此,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有助于高冰镍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2,087,913.72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198.02%,其中对外担保实际发生余额304,061.63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28.84%;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331,913.72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126.32%,其中担保实际发生余额285,199.13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27.05%;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750,00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71.13%,其中担保实际发生余额12,862.50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1.22%。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保证协议》(合同编号:(2023)进出银(浙信保)字第5-010号)。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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