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ST罗顿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095号)(以下简称“《一次问询函》”),并已对《一次问询函》中第1、2、4、6问题进行回复公告,详见公司披露的《罗顿发展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暨部分问题延期回复的公告》(编号:临2022-019号)。2022年3月11日,公司再次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ST罗顿业绩预告事项的二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181号)(以下简称“《二次问询函》”)。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于 2022年3月19日、2022年3月26日分别披露了《罗顿发展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编号:临2022-021号)、《罗顿发展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编号:临2022-022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各方仍在对相关问题的回复事项作进一步补充、核实和完善。因此,公司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并披露。为确保回复内容及后续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5个交易日内回复相关问询问题。公司和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将进一步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尽快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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