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03月27日 02:30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0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于2023年3月23日上午在汇鸿大厦26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现场参会6名,独立董事丁宏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述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形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全面预算方案》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长期股权等投资计划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避免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提高子公司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子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天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汇鸿浆纸有限公司针对与自身业务相关的品种,以自有资金开展纸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交易保证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35%,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间内可滚动使用。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团畜产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畜产”)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和员工持有的汇鸿畜产3,502万股股份并进行减资,减资完成后,汇鸿畜产注册资本由5,010万元减少至1,508万元,公司持有汇鸿畜产股份比例仍为49%。本次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审计工作2022年度总结及2023年度计划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合规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清算注销公司三级子公司江苏国际广告有限公司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会展股份有限公司清算注销其全资子公司江苏国际广告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以下简称“广告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广告公司提供担保、委托理财、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广告公司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本次清算注销广告公司不涉及人员安置,不涉及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不产生重大人事变动,不会对公司业务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办理所涉子公司清算注销登记等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董事会听取报告事项:

(一)《关于公司2022年法治国企建设工作总结的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1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召开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于2023年3月23日上午在汇鸿大厦26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王林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提高子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价格震荡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建立了套期保值相关内部控制及风险管控制度并执行有效,可有效管控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相关风险,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公告编号:2023-012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为避免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天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中天”)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汇鸿浆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浆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通过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减少因产品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引起的损失,提升抵御风险能力,维护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 交易金额: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35%,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在批准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 交易品种及场所:仅限于在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的漂针浆期货品种。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能存在资金、价格波动、交易对手违约、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为避免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子公司汇鸿浆纸拟开展漂针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通过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减少因产品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引起的损失,提升抵御风险能力,维护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交易品种

汇鸿浆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仅限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漂针浆期货品种。

(三)交易场所

仅限于在上海期货交易所进行交易。

(四)交易金额

汇鸿浆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35%,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在批准期限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五)交易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交易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汇鸿浆纸仅开展以规避价格风险为目的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开展以套利、投机为目的衍生品交易,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资金风险:在期货保证金不足的情况下被强制平仓致使保证金损失的风险。

2.价格波动风险:在行情波动较大时,操作主体可能无法在要求锁定的价格及时建仓或在预定的价格及时平仓,造成损失。

3.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当价格出现对交易对手方不利的大幅波动时,交易对手可能违反合同的相关约定,造成损失。

4.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或人为操作失误而造成损失。

(二)套期保值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在董事会审议的交易保证金额度范围内进行操作,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留存一定比例的风险备用金用于保证当期套保过程中出现亏损时及时补充保证金。

2.将套期保值业务与汇鸿浆纸生产经营相匹配,且只限于在期货交易所交易,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3.汇鸿浆纸的客户多为合作年限较长、履约能力较强、业内知名的优质客户,从而降低违约风险。

4.汇鸿浆纸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管理制度,明确了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审批授权、交易流程、风险管理等内容,通过严格的内部控制指导和规范执行,形成较为完整的风险控制体系。同时,汇鸿浆纸已合理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并将持续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强化期货市场研究,提高相关人员专业素养。

三、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和指南,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反映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四、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核相关材料,我们认为:(1)公司子公司上海汇鸿浆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浆纸”)针对自身贸易业务相关品种,使用自有资金利用期货市场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2)根据相关管控制度,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汇鸿浆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积极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管理措施;(3)汇鸿浆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降低商品价格波动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汇鸿浆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提高子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价格震荡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建立了套期保值相关内部控制及风险管控制度并执行有效,可有效管控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相关风险,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3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减持股份计划期限

届满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汇鸿中锦、汇鸿中鼎减持紫金银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中锦”)、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中鼎”)根据证券市场环境、股票行情及资金情况,择机减持两家公司分别持有的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银行”)28,201,608股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公开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拟择机减持紫金银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二、交易进展

截至2023年3月24日,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汇鸿中锦、汇鸿中鼎两家公司在授权期限内均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紫金银行股票。截至本公告日,两家公司合计持有紫金银行56,403,216股,占紫金银行总股本的1.54%。

三、本次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汇鸿中锦、汇鸿中鼎两家公司本次未减持所持紫金银行股份系基于对证券市场行情判断,出于审慎性原则作出的决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未减持紫金银行股份,不存在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不一致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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