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6日披露了《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自愿性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因个人资金需求,公司监事李丽女士、杜中华先生、王先明先生和高级管理人员林清先生、刘春凤女士、张永智先生、朱传军先生拟通过北京竞业达瑞丰科技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丰科技”)、北京竞业达瑞盈科技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盈科技”)间接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间接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不超过561,400股。
公司于近日收到瑞丰科技、瑞盈科技出具的《减持计划完成情况告知函》,获悉其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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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权益分派获得的股份。
本次减持价格区间:43.40元/股—45.77元/股。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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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实施进展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李丽女士、杜中华先生、王先明先生、林清先生、刘春凤女士、张永智先生和朱传军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公司股票,也不由公司回购股份。
(2)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前述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相关规定的数量。
李丽女士、杜中华先生、王先明先生、林清先生、刘春凤女士、张永智先生和朱传军先生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瑞丰科技、瑞盈科技出具的《减持计划完成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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