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吴文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琼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汪孟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文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琼 会计机构负责人:汪孟薇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吴文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琼 会计机构负责人:汪孟薇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文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琼 会计机构负责人:汪孟薇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2-002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的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向监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
(三)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五)本次会议由盛大文主席主持,公司监事出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同时,此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提出如下审核意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等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 33,772.34万元,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相关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计提上述资产减值准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提出如下审核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与会监事还列席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认为公司董事会在作出决议的过程中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股东和公司的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 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2-004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吴文胜先生、张克文先生及袁荣俭先生在该项议案表决时进行了回避,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之前,公司的经营层已向独立董事提交了有关资料,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文件的同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咨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前取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合理、公允,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没有发现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
(二)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执行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三)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见下表: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
1.安徽新华钰泉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00.00万元。
经营范围:宾馆、餐饮服务,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 一般经营项目: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旅游咨询服务,婚纱摄影,礼仪庆典服务,汽车配件、电子数码产品、五金交电、文化、体育用品、日用百货销售。
关联关系:系皖新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的全资子公司。皖新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2.安徽皖新酒店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0.00万元。
经营范围:酒店管理,房屋租赁,物业管理,餐饮,住宿,机电一体化设备,电控自动门,电器设备设计,安装,销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家具,五金交电,电线电缆,音响设备,家用电器,通讯器材,计算机软硬件,厨卫设备,洁具,灶具,服装,针纺织品,床上用品,洗涤用品,文化办公用品,酒、化妆品、皮具,工艺品、日用百货销售,烟零售,车、船票代理,为文艺演出提供配套娱乐服务、商务信息咨询。食品生产、销售,农产品收购,健身、游泳、翻译、婚庆礼仪服务,停车服务,场地出租,汽车租赁,花卉,图书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系皖新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的全资子公司。皖新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3.皖新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房屋销售与租赁、招商与推介、市场运营及物业管理,组织文化交流活动,经营文化博览,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广告,企业形象设计、品牌形象推广,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投资顾问,信息咨询,百货、文化用品、工艺美术品、办公设备及用品销售。
关联关系:皖新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安徽皖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万元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屋修缮,房屋租售代理,搬家,服装清洗,车辆出租,装潢、美容美发,康乐健身,酒店管理,餐饮服务,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日用百货批发零售,农业技术、养殖技术的开发和技术转让,生态农业观光旅游服务,果蔬采摘及销售,餐饮、住宿、休闲垂钓服务,畜禽及水产品养殖及销售,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开发、加工、销售,农资销售,农林开发及树木种植、园林绿化工程、农业信息咨询服务,农业交易市场开发、管理服务,农产品加工、销售,瓜果蔬菜、苗木花卉种植及销售,鲜活肉蛋销售,停车场管理。(以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系皖新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的全资子公司。皖新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5.安徽省新龙图贸易进出口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出版物进口,艺术品进出口,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货物进出口,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药品批发,出版物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服装服饰批发,食用农产品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餐饮管理,纸浆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教学专用仪器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纸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照明器具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光学仪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机械电器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市场营销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货物进出口,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关联关系:安徽省新龙图贸易进出口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123,384.10万元
经营范围: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销售;音像制品批发(连锁专用);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制作;录音带、录像带复制;普通货运;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以上经营范围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教材租型印供;出版行业投资及资产管理;房屋租赁;商务服务业;商品批发与零售;进出口业;教育辅助服务;餐饮业;票务代理。(以上项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
关联关系:系持有本公司股份超过5%以上的股东。
7.新世界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30万元
经营范围:出版与外文局业务有关的社会科学各门类的学术著作、工具书、普及读物;翻译出版外国社会科学著作,中小学教辅材料“政治、语文、历史、地理、英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九科(图书出版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同本公司出版范围相一致的互联网图书、互联网音像、手机图书、手机音像出版(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图书批发、零售、网上销售、本版总发行(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本公司持有该公司33.99%的股权,系本公司的联营公司。
8.芜湖银泰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商业管理,家居用品、工艺品(除文物)、日用百货、五金交电、针纺织品、文体用品、玩具、装饰用品、服装鞋帽、床上用品、箱包皮具、家用小电器、家具、照相器材、劳保用品、保健用品、化妆品、电脑耗材、办公用品、金银饰品、预包装食品销售,美容美发服务,健身服务,教育信息咨询(除教育),钟表及钟表维修、场地和柜台租赁;物业管理(凭资质经营)、停车场管理、会务礼仪服务(涉及前置许可的除外),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33%的股份,受母公司重大影响。
9.安徽新知数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703.3万元
经营范围:数字内容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及互联网服务;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批发、零售(含网上);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教育辅助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电影和影视节目制作、录音制作、文艺创作与表演。
关联关系:系由安徽皖新金智科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的联营企业。安徽皖新金智科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10.安徽皖新卓越文创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文化创意产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创业投资及相关业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系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原则,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公司和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相互损害或输送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从而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此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调查和审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相关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此项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正常经营活动业务往来,主要是利用关联方资源的优势,有利于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回避该项关联交易的表决,关联交易程序合法有效,符合证监会、上交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2-007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不会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1年1月2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财会〔2021〕1号),自2021年1月26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其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2021年12月30日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按执行时间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规定了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关于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要求首次执行该解释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1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对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区分成员单位是归集至集团母公司账户的资金还是未归集至集团母公司账户而直接存入财务公司的资金,分别明确了成员单位、财务公司及母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列报的项目,并对资金集中管理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项目是否能进行抵销进行了明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财务指标无影响,也无需对以前年度的财务指标进行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审查,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予以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且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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