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3-070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交易事项的基本情况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广西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长科”、“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目前,广西长科的股东为宁波恒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运能源”),持股比例为47.15%;广西广投科元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投科元”),持股比例为46.14%;广西广投长科新材料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投长科”),持股比例为6.71%。恒运能源正与广投长科商议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提交董事会前受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6.71%股权,故本次交易最终交易对方为恒运能源、广投科元。前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恒运能源、广投科元持有的标的公司53.86%、46.14%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广西长科100%股权,从而取得其控股权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对方恒运能源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发行股份和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也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
2023年8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方案的议案》《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023年9月14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对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3】109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上交所要求公司在10个交易日内,针对《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书面回复,并对预案作相应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鉴于《问询函》涉及事项较多,公司正在组织回复,为保证回复函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经向上交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预计延期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审议重组草案及其它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后续工作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与交易各方积极沟通交易方案,有序推进本次交易相关工作。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已进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等工作正在持续有序推进中,公司后续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能否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3-069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
暨关联交易预案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对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3】109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在10个交易日内针对《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书面回复,并对预案作相应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并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及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并安排回复工作,目前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鉴于《问询函》涉及事项较多,公司正在组织回复,为保证回复函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经向上交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预计延期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进展,尽快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以前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 2023-071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13日(星期五) 下午 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09月28日(星期四)至10月12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bh@kygroup.ltd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8月16日发布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10月13日 下午 14:00-15:00举行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13日 下午 14:00-15: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陶春风
总经理:张向东
董事会秘书:白骅
财务总监:胡龙双
独立董事:张艳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10月13日 下午 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9月28日(星期四)至10月12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bh@kygroup.ltd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部
电话:0574-55222087
邮箱:bh@kygroup.ltd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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