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3-037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9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扬州生物健康产业园健康一路9号联环药业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经过适当的召集和通知程序,由公司董事长吴文格先生主持,采用了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其中董事唐磊先生、独立董事张斌先生以线上视频参会方式出席,董事王广基先生、钱振华先生、潘和平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黄文韬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终止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2、3、4、5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2、3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3、关于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公告的《联环药业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23年9月22日公告的《联环药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浏览并下载。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陆琛 任艳云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3-038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并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同意回购注销1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联环药业关于终止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1,689,404股,回购价格为3.705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87,145,674股减至285,456,27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287,145,674元减少为285,456,27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 江苏省扬州市扬州生物健康产业园健康一路9号
2、联系人: 公司证券部
3、联系电话:0514-87813082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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