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环保 公告编号:2023-045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6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郑光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郑光明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朱宁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郑光明、郑勇、朱承驻(独立董事),郑光明为召集人;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许斌(独立董事)、唐先胜(独立董事)、解道东,许斌为召集人;
(3)审计委员会委员:唐先胜(独立董事)、许斌(独立董事)、初宏洲,唐先胜为召集人,且为会计专业人士;
(4)提名委员会委员:朱承驻(独立董事)、许斌(独立董事)、朱宁,朱承驻为召集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决定聘任郑勇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解道东先生、吴伟先生、陈建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吕文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汪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51-64276115
传真号码:0551-64376188
电子邮箱:txhbzqb@ahtxhb.com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金融港B10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徐守号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51-64276115
传真号码:0551-64376188
电子邮箱:txhbzqb@ahtxhb.com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金融港B10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9日
1、郑光明:男,196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安徽省含山县农业局、含山县县委组织部、含山县巨兴乡、含山县文化旅游局、安徽威达净化装备工程有限公司;2006年12月至2011年1月任公司执行董事;2011年1月至2014年5月和2015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16年8月至今任北京方信董事长;2016年12月至2019年8月任安徽方信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2年2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郑光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朱庆亚、朱宁、解道东、郎义广为一致行动人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朱宁:男,197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职于合肥威达净化装备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威达净化装备工程有限公司、盐城市东升环保设备有限公司;2006年12月至2011年1月任公司总经理;2011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1年1月至2022年2月任公司总经理;2016年8月至今任北京方信董事。2022年2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朱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937,55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光明、朱庆亚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解道东、郎义广为一致行动人关系,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郑勇为舅甥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解道东:男,1974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曾任职于合肥威达净化装备工程有限公司、合肥天翔环境工程有限公司;2006年12月至2011年1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6年8月至今任北京方信董事;2019年8月至今任安徽方信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年9月至今任北京方信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解道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066,282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光明、朱庆亚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朱宁、郎义广为一致行动人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郑勇:男,199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5年7月至2017年3月任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设计经理;2017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助理。2021年8月至今任北京方信立华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郑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光明、朱庆亚为父/母子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朱宁先生为甥舅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5、许斌:男,196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一级企业法律顾问。1984年7月至1993年6月,任安徽大学法律系教师;1993年6月至2001年8月,任安徽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部主任;2001年9月至2023年5月,先后任安徽国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部主任、总法律顾问、副总经理;2002年10月至2022年3月,先后兼任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信托业务总部总经理、监事长、董事长;2017年8月至2020年6月,兼任安徽国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许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6、唐先胜:男,197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1991年10月至2004年11月,历任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东关水泥厂财务部会计、科长;2004年12月至2007年7月,任安徽华安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07年8月至2016年5月,历任安徽力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审计总监、财务总监;2016年5月至2017年1月,任安徽芯瑞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1月至今,任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唐先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朱承驻:男,196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合肥工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大气环境与污染控制工程研究所所长,纳米矿物与污染控制安徽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副主任,曾任合肥市第五批“228”产业创新团队-“异味气体净化产业创新团队”带头人。1990年7月至1999年8月,任冶金工业部金属制品研究院助理工程师、工程师;2005年7月至今,任合肥工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副教授、研究员/教授;其中,2007年9月至2010年7月,为美国纽约州卫生部沃兹沃斯研究中心 (Wadsworth Center, NYS Department of Health) 访问学者、博士后。
截至本公告日,朱承驻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8、初宏洲:男,198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年6月至2018年4月,任合肥百大集团安徽百大电气连锁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审计部审计员、审计部经理;2018年5月至2020年6月,任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2020年7月至今,任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截至本公告日,初宏洲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9、吕文彬:男,出生于1977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大连冰山空调设备有限公司技术员、鞍钢附企氧气厂技术员、中冶焦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负责人;2017年1月至今任公司总工程师;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吕文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0,000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控制的其他单位任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10、吴伟:男,出生于1986年5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2011年加入公司任营销部销售经理,2016年6月至2017年6月任公司营销二部部长,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吴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0,000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控制的其他单位任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11、汪沛:男,出生于1983年7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2004年8月至2010年5月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安徽分所审计专员、项目经理;2010年6月至2014年11月任合肥鑫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账主管;2014年11月至2021年6月任科大智能电气技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副总监、财务总监;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汪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5,000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控制的其他单位任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12、陈建武:男,197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二级建造师。2005年-2008年2月任江苏徐州沛县防腐安装工程公司第三分公司,技术员项目生产经理。2008年3月-2021年4月任广州市天赐三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项目总监。2021年5月至今任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项目运营中心副总经理,项目运营中心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陈建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000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控制的其他单位任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13、徐守号:男,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职员,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持有公司股份22,400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环保 公告编号:2023-046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6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姚曙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姚曙江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29日
姚曙江:男,197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职称。1994年8月至2011年2月,任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安全主管;2011年2月至2021年3月,任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经理;2021年3月至2021年8月,任国家核电威海核电厂项目经理;2021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安全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姚曙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0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环保 公告编号:2023-044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6月28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6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金融港B10栋公司509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郑光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
注: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见证意见。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方式进行,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议案表决实行了累积投票制。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2.01 选举郑光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
2.02 选举朱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
2.03 选举解道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
2.04 选举郎义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
2.05 选举郑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
2.06 选举初宏洲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议案表决实行了累积投票制。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3.01 选举许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
3.02 选举唐先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
3.03 选举朱承驻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 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综上,郑光明先生、朱宁先生、解道东先生、郎义广先生、郑勇先生、初宏洲先生、许斌先生、唐先胜先生、朱承驻先生9人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算。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议案表决实行了累积投票制。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4.01 选举姚曙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
4.02 选举赵泽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非职工代表监事姚曙江先生、赵泽琦先生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张四伟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算。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鲍冉、尹颂
(三)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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