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2年03月31日 13:05 证券时报

  (上接B297版)

  根据项目进度计划并结合项目资金需求,公司已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天能帅福得增资18,900.00万元(合作方SAFT GROUPE SA同步按比例增资12,6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实施“高能动力锂电池电芯及PACK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6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上述增资款已于2021年6月到位并已用于项目建设。

  根据项目实施计划,该项目前期工作已完成,目前正处于设备采购及分批安装阶段,总体进度符合预期。

  四、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具体情况

  为保障上述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并综合考虑资金使用效率,结合项目资金实际需求,公司2022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8,000.00万元向控股子公司天能帅福得提供借款,用于“高能动力锂电池电芯及PACK项目”建设,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在上述借款额度范围内,天能帅福得可以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需要,一次或分期向公司申请提取借款,借款期限1年,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同时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收取利息。

  本事项经股东大会批准后,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借款额度范围内行使实际借款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具体实施相关事宜。上述借款到期后,经董事长批准可以延展前述借款期限,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可提前还款。

  五、本次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天能帅福得成立于2004年7月1日,注册资本为69,277.7778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明钧,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为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画溪街道包桥路18号,经营范围为“锂离子电池、镍氢电池、电池模组、电池系统总成、电池管理系统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电池材料(除危险化学品)的研发、销售,蓄电池科技技术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动汽车销售,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天能帅福得6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天能帅福得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69,758.39万元,净资产为50,033.65万元,2021年净利润为-17,199.73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六、本次借款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天能帅福得提供借款,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天能帅福得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向其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七、本次提供借款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天能帅福得已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及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实施监管,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相关审批程序

  2022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8,000.00万元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天能帅福得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高能动力锂电池电芯及PACK项目”。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未改变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天能帅福得提供借款,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天能帅福得提供借款,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天能帅福得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该事项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程序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如下: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参考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公平合理,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审计委员会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天任、张敖根、周建中、杨建芬回避表决本议案,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审阅了本议案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预计与关联人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允的定价方式执行,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持续发展;关联交易执行公允定价方式,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述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需回避表决。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进行回避表决。

  (二)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包括关键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浙江天能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的交易数据包含其控制的主体与公司的交易数据;

  2.济源市万洋冶炼(集团)有限公司的交易数据包含其控制的主体与公司的交易数据。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结合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合计金额约为1,284,316万元(不包括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浙江天能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循环科技)

  ■

  2、济源市万洋冶炼(集团)有限公司(万洋集团)

  ■

  3、浙江畅通科技有限公司(畅通科技)

  ■

  4、沭阳新天电源材料有限公司(沭阳新天)

  ■

  5、长兴长顺塑业有限公司(长顺塑业)

  ■

  6、孟州志兴塑业有限公司(志兴塑业)

  ■

  7、长兴天科科技有限公司(长兴天科)

  ■

  8、长兴亿创纳米科技有限公司(长兴亿创)

  ■

  9、长兴远鸿机械有限公司(远鸿机械)

  ■

  10、浙江畅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畅能商管)

  ■

  11、天能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天能租赁)

  ■

  12、天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天能控股)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及销售商品,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交易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上述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上述交易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需求,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在本议案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的期间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以及其他融资、履约等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担保额度。该等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

  ●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浙江省长兴天能电源有限公司、天能新能源(湖州)有限公司、浙江天能电池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浙江天能动力能源有限公司、天能电池集团(安徽)有限公司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41.94亿元,全部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在本议案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的期间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以及其他融资、履约等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担保额度。该等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

  上述担保额度预计将在下表所列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之间分配:

  ■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拟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合同融资、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开具信用证、开具保函、汇票贴现、融资租赁等业务。该等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最终融资金额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协议及实际发生额为准。

  公司及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以及其他融资、履约等业务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保类型,具体担保期限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就具体申请授信或提供担保事项作出决定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监管机构审批、备案等手续以及其他一切相关事宜。

  二、被担保人情况

  1、浙江省长兴天能电源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主要财务数据

  ■

  2、天能新能源(湖州)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主要财务数据

  ■

  3、浙江天能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主要财务数据

  ■

  4、天能电池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主要财务数据

  ■

  5、浙江天能电池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主要财务数据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正常商业行为,有助于解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子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对公司业务扩张起到积极作用。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对象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风险总体可控。

  五、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而进行,公司及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正常商业行为,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对象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风险总体可控。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有利于增强公司生产经营能力,保证公司资金流动性,对公司日常经营具有积极影响。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对象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不会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天能股份2022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41.94亿元,全部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和归母净资产的15.72%和34.18%,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1、《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5GWh储能

  及动力锂电池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年产15GWh储能及动力锂电池项目(暂定名)

  ● 实施主体: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能股份”)拟以全资子公司浙江天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能源”)作为实施主体实施本项目,主要生产储能及动力用磷酸铁锂电池电芯及系统。

  ● 投资金额:预计总投资约51.7亿元(人民币,下同),其中建设资金33.7亿元,用于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及安装等,流动资金18亿元。最终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按需投入。

  ●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 实施方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浙江新能源增资10亿元,其余建设资金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 风险提示: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审批风险、经营风险、市场风险、财务风险、项目进程及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等。

  ●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加速推进公司长远发展战略规划落地,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抢抓储能行业发展机遇,有效满足高端动力电池客户需求,持续优化公司产业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竞争优势,公司拟以浙江新能源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在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长兴分区新增用地583亩,投资建设年产15GWh储能及动力锂电池项目。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约51.7亿元,其中建设资金33.7亿元,用于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及安装等,流动资金18亿元。最终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按需投入。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浙江新能源增资10亿元,其余建设资金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5GWh储能及动力锂电池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

  (四)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实施主体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天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年11月16日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钱舜尧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画溪街道包桥路18号-10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池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蓄电池租赁;电池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8、股权结构: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直接持有浙江新能源100%股权。

  (二)投资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15GWh储能及动力锂电池项目(暂定名)

  2、实施主体:浙江天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长兴分区

  4、用地规模:本项目新增用地约583亩

  5、投资规模:预计总投资约51.7亿元,其中建设资金33.7亿元,用于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及安装等,流动资金18亿元。

  6、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7、实施方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浙江新能源增资10亿元,增资后公司仍直接浙江新能源100%股权。其余建设资金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8、建设内容:本项目拟新建10条全自动电芯及PACK生产线,新增设备投资约30亿元,建成后形成15GWh储能及动力锂电池电芯及PACK产能。其中,一期计划新建4条全自动电芯及PACK生产线,新增设备投资约12亿元,建成后形成6GWh电芯及PACK产能;二期计划新建4条全自动电芯及PACK生产线,新增设备投资约12亿元,建成后形成6GWh电芯及PACK产能;三期计划新建2条全自动电芯及PACK生产线,新增设备投资约6亿元,建成后形成3GWh电芯及PACK产能。同时新建厂房库房、测试中心、办公及生活用房等总计约32万平方米建筑物及构筑物,新增投资约3.7亿元。

  9、建设分期:本项目拟新增用地约583亩,计划分为三期建设,预计2025年全部建成达产。其中一期先行建设6GWh储能及动力锂电池电芯及PACK产能,以及项目必需的生产生活用房及配套设施;二期、三期将根据行业环境、市场需求等情况确定具体实施时间。

  (三)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加快锂电业务发展是助力国家“双碳”目标的积极举措

  “碳达峰、碳中和”已是全球共识,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导向,紧紧围绕新型储能、新能源汽车等行业需求,结合自身能力和资源,加快锂电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战略方向和国家战略需求。

  2、公司拥有大力发展锂电业务的资源优势

  公司深耕电池领域数十年,积累了庞大的客户基础和完善的市场体系。公司积极发展锂电,可以充分发挥已有品牌、市场、客户和渠道优势,在细分应用市场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

  3、公司具备积极发展锂电业务的技术能力

  公司是国内较早涉足动力锂电池研发、生产的企业,锂电池技术储备充足,生产工艺成熟,核心关键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团队深耕锂电行业多年,在产品研发、制造、质控方面拥有丰富经验。

  三、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将加速推进公司长远发展战略规划落地,加快公司产能布局,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抢抓储能行业发展机遇,有效满足高端动力电池客户需求,持续优化公司产业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竞争优势。项目达产后,公司相关产品的产能将扩大,有利于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公司构建了稳定的市场体系和良好的品牌影响力,有利于本次投资项目所涉产品的市场推广和销售,持续提升公司业务规模和核心竞争力。

  本次投资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本次投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1、审批风险

  本次投资尚需取得投资项目立项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评估和审查等审批手续,项目能否按计划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此外,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2、经营风险

  本项目未来若因建筑施工方原因、政府基础设施配套、设备采购或其他政策落实不到位、员工招聘和培训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等影响导致设备交付、正式投产时间延长等,则可能导致投入超支、产能释放滞后、经济效益不达预期等情况,并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及建成投产后,产能快速扩张过程中可能带来生产及质控方面的管理风险。生产规模的快速扩大,对公司在市场开拓、运营管理、质量控制、人才储备等方面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未来公司在项目实施及控制等方面不能及时适应外部环境的快速变化,存在影响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经营业绩的风险。

  3、市场风险

  本项目主要生产储能及动力锂电池,若未来公司销售渠道的拓展未达预期目标或者未来市场环境出现较大变化导致市场需求与预期出现偏差,存在新增产能无法及时消化的风险。

  4、财务风险

  本项目投产后,若市场情况发生不可预见的变化,或公司不能有效开拓新市场,导致项目未能如期实现效益,新增折旧及摊销将导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出现下降;同时可能会存在销售货款不能及时收回形成坏账的情形,从而对公司经营效益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在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5、项目进程及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本项目投资建设周期较长,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经济形势、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公司实际发展情况等因素调整项目规划可能性。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受宏观政策变化、市场变化和技术进步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项目可能存在市场发生变化、项目实施进度不达预期、市场销售不理想等方面的风险,这些风险可能会对公司的预期收益造成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相关审批程序

  2022年3月30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5GWh储能及动力锂电池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及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下转B29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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