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0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2年5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2年5月7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毛绍融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批预留部分的授予登记情况,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82,876,777元增加至人民币983,491,777元,股份总数由982,876,777股增加至983,491,777股。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内容(公告编号:2021-118),董事会将及时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
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具体修订如下:
■
上述事项在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范围之内(公告编号:2021-118),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公司章程》修正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郭斌先生、刘菁女士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将满六年,特申请辞去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郭斌先生、刘菁女士的辞职致使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没有会计专业人士,其辞职申请将在补选新的独立董事任职后生效。
经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杭氧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将雷新途先生、黄灿先生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经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关于拟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将审议以下提案: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1.01关于选举雷新途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1.02关于选举黄灿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1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5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2年5月7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宝珍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首次授予的授予登记情况,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82,876,777元增加至人民币983,491,777元,股份总数由982,876,777股增加至983,491,777股。上述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具体事宜的范围之内,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
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具体修订如下:
■
上述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具体事宜的范围之内,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公司章程》修正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郭斌先生、刘菁女士在公司任期六年即将届满申请辞去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郭斌先生、刘菁女士的辞职致使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没有会计专业人士,其辞职申请将在补选新的独立董事任职后生效。
经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杭氧控股有限公司提名,监事会审核同意将雷新途先生、黄灿先生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经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拟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将审议以下提案:
2.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1.01关于选举雷新途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1.02关于选举黄灿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2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独立董事郭斌先生、刘菁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规定,郭斌先生、刘菁女士在公司已连续任职即将届满六年,特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郭斌先生、刘菁女士的辞职致使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没有会计专业人士,其辞职申请将在补选新的独立董事任职后生效。在公司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郭斌先生、刘菁女士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各下属委员会的相关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斌先生、刘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将按法定程序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郭斌先生、刘菁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正独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持续发展及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谨对郭斌先生、刘菁女士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告编号:2022-060),经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杭氧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黄灿先生、雷新途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黄灿先生、雷新途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合法合规。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黄灿先生、雷新途先生的个人履历等资料,独立董事认为黄灿先生、雷新途先生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独立董事聘任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独立董事郭斌先生、刘菁女士任期六年即将届满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需进行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且任职资格已经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同意黄灿先生、雷新途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需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3日
附件
雷新途简历
雷新途先生,男,1972年5月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管理学(会计学)博士,南京大学出站博士后。现为浙江工业大学 MPAcc 教育中心主任、会计系主任、会计学研究所所长,浙江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国家一流本科专业(财务管理专业)负责人。现任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乔治白股份有限公司、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雷新途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雷新途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雷新途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雷新途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黄灿简历
黄灿先生,男,1979年1月出生,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浙江大学管理学院院长助理,浙江大学创新管理与持续竞争力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知识产权管理研究所联席所长。曾任联合国大学马斯特里赫特技术创新中心(United Nations University-MERIT)和马斯特里赫特大学(Maastricht University)研究员(Research Fellow)、联合国大学马斯特里赫特技术创新中心(United Nations University-MERIT)和马斯特里赫特大学(Maastricht University)高级研究员(Senior Research Fellow)。现任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至今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黄灿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黄灿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灿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黄灿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3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30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25日(星期三)。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5月25日(星期三)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相府路799号杭氧股份临安制造基地行政楼A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审议事项的详细情况请见2022年5月1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按照相关规定,上述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上述提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2年5月26日—2022年5月27日的8:30—16:3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中山北路592号弘元大厦11楼证券部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电话:0571—85869388
传真:0571—85869076
联系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中山北路592号弘元大厦11楼证券部办公室。
邮编:310014
联系人:高春凤、严萱超
(二)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30
2、投票简称:杭氧投票
3、提案的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表码表中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本次股东大会未设置总提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本人(单位)承担。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
附件三:
股 东 登 记 表
截止2022年5月25日(星期三)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个人)持有 “杭氧股份”(股票代码:002430)股票 股,现登记参加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年 月 日
注: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尚须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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