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61,046.16元,母公司2021年度年末未分配利润为33,273,020.15元。鉴于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3,320,111.90元,现阶段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为薄弱,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所处行业现状、实际经营情况及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等因素,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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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铝作为一种性能优质、轻量化的“绿色金属”,具有质量轻、高导电性、高导热性、可塑性(易拉伸、易延展)、耐腐蚀性等优良特性,是全球产量和用量仅次于钢铁的有色金属。从整个铝行业的产业链来看,产业链前端的铝土矿行业主要为以矿产资源为导向的开采型行业;氧化铝与电解铝则是以标准化加工为特点的制造行业。而处于产业链中端的铝加工行业需要根据下游应用行业的不同,生产出满足不同需求的产品,技术工艺水平要求较高,是一个应用导向的行业。在铝加工方式中,挤压是最重要的加工方法之一。铝型材是通过对铝合金铸锭进行加热、挤压、表面处理等工序,生产得到的具有不同截面与表面的铝合金型材,广泛用于建筑、汽车轻量化、交通运输、自动化设备、消费电子、电信通讯等下游领域。
目前,我国铝型材行业普遍采取“铝锭价格+加工费”的销售定价模式,其中原材料成本主要是铝锭成本,因此铝型材企业的利润主要来源于加工费。通常,实力雄厚的大型企业能够不断开拓新产品、新材料,保障产品质量,实现规模化经营,并获取较高的利润水平;而众多中小型企业由于缺乏核心竞争力,其毛利率普遍较低,其抗风险能力较差。从长远来看,市场份额将向具有规模经济效益、工艺水平先进、掌握标准制定权、产品研发能力较强的企业集中。
2021年大宗商品市场价格飙涨,铝价全年涨幅较大,其走势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年初至10月中旬,在海外经济修复、出口增加、能耗双控政策等因素影响下,铝锭价格从约15700元/吨一路上涨至10月中旬的约24000元/吨;10月下旬开始由于国家对煤炭价格实施干预,成本支撑逻辑坍塌,铝价高位下挫,年末又因为欧洲能源价格飙涨影响开启反弹,价格维持在20300元/吨左右。涨价潮下,上游企业普遍受益,但下游企业承压。同时我们看到,我国铝加工行业面对双碳目标、贸易摩擦不断等问题,正加快转型升级从“量”往“质”的方向发展。公司的铝型材加工和贸易业务受限于自身组织结构和技术实力的困扰,预计现有产业的发展瓶颈和规模一时难以突破,且面临业务不断萎缩的市场风险。
1、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
宁波富邦主营属于有色金属压延加工行业,是一家专业生产工业铝型材的区域性铝业深加工企业,兼营铝铸棒产品等贸易业务。主要子公司包括宁波富邦精业铝型材有限公司、宁波富邦精业贸易有限公司等。其中宁波富邦精业铝型材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工业铝型材的企业,年生产能力1万吨以上,拥有全套熔炼、挤压、氧化生产线,包括1630吨、1250吨、800吨、500吨共四条挤压生产线。公司的产品规格品种超过4000多种,主要包括幕墙型材,旅游用品系列型材、手电筒系列型材、电动工具系列型材等。宁波富邦精业贸易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销售工业铝铸棒等金属原材料的内贸企业。
2、公司业务主要经营模式
铝加工业务经营模式:采用“铝锭价格+加工费”的方式进行商品定价,采取“直销+经销”的销售模式拓展市场,其中铝锭价格主要根据上海长江有色金属网铝价对应确定。经营过程中贯彻以销定产原则,由生产部门根据订单需求组织后续生产。公司通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保持合理数量的库存备货,以备连续生产和周转需要。
贸易业务经营模式:根据本土市场需求,向长期业务合作单位河南洛阳万基特种铝合金有限公司等客户批量采购铝铸棒商品,再转向本地中小企业分销。销售定价原则为:以交货区间内上海长江有色网公布的现货市场国产铝锭最高价和最低价的算术平均价作为铝锭基价,再按物流成本加上相应的加工费予以定价。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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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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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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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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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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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6,967,678.33元,同比下降15.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61,046.16元。
铝加工业务情况:公司铝加工业务以铝型材公司和铝业分公司为运营主体,2021年实现销售收入9,846.70万元,同比增长20.49%;铝加工业务板块合计实现净利润340.65万元。
贸易业务情况:公司贸易业务以贸易公司为运营主体,2021年实现销售收入27,592.40万元,同比减少15.19%;实现净利润137.01万元,同比增长36.21%。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68 证券简称:宁波富邦 公告编号:临2022-006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富邦”或“公司”)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3月22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4月1日上午在宁波市鄞州区兴宁路66号富邦广场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屠敏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现场实到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名,弃权0名,反对0名。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21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3名,弃权0名,反对0名。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名,弃权0名,反对0名。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3名,弃权0名,反对0名。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为该议案出具了书面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有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3名,弃权0名,反对0名。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名,弃权0名,反对0名。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名,弃权0名,反对0名。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以平等互利、公允合理的原则来指导定价,有利于宁波富邦精业铝型材有限公司开展正常、连续、稳定的经营,交易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也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3名,弃权0名,反对0名。
以上第1-4及第7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0768 证券简称:宁波富邦 公告编号:临2022-008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召开了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富邦精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拟在不影响其正常经营需要的前提下,利用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临时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购买理财产品。上述拟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其中贸易公司5,000万元),在该额度授权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投资理财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本次授权有效期限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及贸易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与收益相对固定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产使用效率,为公司增加收益。
(二)理财产品选择
公司委托理财投资标的包括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基金、信托等)的固定收益类或其它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中短期理财产品。
(三)投资金额
使用合计不超过30,000万元(其中贸易公司不超过5,000万元)的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此限额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投资限额包含2021年度已经授权行使并仍在投资期限内的额度。
(四)资金来源
本次开展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临时闲置自有资金。
(五)实施方式及授权期限
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投资理财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本次授权有效期限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拟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虽属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周期影响,仍可能存在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其他风险。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委托理财严格把关,谨慎决策。1、在上述额度内,公司财务部根据金融机构提供的具体理财产品计划,对其收益性和风险性进行分析,并结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闲置资金情况,提出购买理财产品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2、授权全资子公司仅为宁波富邦精业贸易有限公司,且上述委托理财品种不含二级市场股票等高风险品种的投资。公司财务部安排专人负责对所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日常监控,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业务进行专项核查。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利用经营中的临时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较好、流动性较高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风险较小,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前提下,灵活适量进行申购赎回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富邦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公司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0768 证券简称:宁波富邦 公告编号:临2022-005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富邦”或“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3月22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4月1日上午在宁波市鄞州区兴宁路66号富邦广场B座15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炜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议案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61,046.16元,母公司2021年度年末未分配利润为33,273,020.15元。鉴于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3,320,111.90元,现阶段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为薄弱,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所处行业现状、实际经营情况和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等因素,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赞成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2021年度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1年度拟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13.51万元,其中计入信用减值损失-13.51万元,并相应增加了公司2021年度的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表决结果:赞成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宁波富邦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宁波富邦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名,弃权0名,反对0名。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宁波富邦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富邦精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的经营需要,贸易公司2022年度拟继续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拟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如下:
1、向兴业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
2、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500万元;
3、向华夏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
4、向中信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
5、向招商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
公司2022年度拟向上述各家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11,500万元整(包含承兑汇票等方式,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贸易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并提请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融资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同意在具体经办过程中视需要签署与上述各项融资相应的董事会决议,且不再就以上授信范围内的融资事项另外召开董事会会议履行相关程序。表决结果:赞成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宁波富邦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杨光先生、华秀萍女士、洪晓丽女士回避了表决,表决结果:赞成6名,反对0名,弃权0名。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宁波富邦关于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陈炜先生、宋凌杰先生、魏会兵先生、宋令波先生、岳培青先生、许海良先生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3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宁波富邦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0768 证券简称:宁波富邦 公告编号:临2022-007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召开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41.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57亿元。
上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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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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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潘舜乔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罗鹏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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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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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并结合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1年度财务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3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0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45万元。2022年财务审计费用将以2021年财务审计费用为基础,根据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以及投入的工作量协商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二、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在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立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公司审计要求,因而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立信具备丰富的审计服务经验,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任务,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业务提供服务。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0768 证券简称: 宁波富邦 公告编号:临2022-009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杨光先生、华秀萍女士、洪晓丽女士回避了表决,该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津贴调整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独立董事为公司规范运作、内部体系建设和公司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结合公司目前经营规模、实际状况,并参照同地区、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将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每年3万元(税前)调整为每人每年5万元(税前),本次调整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0768 证券简称: 宁波富邦 公告编号:临2022-010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厂房及支付水电费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也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炜先生、宋凌杰先生、魏会兵先生、宋令波先生、岳培青先生、许海良先生回避了表决,该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富邦精业铝型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铝型材公司”)向关联方宁波富邦铝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邦铝材”)租赁厂房及支付水电费,此项关联交易是铝型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行为。该日常关联交易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有利于铝型材公司开展正常、连续、稳定的生产经营。交易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也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审计委员会同意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铝型材公司向关联方富邦铝材租赁厂房及支付水电费,此项关联交易是铝型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行为,交易将以平等互利、公允合理的原则来指导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铝型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企业名称:宁波富邦铝材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通和路 6 号
法定代表人:宋汉心
注册资本:贰亿元整
成立日期:2018 年 08 月 06 日
营业期限:2018 年 08 月 06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铝板材、铝带材、铝箔材、铝卷材的制造、加工;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 日,宁波富邦铝材有限公司总资产34468.26万元 ,净资产26635.02万元 ;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0258.38万元,净利润1006.92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富邦铝材为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铝型材公司已与富邦铝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承租相关房屋作为生产车间及办公使用,租赁建筑面积13,674.72平方米,月租金为人民币5万元,年租金合计60万元。水电费按实际使用计算,先由富邦铝材代为支付,铝型材公司在每月末前向富邦铝材支付。根据铝型材公司过往水电费使用情况,预计每年向富邦铝材支付水电费不超过350万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有利于铝型材公司开展正常、连续、稳定的生产经营,交易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也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九届监事会第九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0768 证券简称:宁波富邦 公告编号:2022-011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2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鄞州区66号兴宁路富邦广场B座15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25日
至2022年4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召开的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4月2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有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股东(单位)代理人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本 人身份证,股东(个人)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 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受托人身份证)于2022年4月22日上午8:30-11:30时, 下午13:30-17:00时到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务联系方式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兴宁路66号富邦广场B座15楼
邮编:315040
电话:87410501
传真:0574-87410510
联系人:岳峰
(二)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0768 公司简称:宁波富邦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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