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提示性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提示性公告
2023年06月29日 02:31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4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后持股

比例低于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 本次权益变动后(截至2023年6月28日)徐云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从5.65%下降至4.94%,徐云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从48.59%下降至44.78%。

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通知,截至2023年6月28日,徐云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从5.65%减少至4.9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2019年1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156,340,000股。徐云持有公司股份8,837,000股,持股比例5.65%,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世豪持有公司股份30,948,967股,持股比例19.80%,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宗辉持有公司股份11,775,185股,持股比例7.53%,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绍满持有公司股份7,547,749股,持股比例4.83%,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开拓持有公司股份7,293,749股,持股比例4.67%,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琳持有公司股份4,812,500股,持股比例3.08%,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蕾持有公司股份3,753,755股,持股比例2.40%,为公司股东。王菟莹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股,持股比例0.64%,为公司股东。上述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5,968,905股,持股比例48.59%。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并已于2022年1月24日起上市流通,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2020年6月1日,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03,242,000股。徐云因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持股数量增加至11,488,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65%。张世豪因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持股数量增加至40,233,6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80%。王宗辉因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持股数量增加至15,307,7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53%。赵绍满因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持股数量增加至9,812,0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83%。王开拓因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持股数量增加至9,481,8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67%。张琳因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持股数量增加至6,256,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08%。张蕾因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持股数量增加至4,879,8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0%。王菟莹因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持股数量增加至1,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4%。徐云及其一致行动人因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持股数量增加至98,759,577股,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8.59%,徐云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徐云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已于2022年1月24日起上市流通。

2、2022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28日,徐云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进行减持,减持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如下:

■■

综上,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徐云持股比例从2019年1月22日首发上市时5.65%下降至4.94%,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所持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如下: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系根据上市公司2019年1月22日首发上市时的总股本计算填写。

注2: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注3:2022年5月17日,“上海蓝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蓝墨私享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与张世豪、王宗辉、徐云、王开拓、赵绍满、张琳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所得股份系张世豪作为一致行动人的内部转让。

三、所涉及的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后徐云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系徐云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按减持计划进行减持所致。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资金来源,未触及要约收购。

5、本次权益变动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6、本次权益变动后徐云仍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其后续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9日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宁水集团

股票代码:603700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徐云

通讯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张世豪、张琳、王开拓、赵绍满、王宗辉、张蕾、王菟莹、上海蓝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蓝墨私享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通讯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3年6月2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徐云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一)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张世豪、张琳、王开拓、赵绍满、王宗辉、张蕾、王菟莹、上海蓝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蓝墨私享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均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2018年6月12日,张世豪、王宗辉、徐云、王开拓、赵绍满、张琳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成为一致行动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张蕾与张世豪为父女关系;王菟莹与王开拓为父女关系。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2022年5月17日,公司在原有《一致行动协议》的基础上签署补充协议,增加上海蓝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蓝墨私享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蓝墨7号”)为一致行动人。故公司控股股东张世豪、王宗辉、徐云、王开拓、赵绍满、张琳和张蕾、王菟莹、蓝墨7号构成一致行动人。

注: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徐云持有上市公司10,039,9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持股比例为4.94%;张世豪持有上市公司34,223,65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持股比例为16.84%;张琳持有上市公司5,742,25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持股比例为2.83%;王宗辉持有上市公司12,507,74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持股比例为6.15%;王开拓持有上市公司8,231,87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持股比例为4.05%;赵绍满持有上市公司9,812,07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持股比例为4.83%;张蕾持有上市公司4,258,48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持股比例为2.10%;王菟莹持有上市公司1,3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持股比例为0.64%;蓝墨7号持有上市公司4,89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持股比例为2.4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91,005,97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持股比例为44.78%。上述股份均享有表决权。其中,根据2022年5月17日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蓝墨7号”将其对公司拥有的股东提案权、表决权等各项股东权利无条件全权委托给张琳行使。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徐云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按减持计划进行减持所致。

二、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宁水集团于2023年6月3日披露了《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张世豪、王宗辉、徐云、王开拓、赵绍满、张蕾、王菟莹因资产规划及个人资金需求,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121,857股,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3%。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际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发生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2019年1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156,340,000股。徐云持有公司股份8,837,000股,持股比例5.65%,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世豪持有公司股份30,948,967股,持股比例19.80%,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宗辉持有公司股份11,775,185股,持股比例7.53%,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绍满持有公司股份7,547,749股,持股比例4.83%,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开拓持有公司股份7,293,749股,持股比例4.67%,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琳持有公司股份4,812,500股,持股比例3.08%,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蕾持有公司股份3,753,755股,持股比例2.40%,为公司股东。王菟莹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股,持股比例0.64%,为公司股东。上述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5,968,905股,持股比例48.59%。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并已于2022年1月24日起上市流通,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2020年6月1日,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03,242,000股。徐云因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持股数量增加至11,488,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65%。张世豪因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持股数量增加至40,233,6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80%。王宗辉因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持股数量增加至15,307,7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53%。赵绍满因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持股数量增加至9,812,0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83%。王开拓因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持股数量增加至9,481,8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67%。张琳因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持股数量增加至6,256,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08%。张蕾因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持股数量增加至4,879,8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0%。王菟莹因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持股数量增加至1,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4%。徐云及其一致行动人因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持股数量增加至98,759,577股, 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8.59%,徐云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徐云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已于2022年1月24日起上市流通。

2、2022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28日,徐云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进行减持,减持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如下:

综上,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徐云持股比例从2019年1月22日首发上市时5.65%下降至4.94%,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所持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如下: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系根据上市公司2019年1月22日首发上市时的总股本计算填写。

注2: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注3:2022年5月17日,“上海蓝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蓝墨私享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与张世豪、王宗辉、徐云、王开拓、赵绍满、张琳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所得股份系张世豪作为一致行动人的内部转让。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权利限制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作为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所持股份已于2022年1月24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中所涉及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或者其所控制或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相关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徐云作为上市公司副董事长,其基本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后,徐云持有上市公司10,039,9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持股比例为4.94%。具体变动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中的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徐云担任宁水集团副董事长。徐云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最近3年其不存在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且其已履行诚信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自本次权益变动的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未买入宁水集团股票,其通过证券交易所卖出宁水集团股票的情况如下: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徐云

签字:

签署日期:2023年6月28日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张世豪

签字:

签署日期:2023年6月28日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张琳

签字:

签署日期:2023年6月28日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王开拓

签字:

签署日期:2023年6月28日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赵绍满

签字:

签署日期:2023年6月28日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王宗辉

签字:

签署日期:2023年6月28日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张蕾

签字:

签署日期:2023年6月28日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王菟莹

签字:

签署日期:2023年6月28日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上海蓝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蓝墨私享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3年6月28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四、备置地点:本报告及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徐云

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张世豪

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张琳

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王开拓

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赵绍满

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王宗辉

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张蕾

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王菟莹

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上海蓝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蓝墨私享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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