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年03月30日 03:03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200 证券简称:上海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3-016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3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石龙路345弄11号1楼多功能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刘延平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5人,王瑟澜先生、高炜先生、陈明吉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高超先生和史良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杨伯伟先生和董事会秘书董政兵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副总裁姚杰先生、副总裁叶辉先生、副总裁邹庐泉先生、总工程师安淼先生、副总裁李传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控股股东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2、议案1,关联股东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予以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燕然、徐晓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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