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Environment)
1、上海:到2025年预计绿色融资余额突破1.5万亿元
1月9日,上海银保监局网站发布上海银保监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上海银行业保险业“十四五”期间推动绿色金融发展服务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行动方案》的通知。《上海绿色金融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上海银行业保险业将基本建成与碳达峰相适应的绿色金融生态服务体系,形成一批绿色金融行业标杆;绿色金融综合服务效能不断提升,预计绿色融资余额突破1.5万亿元,绿色保险、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信托、绿色资管、绿色租赁等业务稳健发展;绿色金融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形成绿色金融可复制可推广的上海方案。
2、中国零碳村镇促进项目启动
1月13日,中国零碳村镇促进项目启动会召开。该项目将以村镇为单元,通过开发农村可再生资源,充分结合节能、储能等先进清洁替代技术优化方案,创新智慧能源科学调度和综合管理模式,在做好农村建筑和生活用能节能的基础上,实现可再生能源对传统化石能源的全面替代,探索建立农村社区“零碳”示范模式。
3、两面针(600249.SH):因存在问题与缺陷,被责令整改
1月12日,广西药监部门于近日发布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结果通告,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被发现存在问题与缺陷。具体为:1.处理系统未标识不同用途的生产用水管道的流向;2.液体仓库的照明灯已损坏,照明度未能满足实际操作需要”,企业被责令限期整改。
社会(Social Responsibility)
1、复星基金会联合复星医药(600196.SH)、真实生物向中西部180个县捐赠1亿元阿兹夫定
1月9日,上海复星公益基金会联合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河南真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宣布,向中国农村地区捐赠价值1亿元人民币的新冠口服药阿兹夫定。这批药品将分阶段捐赠至中西部农村地区,覆盖180个县。
2、国家发展改革委约谈有关铁矿石资讯企业
1月15日,个别铁矿石资讯企业转载不实旧闻,混淆视听,对市场造成不良影响。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第一时间约谈有关资讯企业,提醒告诫相关企业发布市场和价格信息前必须认真核实、做到准确无误,不得编造发布虚假信息,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哄抬价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持续密切关注铁矿石市场和价格变化,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采取措施,严厉打击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铁矿石市场平稳运行。
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
1、荣科科技(300290.SZ):因信披违法违规,证监会对公司及原实际控制人立案
1月10日,荣科科技公告,公司及公司董事、原实际控制人何任晖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何任晖立案。目前公司各项业务及经营管理情况正常。
2、灵康药业(603669.SH):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控人陶灵萍立案调查
1月10日,灵康药业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总经理陶灵萍于近日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陶灵萍立案调查。
3、上实发展(600748.SH):因涉嫌信披违规,证监会对公司立案
1月15日,上实发展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对公司立案。
4、光线传媒(300251.SZ):2021年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收警示函
1月13日,光线传媒公告,公司近日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2021年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北京证监局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
5、润达医疗(603108.SH):董事短线交易,收警示函
1月13日,润达医疗发布公告,公司董事陈政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陈政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陈政作为公司董事,于2022年11月17日起按减持计划卖出润达医疗股票,但陈政于2022年11月21日买入润达医疗股票20000股。上述行为构成短线交易行为。
6、荣盛石化(002493.SZ):会计处理不规范,收警示函
1月13日,浙江证监局公布的关于对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显示,浙江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在2020—2021年度存在贸易业务收入确认不规范、会计处理不规范等问题。
荣盛石化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公司董事长李水荣,总经理项炯炯、财务总监王亚芳、董事会秘书全卫英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五十八条,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应承担主要责任。
7、塞力医疗(603716.SH):因三项违规,被责令改正
1月12日,湖北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温伟、王政、刘文豪、杨赞、刘源出具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经查,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一、关联交易未履行披露义务。二、提供财务资助未披露且未履行审议程序。三、股权转让披露不完整。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2019年)第七十八条第一款和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三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一条等相关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温伟、总经理王政、财务总监杨赞、时任财务总监刘文豪、时任董事会秘书刘源作为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作者:孙煜,卢陶然 编辑:朱益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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