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皓景博瑞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持有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1,886,84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43%。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1年12月11日,公司披露了《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江苏皓景博瑞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起18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000股(约占其所持股份的25.24%,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的1.62%)。
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2022年5月25日,公司收到江苏皓景博瑞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的告知函,截止2022年5月25日,江苏皓景博瑞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当前市场环境的整体判断,江苏皓景博瑞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决定提前终止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股份计划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已实施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期间,江苏皓景博瑞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当前市场环境的整体判断,江苏皓景博瑞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决定提前终止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已达到
江苏皓景博瑞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本次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和比例。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否
相关减持计划的减持区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 年6月30日,经综合考虑,江苏皓景博瑞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决定提前终止本股份减持计划。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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