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2022年03月31日 07:16 证券时报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属于制造业门类,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大类。公司主要从事石油化工产品的生产及销售经营,主要产品有液化石油气、聚丙烯、MTBE、特种工业白油、乙醇胺、聚合级异丁烷、丙烷、工业过氧化氢(27.5%/35%)、双环戊二烯(高纯级/聚酯级)、加氢碳九、石油树脂、萘和重焦油等系列。

  公司控股子公司湛江实华化工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年产14万吨裂解碳九及裂解焦油综合利用项目和年产30万吨(27.5%计)过氧化氢项目,已经在2021年7月建成全面投产。

  (二)公司主要产品用途:

  液化石油气:作为一种化工基本原料和新型燃料(民用液化石油气燃料、切割金属液化石油气和农产品的烘烤和工业窑炉的焙烧等用液化石油气等)。

  聚丙烯树脂粉料:适用于熔融纺丝、注塑或挤出扁丝,可用于生产无纺布、纺织袋、打包、捆扎绳、薄膜制品及日用品、小容器等。

  MTBE:用作有机化工原料(如裂解生产高纯度异丁烯等)和提高汽油辛烷值添加剂等。

  工业白油:主要用作工业溶剂和化纤、机械加工等领域的加工油、润滑剂等。

  乙醇胺:用于生产表面活性剂,还用于纺织化学品、气体净化剂、水泥促凝剂、石油添加剂、皮革软化剂、润滑油抗腐蚀剂、防积炭添加剂等。

  聚合级异丁烷:用于作全密度聚乙烯生产配置催化剂溶剂,也可用于生产异辛烷(汽油辛烷值改进剂)等。

  丙烷:用于热处理燃料、金属切割气、气雾推进剂、脱沥青溶剂等。

  工业过氧化氢(27.5%/35%):主要用作造纸工业纸浆漂白和废纸脱墨处理;主要用于纺织工业纤维漂白剂;此外,也用于化学工业、环境治理和电子工业等方面。

  双环戊二烯:主要应用于生产不饱和树脂和改性不饱和聚脂。也应用于生产农药、香料、阻燃剂、降冰片、烯类衍生物、金刚烷、环氧化合物。

  加氢碳九:裂解碳九芳烃对合成树脂有很好的溶解性能,可用作油漆、油墨的稀释剂、农药乳化剂、精密机械的清洗剂、某些化学反应的稀释剂等。

  石油树脂:分为冷聚树脂、共聚树脂和焦油树脂三大类。其中冷聚树脂应用于油漆、橡胶、粘合剂、油墨、塑料地板砖、彩色沥青等行业的助剂;共聚树脂主要应用于热熔胶、压敏胶、轮胎和橡胶制品,可作为萜烯树脂、松香甘油酯等的替代品;焦油树脂主要应用于橡胶、轮胎、三角带、输送带、油漆、油墨、防水、胶管等行业。

  萘:主要应用于生产减水剂、扩散剂,是生产合成树脂、增塑剂、橡胶防老剂、表面活性剂、合成纤维、染料、医药和香料等的原料。

  重焦油:主要应用于工业加热的原料。

  (三) 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公司各厂装置生产所需化工原料、辅助材料以及能源消耗(电力、蒸汽、水)等依靠外购(除了从当地茂名石化采购外,还从周边石油化工基地采购)。公司综合考虑生产安排、市场情况、客户需求、原料库存,结合预测判断和价格走势等因素,原料动力统一采购,以实现装置满负荷生产,降低采购成本。

  2、生产模式:公司根据年度预算目标、生产经营综合计划等,考虑原料供应、市场需求、装置运行状况和经济效益等因素,分解制定月度生产计划,合理安排各厂各类型产品的生产计划,最大限度地发挥各装置产能。主要产品聚丙烯、MTBE、工业过氧化氢(27.5%/35%)、双环戊二烯(高纯级/聚酯级)、加氢碳九、石油树脂、萘和重焦油等主要采用“以产定销,以销促产”模式,按照产能力争全年满负荷生产;对市场需求灵活的产品采用“以销定产”模式,紧盯市场需求,根据市场情况和客户需要适时组织生产,及时调整生产计划。

  3、销售模式:公司产品主要采取直销和经销相结合模式进行销售,着力扩大终端用户销售量, 2021年直销量同比增长11.3个百分点。公司搞好直销,通过有实力的经销商多渠道实现扩销,同时探索开发线上网络销售,销售区域主要在华南、西南、海南一带,运输方式以陆运为主、海运为辅。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母公司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重要事项:

  1、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21年2月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聘公司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的议案》、《关于公司财务总监代行总经理职责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代行总工程师职责的议案》,该事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2021年2月9日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和《关于解聘总经理和总工程师、财务总监代行总经理职责、常务副总经理代行总工程师职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2021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表决同意聘任马永新为公司副总经理。该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2021年3月8日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2021年3月15日,公司收到曹光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便参与公司董事会工作,特此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该事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2021年3月17日的《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2021年5月20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接受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议补选董事的议案》,选举宋卫普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该事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2021年4月29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名宋卫普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和2021年5月21日《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董事会同意聘任宋卫普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该事项详见2021年8月28日《关于聘任总经理的公告》【编号:2021-048】。

  公司董事杨晓慧女士因个人原因,于2021年8月辞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辞去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该事项详见2021年8月31日《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编号:2021-050】。

  公司副总经理张平安先生因个人原因,于2021年9月向董事会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及公司各控股子公司职务。张平安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张平安先生辞职后将不再在公司及公司各控股子公司担任职务。该事项详见2021年9月3日《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编号:2021-051】。

  公司原财务总监宋卫普先生因已经被聘任为公司总经理,为集中精力履行总经理的岗位职责任务,特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宋卫普先生辞去财务总监职务后,继续担任公司总经理、董事职务。

  公司于2021年9月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公司董事会聘任辜嘉杰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聘任陈庆岭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均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公司董事会聘任陈庆岭先生担任公司总工程师后,宋虎堂先生不再代行总工程师职责。该事项详见2021年9月8日《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编号:2021-054】。

  2021年9月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议补选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并于2021年9月24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该议案,补选了辜嘉杰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该事项详见2021年9月8日《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名辜嘉杰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公告》【编号:2021-053】和2021年9月25日《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1-061】。

  2、关于公司转让湛江实华化工有限公司12%股权给公司职工

  2021年4月27日,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湛江实华化工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将持有的湛江实华12%的股权予以转让,其中转让给由管理人员出资成立的湛江实华缘商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6.5%的股权,转让给代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宋卫普3%的股权,转让给常务副总经理宋虎堂1%的股权,转让给副总经理马永新1%的股权,转让给监事会主席刘小燕0.5%的股权。2021年5月20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上述议案。该事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2021年4月29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和2021年5月21日《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足额的股权转让款3276万元,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股权结构为公司持股88%,由公司职工投资成立的湛江实华缘商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5%,总经理宋卫普先生持股3%,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宋虎堂先生持股1%,副总经理马永新先生持股1%,监事刘小燕持股0.5%。详见巨潮资讯网2021年10月11日《关于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二)》【编号:2021-064】。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2021年4月27日,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2021年5月20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了上述议案。该事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2021年4月29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和2021年5月21日《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4、关于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2021年4月27日,公司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2021年5月20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上述议案。该事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2021年4月29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1-013)和2021年5月21日《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5、公司控股股东之全部股东股权结构变动暨公司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事项的进展情况

  (1)公司董事长范洪岩女士于2019年11月13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刘军先生委托范洪岩女士作为诉讼代理人向法院提起三起民事诉讼的相关诉讼材料法院收据。公司董事会已于2019年11月14日发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之全部股东股权结构变动暨公司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五(公告编号:2019-076)》。

  其中,刘军先生提起的委托合同纠纷案【案号:(2020)京 0108 民初 9 号】,裁定结果为:准许原告刘军撤回起诉。神州永丰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案【案号:(2020)京 0108 民初 2495 号】,判决结果为:(一)确认被告北京神州永丰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 8 月 2 日第三届第五次股东会决议及第四届第一次股东会决议无效;(二)被告北京神州永丰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撤销依据上述第一项决议作出的工商变更登记。东方永兴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案【案号:(2020】京0117民初633号】,判决结果为:(一)确认东方永兴公司2019年8月1日第一次股东会决议无效;(二)确认东方永兴公司2019年8月1日第二次股东会决议除“同意公司经营期限变更为长期”以外的其他内容无效;(三)东方永兴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撤销依据上述两次股东会决议中的无效内容作出的工商变更登记。

  神州永丰公司、罗一鸣不服(2020)京 0108 民初 2495 号《民事判决书》,已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东方永兴公司、罗一鸣不服(2020)京0117民初633号《民事判决书》,已上诉至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上述事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2020年11月24日发布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三)》【编号:2020-049】、2020年12月17日发布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四)》【编号:2020-050】和2021年4月29日发布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五)》【编号:2021-026】。

  2021年5月,就神州永丰公司、罗一鸣上诉的神州永丰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案【案号:(2020)京01民终2417号】,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此,可以确定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刘军先生。2021年11月,就东方永兴公司、罗一鸣上诉的东方永兴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案【案号:(2021)京03民终11683号】,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事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2021年5月26日发布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六)》【编号:2021-029】和2021年11月8日发布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八)》【编号:2021-069】。

  2021年8月,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泰跃已在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北京泰跃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王岩,北京泰跃已启用新的印章。该事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2021年8月31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完成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登记换发营业执照及启用新的印章的公告》【编号:2021-049】。

  (2)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2月21日收到《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公司股东以及本公司作出相关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通知函》及附件【北京泰跃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及董事会决议、神州永丰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及执行董事决定、东方永兴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及董事会决议】。 公司已于2020年2月25日发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之全部股东股权结构变动暨公司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六(公告编号:2020-002)》。

  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军先生收到原告罗一鸣诉被告东方永兴、第三人刘军的公司决议撤销纠纷案的相关材料【案号:(2020)京0117民初2155号】和原告罗一鸣诉被告神州永丰、第三人刘军的公司决议撤销纠纷案的相关材料【案号:(2020)京0108民初20384号】。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和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就罗一鸣的起诉立案受理。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裁定【(2020)京0117民初2155号】案按罗一鸣撤回起诉处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裁定【(2020)京0108民初20384号】案准许罗一鸣撤回起诉。自此,神州永丰、东方永兴的实际控制人再无争议,进而可以确定北京泰跃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刘军先生。

  该事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2020年9月1日发布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一)》【编号:2020-043】、2020年9月11日发布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二)》【编号:2020-044】和2021年7月1日发布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七)》【编号:2021-039】。

  6、关于参与竞拍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对茂名市开元氮肥有限公司等4户债权

  2021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下称“华融公司”)对茂名市开元氮肥有限公司(下称“开元氮肥”)等4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开竞价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不超过2亿元参加开元氮肥等4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开竞价活动。

  2021年5月28日,公司以17801万元竞得债权标的,并与华融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债权转让协议》。

  以上事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2021年5月29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1-030】和《关于参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对茂名市开元氮肥有限公司等4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开竞价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1-031】,以及2021年6月1日《关于竞得茂名市开元氮肥有限公司等4户债权资产的公告》【编号:2021-033】。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向华融公司支付完全部债权受让款,与华融公司的债权交割手续已办理完毕。公司受让债权包后,依法向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变更申请执行人。2021年12月15日,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2020)粤09执77、78、239号】,裁定变更公司为上述三案的申请执行人。公司已是茂名市开元氮肥有限公司的合法债权人,并对涉案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

  7、关于在湖北省仙桃市设立控股子公司

  为适应整体发展和业务拓展需要,公司与茂名市晶惠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下称“晶惠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在湖北省仙桃市投资设立湖北茂化实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股51%,晶惠公司持股49%,公司为湖北茂化实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湖北实华”)的控股股东。

  该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2021年8月25日公司《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编号:2021-043】。

  2022年1月,公司、晶惠公司和仙桃市泽盈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泽盈公司”)签署《增资扩股协议》,约定晶惠公司向湖北实华增资3050万元人民币,泽盈公司向湖北实华增资1950万元人民币,湖北实华的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人民币增加到10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湖北实华已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现公司持有湖北实华25.5%的股权,晶惠公司持有湖北实华55%的股权,泽盈公司持有湖北实华19.5%的股权,晶惠公司为湖北实华的控股股东。

  8、关于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设立全资子公司

  基于未来发展、业务拓展和优化产业布局需要,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投资设立广西贺州实华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8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股100%。该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2021年11月25日《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编号:2021-070】。

  9、关于现金收购北京信沃达海洋科技有限公司69%股权事宜

  2022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北京信沃达海洋科技有限公司69%股权的议案》。2022年3月1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支付完毕本次股权收购的全部转让价款,并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合法手续,已合法取得北京信沃达海洋科技有限公司69%股权。

  该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2022年1月26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2-003】、《关于现金收购北京信沃达海洋科技有限公司69%股权的公告》【编号:2022-004】、2022年3月12日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2-026】和2022年2月18日《关于收购北京信沃达海洋科技有限公司69%股权的进展公告》【编号:2022-015】、2022年3月17日《关于收购北京信沃达海洋科技有限公司69%股权的进展公告(二)》【2022-027】、2022年3月26日《关于收购北京信沃达海洋科技有限公司69%股权的进展公告(三)》【2022-029】。

  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1、湛江实华竞买取得土地使用权

  公司全资子公司湛江实华于2021年2月25日以总价人民币2595万元成功竞买取得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东海大道南侧、幸福路(原新区西路)西侧的地块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13500.36平方米、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70年)。该土地将用于建设裂解碳九及裂解焦油综合利用项目和年产30万吨(27.5%计)过氧化氢项目配套的员工基地、食堂、运动、培训中心等。

  该事项详见公司2021年3月2日巨潮资讯网《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竞买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编号:2021-005】。

  2、关于湛江实华14万吨/年裂解碳九及裂解焦油综合利用项目和30万吨/年(27.5%计)过氧化氢项目正式投产的事宜

  公司2019年对湛江实华增资,在湛江市投资建设14万吨/年裂解碳九及裂解焦油综合利用项目和30万吨/年(27.5%计)过氧化氢项目,两项目总投资为82,686.96万元。2021年7月12日,湛江实华14万吨/年裂解碳九及裂解焦油综合利用项目之加氢单元及分离单元和30万吨/年(27.5%计)过氧化氢项目正式投入生产,产品合格,并向市场销售。14万吨/年裂解碳九及裂解焦油综合利用项目之树脂单元于2021年12月投入生产后又停产,停产原因是设备管线堵塞,目前湛江实华在对管线进行优化整改,预计于2022年5月恢复生产。树脂单元目前尚未产生营业收入和净利润。

  该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2021年7月14日《关于全资子公司14万吨/年裂解碳九及裂解焦油综合利用项目和30万吨/年(27.5%计)过氧化氢项目正式投产的公告》(编号:2021-042)。

  3、东成公司参与深圳益生堂生物企业有限公司重整案和深圳益生堂药业有限公司重整案联合重整投资人遴选

  2021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深圳益生堂生物企业有限公司重整案和深圳益生堂药业有限公司重整案联合重整投资人遴选的议案》,同意东成公司按照《重整预案》,拟共计提供2亿元参与上述两公司的重整投资人遴选。

  该事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2021年5月29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1-030】和《关于控股子公司茂名实华东成化工有限公司参与深圳益生堂生物企业有限公司重整案和深圳益生堂药业有限公司重整案联合重整投资人遴选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1-032】。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两公司的债权人会议尚未形成有效决议确定重整投资人。

  4、湛江实华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实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为适应战略发展和满足业务拓展的需要,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湛江实华化工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在广东省湛江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实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人民币,湛江实华持有其100%股权。

  该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2021年6月23日公司《关于设立全资孙公司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编号:2021-035】。

  5、东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海南茂化实华石化有限公司

  为适应战略发展和满足业务拓展的需要,东成公司以自有资金在海南省海口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海南茂化实华石化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海南茂化实华石化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5TYKD64A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1年4月26日

  法定代表人:宋卫普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江东新区琼山大道61(二)-107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原油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润滑油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海南茂化实华石化有限公司主要是利用海南省税收优惠政策、利用租赁的港口罐区等物流设施,开展石油贸易业务,有利于降低企业的税负压力,减少企业的税收成本。

  6、关于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设立公司的事宜

  为适应战略发展和满足业务拓展的需要,东成公司与海南茂化实华石化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以自有资金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广西实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022年3月14日,广西实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为“广西实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广西实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MA7BNTE625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22日

  法定代表人:钟俊

  住所:南宁市兴宁区南梧路363号龙颈小区3栋6号

  营业期限:2021年10月22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煤制品制造;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滑油销售;化肥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充电桩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殡葬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食用农产品批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农产品智能物流装备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牲畜屠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关于广西实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受让广西六旺食品加工有限公司66%股权的事宜

  2022年1月19日,公司控股孙公司广西实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下称“广西实华”)与阮素珍、广西六旺食品加工有限公司(下称“六旺公司”)共同签署《股权转让暨合作协议》,以0元的对价,受让阮素珍持有的六旺公司66%股权,但广西实华需履行对六旺公司的出资义务。

  股权受让前,六旺公司已成功备案“凤山屠宰场项目”,已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同意设立生猪定点屠宰厂的函。广西实华入股六旺公司后,将全力建设“凤山屠宰场”项目。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六旺公司已办理完毕股权变更手续,广西实华持有六旺公司66%股权,阮素珍持有六旺公司34%股权。六旺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广西六旺食品加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923MA5PDCUA5P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04月13日

  法定代表人:魏勇智

  住所:博白县英桥镇金山村(阮素珍宅)

  营业期限:2020年04月13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鲜肉、肉制品的加工、分割,冷藏、冷冻、仓储、配送,牲畜屠宰服务,猪、牛、羊、水产品的销售,农牧水产品市场及配套设施的开发、建设与管理,场地租赁,预包装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关于东油公司回购股份暨减资的事宜

  根据省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政策文件和东油公司《增资扩股协议》,茂名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下称“国资公司”)对东油公司的5年投资期限届满并将退出,东油公司拟以3000万元的受让价回购国资公司所持有的东油公司全部股份(占比16.71%),同时注册资本减资3000万元(由 17,950万元减至14,950万元),并履行减资相应的法律程序,以恢复国资公司增资前东油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及原股东的出资比例。本次减资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取得茂名市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放的《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和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东油公司注册资本14,95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1,804万元,持股比例12.07%;东成公司出资5,820.50万元,持股比例38.93%;茂名市天源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出资7,325.50万元,持股比例49.00%。

  该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2021年8月28日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回购股份暨减资的公告》【编号:2021-047】和2022年1月6日《关于控股子公司变更股东及注册资本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编号:2022-002】。

  9、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有关装置停产整改的事宜

  2021年10月,东成公司收到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停产整改通知书》,要求:东成公司0.6万吨/年乙醇胺装置改扩建至2万吨/年项目未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但已投产使用,东成公司乙醇胺装置立即停产,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后,东成公司按要求整改。2021年12月,东成公司收到《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东成公司0.6万吨/年乙醇胺装置改扩建至2万吨/年项目节能整改报告的复函》和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成公司0.6万吨/年乙醇胺装置改扩建至2万吨/年项目复产的通知》,明确东成公司0.6万吨/年乙醇胺装置改扩建至2万吨/年项目年综合能耗不高于3495.79吨标准煤(当量值),并同意东成公司恢复生产营运。

  2021年10月,东油公司收到茂名市茂南区发展和改革局下发的《继续停产整改通知书》和《立即停产整改通知书》,要求东油公司对未办理节能审查的项目立即停止生产、使用,东油公司2021年1-9月已超出合法用能额度,应立即停止生产、使用。后,东油公司按要求整改。2021年11月,东油公司收到《广东省能源局关于东油公司8万吨/年MTBE装置原料预处理项目节能整改报告的复函》和茂名市茂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东油公司8万吨/年MTBE装置原料预处理项目复产的函》,明确东油公司8万吨/年装置原料预处理项目年综合能耗为不高于7187吨标准煤(当值量),同意东油公司复产。

  截至2021年12月,涉及停产整改的东成公司2万吨/年乙醇胺装置以及东油公司8万吨/年MTBE装置、32万吨/年MTBE原料预处理装置、16万吨/年碳四萃取装置,已全部恢复生产。因本次装置停产时间较短,且公司利用装置停产的期间对装置进行检修,故此次停产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该事项详见于2021年10月21日《关于控股子公司有关装置停产整改的公告》【编号:2021-067】、2021年11月30日《关于控股子公司有关装置停产整改的进展公告(一)》【编号:2021-071】和2021年12月7日《关于控股子公司有关装置停产整改的进展公告(二)》【编号:2021-072】。

  10、关于东成公司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田东县设立俩公司的事宜

  为适应战略发展和满足业务拓展需要,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东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田东县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百色实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东成公司持有100%股权。

  同时,东成公司与上海科密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科密思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田东县投资设立百色实华润滑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2500万元人民币,东成公司持股60%,科密思公司持股40%,东成公司为百色实华润滑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

  该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2022年3月5日《关于设立控股孙公司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编号:2022-022】、《关于设立全资孙公司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编号:2022-023】。

  11、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油公司与茂名市茂南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土地开发合作后续事项

  茂名市茂南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南城投)拟将位于茂名市茂南区石化工业园区的土地(该地块的具体位置详见茂名市国土资源局茂南区分局测绘队的四至红线图,面积约230亩,土地用途:工业,土地使用年限:50年,下称该地块)通过招、拍、挂形式出让作为工业用地使用。公司控股子公司茂名实华东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油公司)拟与茂南城投进行土地开发合作。东油公司应向茂南城投一次性支付其提供的前期开发费用3000万元。茂南城投应于2013年12月31日前将该地块的用地批文办好后委托国土部门进行依法挂牌出让,挂牌出让成功后一个月内茂南城投返还东油公司提供的前期开发费用及利息。 该事项详见2013年3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茂名实华东油化工有限公司与茂名市茂南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土地开发合作的公告》。茂南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当地农民已签订房屋拆迁及青苗补偿协议,东油公司已支付开发费3000万元。茂南区政府已经将有关材料上报至省有关部门审批。但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该合作开发的土地使用权不能依法通过挂牌出让的手续由公司取得,依据相关合作协议的约定,茂南城投于2016年8月30日向公司返还前期开发费用3000万元,公司投入的其他相关费用及对应的利息及滞纳金尚未返还。2017年6月8日,公司专门向茂南区人民政府上报了《关于茂名实华东油化工有限公司与茂名市茂南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土地开发合作相关问题的请示》(茂化实华【2017】31号),并当面协商,促使茂南城投尽快返还上述土地开发中公司投入的其他相关费用及对应的利息及滞纳金。2019年3月5日,公司再次向茂南区人民政府报送《关于茂名实华东油化工有限公司与茂名市茂南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土地开发合作相关问题的请示》(茂化实华【2019】19号),继续与茂南区人民政府及茂南城投磋商催收相关费用及对应的利息及滞纳金返还事宜。

  截止本报告日,公司尚未收到茂南城投的返还相关费用及对应的利息及滞纳金。公司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加紧催收,并对催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签名):范洪岩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茂化实华 公告编号:2022-030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届董事会现有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表决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范洪岩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批准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二、《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详见2021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须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咸海波、岑维、卢春林分别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见2021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

  三、《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刊载于 2022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刊载于2022年3月31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2-031)。

  本议案尚须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详见2022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议案详见刊载于2022年3月31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2-032),以及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详见2022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书面意见,详见同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以及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关联董事杨越、许军回避表决。

  审议本议案前,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前书面认可。本议案须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详见2022年3月31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以及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意见》和《独立董事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关于批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详见2022年3月31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和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以及同日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关于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202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及确定其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详见2022年3月31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以及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意见》和《独立董事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茂名实华东成化工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叁亿伍仟万元授信额度及公司为该等授信额度的申请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经董事会2/3以上董事同意通过。

  十一、《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茂名实华东成化工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肆亿元授信额度及公司为该等授信额度的申请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董事会2/3以上董事同意通过。

  十二、《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茂名实华东成化工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授信额度及公司为该等授信额度的申请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董事会2/3以上董事同意通过。

  十三、《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茂名实华东油化工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授信额度及公司为该等授信额度的申请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董事会2/3以上董事同意通过。

  十四、《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茂名实华东油化工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授信额度及公司为该等授信额度的申请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董事会2/3以上董事同意通过。

  十五、《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茂名实华东油化工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授信额度及公司为该等授信额度的申请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董事会2/3以上董事同意通过。

  议案10一15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十六、《关于审议〈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详见2022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十七、《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公司决定于2022年4月21日(周四)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详见2022年3月31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7)。

  备查文件:

  (一)经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十一届六次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茂化实华 公告编号:2022-037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2年4月21日(周四)14:45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2年4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2022年4月21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5日(周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茂名市官渡路162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2、上述议案已经2022年3月2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一4详见刊载于3月31日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5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2-032);议案6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议案7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议案8一13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3、议案6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议案8一13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方可获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该述职报告作为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一个议程,不单独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三、出席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外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二)登记截止时间:2022年4月19日(周二)17:0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茂名市官渡路162号公司办公楼802证券管理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本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荣华、何星

  联系电话:0668-2246331,0668-2246332

  传真:0668-2899170

  电子邮箱:mhsh000637@163.net

  联系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官渡路162号

  邮政编码:525000

  (二)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37”,投票简称为“实华投票”。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2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其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需要本人(本公司)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认可其在该次临时股东大会代本人(本公司)签署一切文件的效力。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委托人姓名/公司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公司统一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茂化实华 公告编号:2022-032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1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为83,122,689.8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058,400.47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43,982,014.95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3,982,014.95元。

  2021年度,公司抓住国内疫情有效控制、化工行业逐步恢复的时机,业绩同比大幅增长。基于2022年的发展战略,综合考虑公司资产状况、项目投资、建设需要、盈利前景、市场环境等因素,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可以采用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二)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三)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五)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当年的定期报告中披露未现金分红的原因、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属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重要决策事项。”

  公司2019-2021年现金分红情况:

  ■

  公司2019-2021年现金分红总额达到了“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的规定。

  目前,公司投资建设的湛江实华裂解碳九及裂解焦油综合利用项目和年产30万吨过氧化氢项目2021年投产后,产能和效益未能释放。茂名基地一批安全环保和技术改造项目需要比较大的资金投入。根据发展需要,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以现金4.2亿元收购北京信沃达海洋科技有限公司69%股权,项目投资总额较大;同时公司还有计划建设新的环保投资项目,2022年度公司将有较大的资金安排和需求。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为了保证公司发展规划、项目投资、建设进度以及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的资金需求,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研究,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环境及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有利于长远发展,有利于股东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将全部用于公司运营及项目建设发展,促进可持续发展,为实施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提供保障。

  公司一贯重视并将持续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进行回报,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回报出发,努力落实相关的利润分配制度,回报广大股东。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2022年度项目和资金安排,提出了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该预案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现金分红的要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茂化实华 公告编号:2022-033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鉴于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公司相关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下同。以下简称:公司)目前的原料及动力供应、综合服务(接受劳务)采购和部分劳务提供、部分不动产和设备管线租赁以及部分产品的日常销售除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中石化化工销售(广东)有限公司、中国石化炼油销售有限公司、中国石化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茂名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茂名石化巴斯夫有限公司、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分公司外,其他市场交易方无法满足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的相应同类需求。上述交易对方均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其中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是公司第二大股东。公司与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上述同被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控制的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是确保公司正常生产、持续经营和持续盈利能力的必需。

  2.关联人名称:

  (1)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3)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

  (4)中石化化工销售(广东)有限公司

  (5)中国石化炼油销售有限公司

  (6)中国石化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7)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8)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茂名石油分公司

  (9)茂名石化巴斯夫有限公司

  (10)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

  (11)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

  (12)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分公司

  3.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及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

  2022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87.2亿元,2021年公司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49.28亿元。

  4.审议程序:本交易需履行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程序(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杨越、许军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下转B62版)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茂化实华 公告编号:2022-031

  2021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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