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07日 02:15 上海证券报

授信额度:综合授信伍亿元人民币

借款时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8)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借款相关事宜的议案(八)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发展现金需求与预测,公司2023年度对外借款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借款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

授信额度:综合授信贰亿元人民币

借款时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银行签订融资协议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非承诺性短期循环融资协议,申请最高融资额等值柒佰万美元,并同意在上述银行审批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具体融资额度及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授权有效期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和《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公司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公司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本议案关联董事吴小刚、张波、王军良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名赞成,占全体非关联董事人数100%;0名弃权;0名反对。

19、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管理合伙人持股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条件未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管理合伙人持股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条件未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本议案关联董事吴小刚、张波、王军良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名赞成,占全体非关联董事人数100%;0名弃权;0名反对。

2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修订)》。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2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修订)》。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2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修订)》《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修订)》《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修订)》。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2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3年修订)》。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2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修订)》。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2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2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3年修订)》。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2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3年修订)》。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2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2023年修订)》。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3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3年修订)》。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3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修订)》。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3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向控股(参股)子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参股子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3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3年修订)》。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3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3年修订)》。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3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3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3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3年修订)》。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3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3年修订)》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3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8)。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特此公告。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3579 证券简称:荣泰健康 公告编号:2023-011

转债代码:113606 转债简称:荣泰转债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6日下午14时在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高光路169弄虹桥时代广场荣泰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3年3月27日以现场送达、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韬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已经公司聘请的2022年度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财务报告客观公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提议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并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负责与其签署聘任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4)。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借款相关事宜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借款相关事宜的议案(一)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发展现金需求与预测,公司2023年度对外借款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借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

授信额度:综合授信伍亿元人民币

借款时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2)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借款相关事宜的议案(二)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发展现金需求与预测,公司2023年度对外借款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借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

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叁亿元人民币

借款时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3)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借款相关事宜的议案(三)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发展现金需求与预测,公司2023年度对外借款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借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

授信额度:综合授信伍亿元人民币

借款时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借款相关事宜的议案(四)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发展现金需求与预测,公司2023年度对外借款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借款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

授信额度:综合授信贰亿元人民币

借款时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借款相关事宜的议案(五)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发展现金需求与预测,公司2023年度对外借款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借款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

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叁亿元人民币

借款时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6)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借款相关事宜的议案(六)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发展现金需求与预测,公司2023年度对外借款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借款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叁亿元人民币

借款时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7)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借款相关事宜的议案(七)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发展现金需求与预测,公司2023年度对外借款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借款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

授信额度:综合授信伍亿元人民币

借款时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8)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借款相关事宜的议案(八)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发展现金需求与预测,公司2023年度对外借款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借款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

授信额度:综合授信贰亿元人民币

借款时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银行签订融资协议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非承诺性短期循环融资协议,申请最高融资额等值柒佰万美元,并同意在上述银行审批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具体融资额度及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授权有效期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和《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公司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公司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本议案关联监事曹韬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名赞成,占全体非关联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17、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管理合伙人持股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条件未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管理合伙人持股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条件未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本议案关联监事曹韬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名赞成,占全体非关联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1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2023年修订)》。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3年修订)》。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特此公告。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3579 证券简称:荣泰健康 公告编号:2023-012

转债代码:113606 转债简称:荣泰转债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由于公司存在股份回购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涉及差异化分红。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4,227,896.61元,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05,353,269.37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852,822,242.00元,扣除报告期内因实施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已发放的现金红利95,658,446.10元(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2021年管理合伙人持股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持股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条件未成就,根据激励计划及持股计划约定“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公司在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激励对象已享有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若本持股计划某一个归属期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则该归属期对应的标的股票的全部权益(含持有标的股票期间享有的公司分红)不得向持有人归属,由管理委员会将对应的标的股票出售后,所得全部权益归公司所有”,预计未来不可归属至激励计划及持股计划的现金红利为人民币1,057,055.2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863,574,120.5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9,973,433股,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348,479股及拟回购注销公司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000,000股,以135,624,954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7,812,477.00元(含税),占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1.29%。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348,479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由于公司存在股份回购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涉及差异化分红。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的实施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制定的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情况,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当前发展阶段盈利规模及现金流情况,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3579 证券简称:荣泰健康 公告编号:2023-013

转债代码:113606 转债简称:荣泰转债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91人,注册会计师人数62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36人。

中汇最近一年(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100,33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83,68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48,285万元。

上年度(2021年年报),中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136家,收费总额11,061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4)制造业-医药制造业;(5)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汇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16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于薇薇,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年8月开始在中汇执业,201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定期轮换)。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为:上市公司5家、新三板9家、复核上市公司3家、复核挂牌公司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端平,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4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上市公司6家,新三板1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韩秀春,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6月开始在中汇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为:上市公司1家、新三板1家。

2、诚信记录

质量控制复核人杨端平、签字注册会计师韩秀春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合伙人于薇薇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2022年12月因年报审计项目个别审计程序不到位被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3、独立性

中汇及项目合伙人于薇薇、质量控制复核人杨端平、签字注册会计师韩秀春等从业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80万元。系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与2021年度提供的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相同。2023年收费标准不存在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2023年3月2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核,认为中汇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并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建议公司继续聘请中汇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提议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汇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情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

基于以上情况,我们同意将续聘中汇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中汇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高品质、高附加值的专业服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3年4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议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汇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负责与其签署聘任协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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