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06月26日 02:16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89 证券简称:星光农机 公告编号:2023-031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6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于2023年6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何德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加速应收账款的回笼,减少坏账损失,帮助公司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缓解经销商资金压力,实现公司与经销商共赢。公司拟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符合融资条件的公司非关联经销商向指定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总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担保期限一年,上述融资用途仅限于经销商支付公司货款,经销商法定代表人一同承担连带责任。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文本及办理与担保有关的其他手续,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公司已于2023年6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本次新增股份数量为17,119,000股,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总股本由260,000,000股增加至277,119,000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和总股本数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本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须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提议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就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4)。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89 证券简称:星光农机 公告编号:2023-032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光农机”)的非关联经销商。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符合融资条件的经销商向指定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总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上述融资用途仅限于经销商支付公司货款。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经销商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 对外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反担保,由经销商法定代表人一同承担连带责任。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为促进公司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加速应收账款的回笼,减少坏账损失,帮助公司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缓解经销商资金压力,实现公司与经销商共赢,公司于2023年6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拟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符合融资条件的公司非关联经销商向指定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总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担保期限一年,上述融资用途仅限于经销商支付公司货款,经销商法定代表人一同承担连带责任。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文本及办理与担保有关的其他手续,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担保事项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总额:担保总额度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单个经销商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有超期应收款等增加公司风险的情况或违法违规行为的经销商,公司将取消担保或降低担保额度,具体根据公司调查情况确认。

3、单个经销商申请授信额度及期限:应收账款余额的50%或单笔采购金额的70%,上限为300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单笔借据为六个月。

4、担保期限:一年。

5、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仅为公司可提供的担保最高额度,具体发生的单笔担保金额,公司将在进展公告中披露。

6、提供担保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银行共同对申请授信的经销商资质进行调查和评级,确保经销商财务状况、信用良好,具有较好的偿还能力;

(2)经销商需按照银行指定的方式,提交经公司确认的订单后方可向银行申请授信,确保融资资金仅限用于向公司支付货款的专项用途;

(3)对于申请授信的经销商,要求其根据银行要求向银行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财务报表、公司章程或者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接受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监督检查;

(4)经销商法定代表人需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为经销商履行担保责任后,依法享有追偿权;

(5)公司将制定相应的操作规范,明确风险控制措施,降低担保风险,对经销商实施事前审查、事中督查、事后复核,确保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7、授权期限

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推荐并经指定银行审核确认后,纳入授信客户范围的公司非关联经销商。经销商需符合信贷管理基本制度规定的基本条件,与公司长期保持良好、稳定合作关系,具备偿债实力,履约记录良好,未发生重大经济纠纷,无不良信用记录。被担保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签署并组织实施相关协议。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要,既有利于应收账款的回笼,减少坏账损失,进一步扩大销售规模,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又有利于帮助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缓解经销商资金压力,实现公司与经销商的共赢。

为加强风险防范,公司明确了被担保人的条件,并将严格评审、谨慎选择。担保协议签订后,公司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要求,持续关注被担保人的经营情况,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扩大销售规模,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有利于应收账款的回笼,减少坏账损失,帮助公司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实现公司与经销商的共赢。本次担保采取了必要的风险措施,被担保人均为公司推荐并经指定银行审核确认后,纳入授信客户范围的公司非关联经销商,经营情况稳定,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及信用状况。此外,为防控风险,公司为经销商提供担保时将要求被担保经销商的法定代表人承担连带责任,本次担保风险可控。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经销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为经销商提供担保,能够有效帮助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从而提升销售规模、协助公司与经销商建立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亦有利于应收账款的回笼,减少坏账损失。公司采取了必要的风险措施,仅对信誉良好且具备银行融资条件的经销商提供担保,同时要求被担保经销商的法定代表人承担连带责任以防控风险。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经销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50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03%,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34%;公司对非关联经销商的担保总额为5,000万元(均为本次拟授权担保),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68%。除此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89 证券简称:星光农机 公告编号:2023-033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公司已于2023年6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本次新增股份数量为17,119,000股,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总股本由260,000,000股增加至277,119,000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和总股本数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

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特此公告。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89 证券简称:星光农机 公告编号:2023-034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7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7月1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星光大街1699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7月11日

至2023年7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2023年6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已于2023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参会登记时间:2023年7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法务部(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星光大街1699号证券法务部)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王黎明 唐章岚

电话:0572-3966768

传真:0572-3966768

邮箱:xgnj@xg1688.com

3、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星光大街1699号证券法务部

邮编:313017

特此公告。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7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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