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07月03日 11:00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38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28日以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7月3日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江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公司全体监事审议,会议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符合规定的提名人推荐、被提名人同意,提名杜江波先生、沈勇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1、公司监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管理职务,依据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2、每年发放监事津贴5万元人民币(税前)。

因本议案涉及监事薪酬事宜,公司监事杜江波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7月4日

1、杜江波:男,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

曾任君正集团董事,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乌海市君正科技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经理,乌海市君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君正集团监事会主席。

杜江波先生通过乌海市君正科技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公司541,969,920股股票,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杜江涛先生之兄,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沈勇:女,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

曾任君正集团战略发展部业务总监、总经理。现任乌海市竹翠兰香公益基金会理事、秘书长,内蒙古北方蒙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伊金霍洛旗君正矿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乌海市君正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内蒙古协泰商贸有限公司监事,锡林浩特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锡林郭勒盟君正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君正集团总经理助理。

沈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39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7月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杜建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杜建强先生将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第六届监事会组成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7月4日

杜建强:男,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

曾任新疆美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厂副厂长、厂长,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新项目基建指挥部化工项目部副经理兼BDO项目组长。现任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乌达新材料公司总经理。

杜建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37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28日以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7月3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海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公司全体董事审议,会议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符合规定的提名人推荐、被提名人同意,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张海生先生、乔振宇先生、张海先生和杨东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符合规定的提名人推荐、被提名人同意,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郝银平先生、张剑先生和王体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拟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如下:

1、公司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管理职务,依据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标准为12.5万元人民币/年(税前)。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因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事宜,公司董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近期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4日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海生:男,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

曾任君正集团副总经理、基建事业部总经理,乌海市君正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内蒙古北方蒙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现任乌海市竹翠兰香公益基金会理事,鄂托克旗教育基金会理事,乌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乌海市神华君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君正集团董事长、总经理。

张海生先生持有公司股票500,0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乔振宇:男,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

曾任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发电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负责人,君正集团电力生产委员会副主任、主任,君正集团总经理助理、供销中心总经理。现任内蒙古北方蒙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乌海如意君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君正集团监事。

乔振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张海:男,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

曾任君正集团基建事业部发电项目基建指挥部总指挥,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发电公司总经理,君正集团监事、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冶炼生产委员会主任、电力生产委员会主任,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负责人。现任鄂托克旗政协委员,乌海市政协委员,乌海市君正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经理,锡林浩特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内蒙古君正天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乌海市君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君正集团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张海先生持有公司股票7,924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杨东海:男,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

曾任君正集团经营管理部总经理、财务部副总经理、财务中心总经理,君正集团总经理助理,乌海市神华君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现任乌海市竹翠兰香公益基金会监事长,内蒙古君正天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珠海奥森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盛泰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乌海市神华君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乌海市君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监事,锡林浩特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成都柏奥特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鄂尔多斯市君正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内蒙古振声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内蒙古君正先进材料研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鄂尔多斯市京东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鄂托克旗博纳环保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君正集团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杨东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郝银平:男,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资产评估师。

现任乌海市华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主任会计师,内蒙古华兴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君正集团独立董事。

郝银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张剑:男,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高级会计师。

曾任内蒙古赛科星繁育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江苏裕灌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内蒙古乐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内蒙古星连星牧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施尔丰国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君正集团独立董事。

张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王体星:男,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

曾任北京格局商学在线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现任青岛迈纳哲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海南天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内蒙古大学高管教育中心主任,海南大学继教院EDP中心主任,中国海洋大学继教院EDP中心主任,新商界全国高管教育联盟会长,山东大学项目管理研究所兼职研究员、研究生导师,内蒙古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君正集团独立董事。

王体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40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君正化工”),为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20,000万元人民币。

●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向君正化工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1,851.65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为本、外币合计数)。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7日、5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3年度担保需求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62亿元(含162亿元,含等值外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5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乌达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编号:15100120230005549),约定公司为君正化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乌达支行订立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15010120230002953)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向君正化工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1,851.65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为本、外币合计数)。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300701261131T

成立日期:2002年5月13日

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区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崔增平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铁合金冶炼;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固体废物治理;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通用零部件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炼焦;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水泥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

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446,189.12万元,负债总额为252,055.58万元,净资产为1,194,133.5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7.43%;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82,737.54万元,净利润254,540.9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3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427,721.28万元,负债总额为228,059.78万元,净资产为1,199,661.5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5.97%;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00,207.00万元,净利润5,213.70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签署人: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乌达支行

保证人: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本金数额:中期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20,000万元整。

3、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君正化工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对君正化工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且君正化工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认为:为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公司结合2023年度担保情况及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制定了2023年度预计担保额度,有利于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2023年度预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62亿元(含162亿元,含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助于高效、顺畅筹集资金,促进业务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被担保公司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事项已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的额度为155.80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54.46亿元人民币(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数量,为本、外币合计数),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1.18%,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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