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彩高科”、“公司”)累计为子公司提供9.8亿元担保额度(包含前期已签订担保合同金额8.79亿元),包括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彩光伏新材料”)5亿元担保额度,焦作安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安彩”)3亿元担保额度,安阳市安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彩新能”)1.8亿元担保额度。
本次担保额度计划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之日止。
公司可向各子公司在前述额度范围内一次或分次提供担保,具体担保数额、期限、方式等以相应合同约定为准。担保方式包含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子公司担保具体情况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安彩光伏新材料融资与金融机构签署的保证合同担保本金合计为4亿元,担保余额为15,000.00万元;公司为焦作安彩融资与金融机构签署的保证合同担保本金合计为29,932.40万元,担保余额为17,982.21万元。公司为安彩新能融资与金融机构签署的保证合同担保本金合计为1.8亿元,担保余额为8,003.32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
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06MA4697MLXC
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9年1月15日
法定代表人:陈志刚
住所: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龙康大道中段安阳市产业集聚区办公楼212-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玻璃制造;技术玻璃制品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光学玻璃制造;日用玻璃制品制造;日用玻璃制品销售;光学玻璃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安彩光伏新材料总资产127,470.87万元,净资产33,504.44万元,2022年销售收入122,615.01万元,净利润5,364.99万元。
(二)焦作安彩新材料有限公司
焦作安彩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1年2月5日
住所:河南省焦作市博爱县柏山镇发展大道与广兴路交叉口西200米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建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822MA9GCCUQXB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玻璃制品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光学玻璃制造;光学玻璃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焦作安彩总资产100,406.81万元,净资产23,759.8万元,2022年销售收入43,791.53万元,净利润3,878.02万元。
(三)安阳市安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安阳市安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0年11月17日
住所:河南省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白璧镇站南大道与金凤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强基标准化厂房1号楼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22MA9G1J1W32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安彩新能总资产16,282.90万元,净资产5,893.90万元。目前安彩新能正推进榆济线对接工程项目建设。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除已披露的对子公司担保外,目前公司尚未签订新的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等条款将在授权范围内,以公司与银行或金融机构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判断其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在审批程序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被担保人安彩光伏新材料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焦作安彩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安彩新能为公司间接控制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公司此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4.1亿元,包括安彩光伏新材料1.5亿元、焦作安彩1.79亿元、安彩新能8,003.3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3.12%,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公司将对后续实际担保情况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安彩高科 编号:临2023一031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
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情况概述
为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根据测试结果,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需要计提各项减值准备5,624.40万元,需要核销坏账准备35.39万元。
二、计提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具体情况
2022年度共需计提各项减值准备5,624.40万元。其中: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938.88万元,主要是计提贵金属资产减值损失2339.48万元。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685.52万元,主要是因为报告期焦作、许昌项目投产,光伏玻璃产销量增加,期末应收账款同比增加较多,按照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2022年度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2,380.61万元。
本年度共需核销35.39万元,主要为应收账款涉及的相关方均破产终结。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022年度计提的各项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5,624.40万元。本次资产核销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事项。
五、董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事项。
六、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核销后能够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事项。
七、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计提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会计政策的稳健、谨慎,有助于真实、合理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及资产核销事项。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安彩高科 编号:临2023一024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3月17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3年3月28日采用现场会议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44,288,039.9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502,885.35元,加上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45,128,957.47元。鉴于未弥补完以前年度亏损,公司2022年度不分配股利。具体内容详见单独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单独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担保的事项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被担保人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单独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单独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2023年度1.8亿元委托贷款额度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具体内容详见单独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公司计划与控股子公司共同开展资产池业务,共享余额不超过6亿元的资产池额度,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单独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
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需要计提各项减值准备5,624.40万元,需要核销坏账准备35.3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单独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并通过了《安彩高科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安彩高科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真实反映了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单独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完善,执行有效,能够保障控制目标的达成。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单独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安彩高科 编号:临2023-023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7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44,288,039.9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502,885.35元,加上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45,128,957.47元。鉴于未弥补完以前年度亏损,公司2022年度不分配股利。具体内容详见单独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经营现状,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单独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何毅敏先生、王靖宇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河南黄河能源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河南省人才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投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河南省发展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等预计发生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关联交易事项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累计为子公司提供9.8亿元担保额度(包含前期已签订担保合同金额6.36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单独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预计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向子公司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子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单独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2023年度1.8亿元委托贷款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单独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何毅敏先生、王靖宇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向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申请2023年度1.8亿元委托贷款额度,能够增强公司资金实力,补充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公司计划与控股子公司共同开展资产池业务,共享余额不超过6亿元的资产池额度,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单独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能够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
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需要计提各项减值准备5,624.40万元,需要核销坏账准备35.3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单独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事项。
13、审议并通过了《安彩高科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单独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同意《安彩高科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4、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符合有关要求和公司实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得到贯彻落实,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全面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情况。
1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项、第三至第十一项议案,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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