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3年06月03日 02:32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3-021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6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事项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发布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76,952,268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8股,共计转增36,937,088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13,889,356股。

本次变更后,公司股份总数由76,952,268股增加至113,889,356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6,952,268元增加至113,889,356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同时指定公司员工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日

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3-022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6月1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广顺北大街16号院2号楼16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19日

至2023年6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6月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二)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和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和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应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并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6月19日

(三)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广顺北大街16号院2号楼16层公司会议室。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方式

邮箱:ir@sansec.com.cn

电话:010-59785937

联系人:范胜文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顺北大街16号院2号楼16层

邮编:100102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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