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3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3,25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214%。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5月30日。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将按照规定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1月27日至2021年2月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2月8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2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意对所涉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并同意59名激励对象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获授限制性股票。
(5)2021年4月2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向符合条件的59名激励对象授予121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1年4月23日。
(6)2022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并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意对所涉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并同意10名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获授限制性股票。
(7)2022年2月1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向符合条件的10名激励对象授予38.889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2年2月18日。
(8)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一) 第一个限售期已经届满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5%。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登记完成之日为2021年4月23日,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已于2022年4月22日届满。
(二)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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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2021年5月14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由1,210,000股调整为1,568,535股。
因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离职、2名激励对象岗位发生变化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正在对其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89,575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回购注销手续。因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中 ,33人考核评级为B、7人考核评级为C、2人考核评级为D、1人考核评级为E,不符合全部解除限售的规定,公司正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6,495股办理回购注销手续。公司回购注销共计176,070股。
综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总人数由59人调整至54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568,535股调整为1,478,960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其他内容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一致。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上市流通日:2022年5月30日
2、解除限售数量:283,25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214%
3、解除限售人数:53人
4、激励对象名单及解除限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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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调整后总人数为54人,因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中1人考核评级为E,不符合解除限售的规定,故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为53人。
注2:“剩余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包括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中不符合全部解除限售规定的限制性股票86,495股,公司正对上述限制性股票办理回购注销手续。
注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其买卖股份应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发布的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五、董事会对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核查情况说明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执行,公司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其他激励对象不存在与本次解除限售对应的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不存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不存在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六、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股本结构变化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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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限售条件流通股”包含尚未完成回购注销手续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176,070股。
截止公告披露日,上述回购注销手续正在办理中,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和总股本将相应减少,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本变更情况以最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登记为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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