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年12月21日 05:3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88608    证券简称:恒玄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9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12日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黄律拯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黄律拯女士主持,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智能WiFi音频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延期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

  (三)、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仅新增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新增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

  特此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08    证券简称:恒玄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0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12月20日,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5亿元(包含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的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0月2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52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2.07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86,210.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0,331.8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5,878.12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12月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6018 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0年12月15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和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终止了“Type-C音频芯片升级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智能蓝牙音频芯片升级项目”。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投入需要一定周期,且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募投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当中,基于募集资金需分阶段分项目逐步投入募投项目,故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在将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拟定的理财产品购买计划使用不超过25亿元(含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有效期

  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的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

  3、公司财务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其决策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资金管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 上网公告附件

  (一)《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08    证券简称:恒玄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1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智能WiFi音频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0月2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52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2.07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86,210.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0,331.8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5,878.12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12月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6018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和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调整,终止了“Type-C音频芯片升级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智能蓝牙音频芯片升级项目”,同时将“智能蓝牙音频芯片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3年9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和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调整后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智能WiFi音频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涉及技术复杂、工艺先进,2022年以来,国内疫情多点散发,对项目内外部协作效率产生了一定的不利影响,造成本项目研发周期较原计划有所延长。

  经过公司综合评估,审慎研究,结合当前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将“智能WiFi音频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3年9月。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将“智能WiFi音频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智能WiFi音频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智能WiFi音频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智能WiFi音频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08    证券简称:恒玄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2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和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为了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拟新增全资子公司杭州溪棠感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溪棠”)作为募投项目“发展与科技储备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杭州市为上述项目的实施地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公司与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之间将通过内部往来、增资等方式具体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0月2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52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2.07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86,210.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0,331.8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5,878.12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12月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6018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恒玄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以及公司历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将全资子公司恒玄北京和恒玄成都纳入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

  (2)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将全资子公司恒玄智能作为募投项目“发展与科技储备项目”的实施主体;

  (3)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将全资子公司恒玄北京作为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终止“Type-C音频芯片升级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追加至“智能蓝牙音频芯片升级项目”。

  三、新增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情况

  为了更好发展和管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溪棠为“发展与科技储备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杭州市为上述项目的实施地点。除此以外,项目的投资方向、实施内容等均不发生变化。新增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如下:

  ■

  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溪棠感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丰潭路508号天行国际中心2号楼12层1201室

  注册资本:1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制造;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电器辅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增加实施地点,是从自身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项目实施的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规划,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仅新增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新增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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