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9 股票简称:大连热电 编号:临2023一025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会议召开前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3年6月27日以视频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邵阳先生主持,应参加董事九人,实际参加董事九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董事长、董事及高管辞职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邵阳先生、董事兼总经理王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沈军先生及财务负责人李林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邵阳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王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职务,沈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职务,李林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邵阳先生、王杰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任不会影响公司及董事会正常运作,其辞职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董事长的选举及高管改聘工作。邵阳先生、王杰先生、沈军先生及李林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他们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原因, 邵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王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及战略委员会职务。公司董事会对邵阳先生、王杰先生在任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控股股东大连洁净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拟推荐韩涛先生、李心国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控股股东提名推荐的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认为上述被推荐人符合董事任职资格,确定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对本次董事会推选的董事候选人韩涛先生、李心国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独立董事会候选人资料进行审核,认为被提名人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决策、监督、协调能力,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同意上述人员担任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附简历:
韩涛,男,中共党员,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北海热电厂生产设备处副处长,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香海热电厂生产设备处处长,大连金州热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部长,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大连洁净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大连洁净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心国,男,1969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曾任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东海热电厂党总支书记、厂长。现任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北海热电厂党总支书记、厂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将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田鲁炜先生出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附简历:
田鲁炜先生,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毕业于东北电力学院热能动力专业,并获得东北电力学院硕士学位。田鲁炜先生曾担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大连洁净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改聘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原因,王杰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沈军先生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秘书职务;李林女士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改聘张永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孙红梅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郭晶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人选和选择标准进行了认真的审查,认为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合法,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附简历:
张永军,男,52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供热发展中心主任助理、副主任、供热二分公司经理;大连北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供热公司经理、党总支书记。现任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孙红梅,女,50岁,中共党员,会计师。曾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账会计;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副部长;大连洁净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
郭晶,女,49岁,会计师。毕业于大连大学会计学专业,并获得东北财经大学金融专业学士学位。曾任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投资证券部部长助理。现任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财务证券部部长助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改聘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原因,郭晶女士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聘任秦佳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附简历:
秦佳佳,女,35岁,本科学历。现任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证券部证券事务专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定于2023年7月13日(星期四)下午2时,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题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更换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更换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编号:临2023-026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6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会议前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2023年6月27日9时。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五人,实际表决的监事五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会议经过审议,做出决议如下:
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大连洁净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发来《关于调整监事的函》,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需要,拟调整由股东单位派出的监事人选。孙红梅女士、刘征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由股东单位派出的监事职务,拟推荐张晓非先生、江华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五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特此公告。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晓非,男,50岁,学士学位。曾任大连海兴热电工程有限公司检修管理处处长、检修管理处处长;大连北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大连洁净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现任大连洁净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部长。
江华,男,35岁,学士学位。曾任大连洁净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策划部部长助理、副部长(主持工作);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部长。现任大连洁净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经济运行部部长。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公告编号:临2023-027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7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7月13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大连市中山区昆明街32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7月12日
至2023年7月13日
投票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15:00至2023年7月13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十届十六次董事会、十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3年6月28日分别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15:00至2023年7月13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股东账户卡或相关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相关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或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如适用)、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相关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5、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6、登记地点: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406室财务证券部;
7、登记时间:2023年7月12日上午8:00-11:00,下午 13:00-16:00。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香周路210号406室财务证券部
邮政编码:116001
联 系 人:郭晶、秦佳佳
联系电话:0411-86651077/84498126
联系传真:0411-86664833
2、本次会议预期需时半日。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食宿及其它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7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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