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4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投资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产业基金名称:青岛茂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投资金额:总规模由原来4,000万元增至10,000万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由原来3,990万元增至9,990万元,所占份额由原来99.75%增至99.90%
● 本次交易不涉及新增合伙人,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特别风险提示:
1、合伙企业在投资运作中可能存在因投资周期较长,投资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2、后续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到行业政策法规、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运营管理、交易方案、投后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将面临投资失败及基金亏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文简称“丸美股份”或“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签署了《青岛茂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及《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原合伙协议”),约定与北京纵横金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纵横金鼎”)共同出资设立青岛茂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茂达”),总规模为人民币4,000万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3,990万元,占青岛茂达99.75%份额,并于2023年2月2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备案,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16日、2023年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参与的产业投资基金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二、本次增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推进公司战略布局,整合产业资源,优化投资结构,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经各合伙人研究决定对青岛茂达进行增资扩募,青岛茂达总规模由原来人民币4,000万元增至10,000万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由原来人民币3,990万元增至9,990万元,所占份额由原来99.75%增至99.90%,普通合伙人纵横金鼎认缴出资额不变,不涉及新增合伙人。
(一)增资前后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增资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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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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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关于对外投资决策权限的决定,本次对外投资增资在董事长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增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合伙协议主要修改内容
各合伙人基于本次合伙企业变化共同签署了《青岛茂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决定书》并重新签署了《青岛茂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青岛茂达总规模由原来人民币4,000万元增至10,000万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由原来人民币3,990万元增至9,990万元,所占份额由原来99.75%增至99.90%,纵横金鼎作为基金管理人出资额不变,除上述之外,未对原合伙协议其余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三、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伙企业增资意在扩大青岛茂达的投资规模,进一步提升产业基金的投资能力,有利于扩大基金在美丽消费事业相关产业领域的投资布局,加速公司外延式发展步伐,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地位,符合公司未来战略规划的要求。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增加对外投资,总投资额占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重大风险提示
1、合伙企业在投资运作中可能存在因投资周期较长,投资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2、后续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到行业政策法规、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运营管理、交易方案、投后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将面临投资失败及基金亏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青岛茂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决定书》、《青岛茂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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