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现金分红金额:由0.56元(含税)调整为0.56128元(含税)。
●转增股本总额:由23,788,000股调整为23,733,600股。
●本次调整原因: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136,000股,因此公司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59,334,000股,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中的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转增股本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具体如下:
1、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60元(含税)。截至2022年4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日),公司总股本59,470,000股(尚未回购股份),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303,200.00元(含税);
2、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2年4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日),公司总股本59,470,000股(尚未回购股份),合计转增23,788,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83,258,000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如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调整转增股本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自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136,00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回购股份数量136,000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因此公司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59,334,000股。
鉴于公司回购股份导致的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变动情况,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中的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转增股本总额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说明如下:
1、确定每股派发现金红利调整为0.56128元(含税),即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原定利润分配总额÷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33,303,200.00÷59,334,000≈0.56128(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五位),实际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0.56128×59,334,000=33,302,987.52元(含税);
2、确定本次转增股本总额调整为23,733,600股,即调整后转增股本总额=每股转增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0.4×59,334,000=23,733,6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原公司总股本+调整后转增股本总额=59,470,000+23,733,600=83,203,600股。(公司总股本以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公司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具体日期。
特此公告。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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