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霍里山大道南段9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毛海波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总股本759,047,776股。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19人,代表股份数合计为287,830,01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919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6人,代表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49,321,26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846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3人,代表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8,508,75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733%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87,827,6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506,3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8%;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87,827,6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506,3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8%;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87,827,6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506,3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8%;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87,827,6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506,3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8%;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87,827,6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506,3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8%;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287,827,6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506,3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8%;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7,827,6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506,3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8%;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8,506,3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8%;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506,3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8%;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银行贷款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7,827,6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506,3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8%;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7,827,6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506,3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8%;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7,827,6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506,3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8%;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7,827,6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506,3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8%;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7,827,6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506,3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8%;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7,827,6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506,3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8%;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7,827,6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506,3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8%;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7,827,6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506,3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8%;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七)审议并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87,827,6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506,3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8%;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柴佳欣律师、温乐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为会议通知公告中列明的事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九日
APP专享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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