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0日 03:03 上海证券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除分别存放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古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的7天通知存款人民币8,000.00万元、6,500.00万元及人民币2,850.00万元之外,公司其他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到期,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公司的募集资金账户。

(五)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0年3月26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0年6月4日召开的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2,3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30日、2020年6月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2020-018)。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使用该笔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2年6月22日召开的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2,3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30日、2022年6月2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2022-020)。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使用该笔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1月31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入医疗器械产业化项目(叠桥路)”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已结项拟将节余募集资金6,827.38万元(包含实际节余募集资金5,747.62万元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净额1,079.76万元,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15日、2023年2月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2023-005)。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将上述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入公司基本结算账户。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入公司基本结算账户。公司仍将保留募集资金专户,按照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范运作制度的要求,继续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直至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含质保金)支付完毕,届时按要求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八)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21年3月26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经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申请新投资项目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的议案》,公司决定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将原项目“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入医疗器械产业化项目(康新公路)”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4,035.58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19.24%)及其产生的孳息人民币619.90万元,合计人民币14,655.48万元变更后全部用于“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入医疗器械产业化项目(叠桥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30日、2021年5月2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2021-019)。

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如下: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剧、居民健康意识逐步的提高、医疗器械企业技术进步及配套产业链的成熟,近年来公司业务进入快速增长阶段,公司现有产能已经不能满足目前生产经营、快速扩能和战略发展需求,公司原有的产能规划需要进一步提升以适应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另外一方面,为了对现有生产车间和仓库布局进行进一步优化调整,同时基于优化资金的合理配置及使用效率的考虑,新项目将进一步加快公司在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入领域布局的进度,为预期将获批注册证的新产品的产业化提供必要的产能储备,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将资金用到最需要的领域,保障产业布局的实施进度。基于上述因素的影响,综合审慎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及未来战略规划布局,公司对上述原募投项目做出调整及变更。上述变更将更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产能,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入医疗器械产业化项目(叠桥路)已结项并投入使用。

(九)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说明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未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出任何承诺,因此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不适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体现在公司整体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具体情况如下:

1、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入医疗器械产业化项目(康新公路):2021年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将原项目“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入医疗器械产业化项目(康新公路)”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入医疗器械产业化项目(叠桥路)”,因原项目不再按原计划作为募投项目实施,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入医疗器械产业化项目(叠桥路):该项目已结项并投入使用,且项目建设完成并达产后相关生产车间亦只涵盖部分产品的部分生产环节,其他生产工序仍需于其他生产车间完成,因此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产品生产相关的收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旨在扩充公司产能,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丰富产品种类,增强公司竞争优势。

3、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入医疗器械研究开发项目:该项目为研发类项目,其效益在产品研发成果中间接体现,无单独的销售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该项目旨在完善现有主动脉产品线,巩固公司市场地位,同时完善外周血管介入领域产品线,打开广阔市场空间,提升公司在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入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4、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本项目旨在扩建重点区域市场销售网点以及建立一体化信息系统,购置办公设施,引进业务人才,以此满足公司各项业务不断发展的需要;因项目效益反映在公司整体经济效益中,故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通过实施本项目,公司将提高产品营销的力度,提升公司信息技术软硬件环境和支持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扩大市场份额,从而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5、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效益反映在公司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通过补充流动资金可以优化公司财务结构、降低公司财务风险、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求。

6、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对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出任何承诺,不涉及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前次发行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形,不涉及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本公司已将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做逐项对照,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七、结论

公司董事会认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披露的情形。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附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12月31日

单位:元

注:(1)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入医疗器械产业化项目(叠桥路)已结项并拟将节余募集资金6,827.38万元(包含实际节余募集资金5,747.62万元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净额1,079.76万元,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入医疗器械产业化项目(叠桥路)项目节余补充流动资金尚未转出到公司一般存款账户;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入公司基本结算账户。公司仍将保留募集资金专户,按照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范运作制度的要求,继续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直至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含质保金)支付完毕,届时按要求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证券代码:688016 证券简称:心脉医疗 公告编号:2023-016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773,716,661.90元人民币。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以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3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5,549,738.1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6.39%。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3月28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全体董事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综合考虑了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制定了关于2022年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三)监事会意见

2023年3月28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目前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16 证券简称:心脉医疗 公告编号:2023-017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心脉医疗”)董事会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179号文件核准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00万股,每股面值为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46.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32,1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29,658,867.93元。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900387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管理。

(二)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85,239,670.27元;除分别存放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古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的7天通知存款人民币80,000,000.00元、65,000,000.00元及人民币28,500,032.96元之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82,143,359.77元。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情况具体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并严格履行审批及审议程序。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项使用。

2、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2019年度,本公司与原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华菁证券有限公司(自2020年12月16日起更名为“华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证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分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古北支行(以下共同简称为“开户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另外,本公司与子公司上海蓝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蓝脉”)、国泰君安、华兴证券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上述银行共同简称为“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五方监管协议I》”)。

2020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上海蓝脉进行增资(含前期本公司已向上海蓝脉提供的人民币500万元借款)。

2020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增加上海鸿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鸿脉”)作为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入医疗器械研究开发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上海鸿脉进行增资, 并于2020年12月10日与子公司上海鸿脉、国泰君安、华兴证券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同上述银行共同简称为“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五方监管协议II》”)。

2022年7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拟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公司与原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华兴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3年1月,公司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分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上海蓝脉与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以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I”),公司及子公司上海鸿脉与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以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II”)。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I》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II》履行正常。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四方监管协议》、《五方监管协议I》、《五方监管协议II》履行正常,本公司募集资金在开户行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除此外,本公司未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213,431.82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毕马威华振专字第1900996号《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所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

本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2021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可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除分别存放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古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的7天通知存款人民币8,000.00万元、6,500.00万元及人民币2,850.00万元之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2年6月22日召开的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2,3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30日、 2022年6月2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5、2022-020)。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使用该笔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1月31日,本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入医疗器械产业化项目(叠桥路)”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15日和2023年2月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51、2023-005)。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将上述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入公司基本结算账户。截至本公司披露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入本公司基本结算账户。公司仍将保留募集资金专户,按照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范运作制度的要求,继续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直至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 (含质保金) 支付完毕,届时按要求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3月26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经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申请新投资项目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的议案》,公司决定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将原项目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入医疗器械产业化项目(康新公路)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4,035.58万元及其产生的孳息619.90万元,合计14,655.48万元变更后全部用于“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入医疗器械产业化项目(叠桥路)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30日、2021年5月2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2021-019)。

2022年12月14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入医疗器械产业化项目(叠桥路)”予以结项。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披露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心脉医疗《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 》 (证监会公告[2022]15号)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心脉医疗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心脉医疗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法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心脉医疗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金公司关于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心脉医疗: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续)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续)

证券代码:688016 证券简称:心脉医疗 公告编号:2023-018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审议及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以及《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融资与对外担保制度》等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及条款编号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修订及备案登记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上述修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章程备案等具体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3月)。

二、公司部分规范运作制度的修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融资与对外担保制度》等制度。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及《融资与对外担保制度》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修订后的制度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16 证券简称:心脉医疗 公告编号:2023-012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心脉医疗”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3年3月28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新公路3399弄时代医创园25号楼9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10日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审核并发表书面意见,董事会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等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2022年度的整体经营情况。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编制,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财务情况及经营业绩。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302670号)。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编制,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含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位董事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独立董事审慎客观、勤勉尽职;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其专业作用;各位董事凭借其专业知识及职业经验,为公司科学决策、合理规划提出了专业化建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司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报告》

2022年度,公司全体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紧密围绕着公司董事会的战略规划和目标开展工作,不断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及运营效率,实现公司业绩的稳步提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业务发展和经营情况,定价公允,并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关联交易,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彭博回避表决;获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元(含税)。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3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5,549,738.1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通过专户存储、专项使用,公司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与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7)、《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300304号)。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年度薪酬奖金及2023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年终奖金分配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综合考虑公司高级管理层对公司2022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贡献,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年终奖金的分配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朱清回避表决;获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302599号)。

(十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贯彻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坚持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为股东创造价值的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战略布局、经营发展、环境保护、员工发展、社会公益等方面促进了公司与利益相关方的和谐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及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拟定、修订若干内部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战略规划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审议及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的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涉及报告期数据更新,故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文件内容更新,公司形成了《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经审阅,我们认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披露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基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3-020)、《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300306号)。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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