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将于2022年5月19日开市起停牌1天,并于2022年5月20日开市起复牌。
●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2年5月20日
●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由“ST中孚”变更为“中孚实业”,股票代码仍为“600595”,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A股股票简称由“ST中孚”变更为“中孚实业”;
(二)股票代码仍为“600595”;
(三)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2年5月20日。
二、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2020年度,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因2018年至2020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1-029号公告。
2021年度,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18.27亿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0.49亿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2.8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90亿元。
公司对照《上市规则》并经逐项排查,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且不存在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独立董事审核相关资料后,出具了《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说明》,认为公司股票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为此,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三、撤销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市规则》第9.8.9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2年5月19日开市起停牌1天,于2022年5月20日开市起复牌并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转出风险警示板交易,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四、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主要业务为铝及铝精深加工,配套煤炭开采、火力发电、炭素等产业。公司经营状况可能面临宏观环境、行业竞争、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出口及汇率等方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信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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