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3-036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控制权已发生变更,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经营管理稳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拟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陈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与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陈于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6月2日
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陈于,男,197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年8月至2001年3月任铁道部北京通信元件厂技术员,2001年3月至2008年5月历任北京铁通康达铁路通信信号设备有限公司技术员、新产品部主管、技术主管,2008年5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技术员、行政人资部部长,现任公司保密办公室主任、行政管理部部长,2022年3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6,972股,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3-035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及聘任情况
(一)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李伟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根据《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李伟峰(主任委员、召集人)、向子琦、葛朋、张时涵、丁立
2、审计委员会:高志勇(主任委员、召集人)、刘洪川、丁立
3、提名委员会:丁立(主任委员、召集人)、刘洪川、李伟峰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刘洪川(主任委员、召集人)、高志勇、李伟峰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聘任总经理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董事长李伟峰先生提名,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向子琦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董事长李伟峰先生提名,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同意聘任张时涵女士为董事会秘书,聘任高琳琳女士为财务总监,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总经理向子琦先生提名,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同意聘任郎安中先生、尤优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
董事会同意聘任马芹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其他相关说明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其他聘任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
张时涵女士、马芹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62804370
传真号码:010-63861700
邮箱:xxzbg@eeae.com.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益园文创基地C区4号楼
邮政编码:100195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日
李伟峰,男,198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清华大学MBA在读,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持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08年7月至2015年2月历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项目经理、经理等,2015年2月至2017年10月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2017年10月至2018年9月任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2018年11月至2022年4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11月至2023年5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9年1月至今任南京兴航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3月至2022年4月任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4月至今任天津新兴东方临近空间航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任公司副董事长,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22年8月至今任全国工商联科技装备业商会副会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伟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向子琦,男,197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2000年8月至2002年11月在郑州VCOM科技有限公司任职,2002年12月至2013年3月在北京新兴东方自动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历任工程师、软件开发部主任、副总工程师,2013年3月至2019年6月任公司副总工程师,2019年1月至今任南京兴航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9月至今任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6月至2022年7月任公司总工程师,2021年10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向子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83,9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时涵,女,199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中级审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持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5年9月至2021年5月任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部审计师,2021年5月至2023年3月任长安汇通有限责任公司风控法务部、资产管理部高级经理,2023年3月加入公司,2023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时涵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之外,张时涵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郎安中,男,197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年9月至2001年9月就职于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2001年9月至2013年3月历任北京新兴东方自动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技术员、项目主管、部门主任、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2013年3月至2019年6月任公司总工程师,2022年4月至2023年5月任公司董事,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郎安中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96,3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4%,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尤优,男,198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动控制专业本科学历,清华大学航空管理EMBA在读。2009年7月至2012年6月历任中航航空电子有限公司技术员、研发部副部长,期间先后挂职中航工业自控所、中航工业上电所、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重大项目部,2012年7月至2017年12月历任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业务经理、主管业务经理;2019年1月至2021年11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21年1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现兼任项目管理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尤优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高琳琳,女,198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10年3月至2014年2月任北京光普瑞丰科技有限公司会计,2014年3月至2015年11月任北京中联科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账会计,2015年12月至2022年6月历任公司财务部事业部会计、财务部总账会计、财务部部长助理、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2022年7月至2023年5月任公司代财务总监兼财务部部长,2023年5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兼财务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琳琳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马芹,女,198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学位,北京林业大学MBA在读,中级会计师,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主管、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及证券部经理、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9年6月加入公司,2019年9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芹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任职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3-034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为保证公司新一届监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当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监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6月1日以口头、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监事陈于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全体监事共同推举监事顾建一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第五届监事会同意选举顾建一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6月2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3-033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为保证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当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6月1日以口头、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刘洪川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李伟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同意选举李伟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李伟峰(主任委员、召集人)、向子琦、葛朋、张时涵、丁立
2、审计委员会:高志勇(主任委员、召集人)、刘洪川、丁立
3、提名委员会:丁立(主任委员、召集人)、刘洪川、李伟峰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刘洪川(主任委员、召集人)、高志勇、李伟峰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董事长李伟峰先生提名,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同意聘任向子琦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董事长李伟峰先生提名,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同意聘任张时涵女士为董事会秘书,聘任高琳琳女士为财务总监,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总经理向子琦先生提名,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同意聘任郎安中先生、尤优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马芹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3-032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6月1日(星期四)下午2:3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1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1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益园文创基地B区B2三层会议中心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伟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共20人,代表股份28,661,5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8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26,978,6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32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682,9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4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16人,代表股份5,686,2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667%。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4,003,3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12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股份1,682,9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4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76,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48%;反对8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01,6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22%;反对8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158,3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43%;反对8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52%;弃权418,6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8,6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83,0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505%;反对8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78%;弃权418,6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8,6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617%。
此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947,9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102%;反对8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52%;弃权629,0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9,0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72,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4504%;反对8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78%;弃权629,0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9,0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618%。
此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947,9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102%;反对8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52%;弃权629,0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9,0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72,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4504%;反对8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78%;弃权629,0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9,0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618%。
此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947,9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102%;反对8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52%;弃权629,0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9,0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72,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4504%;反对8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78%;弃权629,0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9,0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618%。
此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947,9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102%;反对8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52%;弃权629,0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9,0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72,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4504%;反对8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78%;弃权629,0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9,0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618%。
此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947,9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102%;反对8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52%;弃权629,0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9,0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72,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4504%;反对8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78%;弃权629,0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9,0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618%。
此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947,9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102%;反对8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52%;弃权629,0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9,0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72,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4504%;反对8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78%;弃权629,0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9,0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618%。
此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李伟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703,3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12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728,1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9082%。
李伟峰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向子琦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700,6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4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25,4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1022%。
向子琦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葛朋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226,3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8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51,0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3456%。
葛朋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周靖哲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219,3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5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44,0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225%。
周靖哲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张时涵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172,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7,3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013%。
张时涵女士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选举任朋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219,3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5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44,0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225%。
任朋军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十)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丁立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616,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41,3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04%。
丁立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高志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616,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41,3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04%。
高志勇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刘洪川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616,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41,3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04%。
刘洪川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顾建一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616,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41,3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04%。
顾建一先生当选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选举陈帅祺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616,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41,3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04%。
陈帅祺先生当选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陈于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昊律师、袁鸣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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