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2年03月31日 13:05 证券时报

  (上接B349版)

  公司本次审议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是出于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开展累计总金额不超过7,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自股东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1次定期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1次定期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1次定期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22-012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坏账及资产处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及资产处置情况概述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对符合财务核销确认条件的资产经审慎确认、调查取证后,确认已实际形成损失或预计未来无法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已计提减值拨备的资产予以处置和核销。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234.84万元,核销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5.94万元,处置存货原值55.88万元,处置固定资产原值240.94万元。

  2、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具体情况说明

  单位:万元

  ■

  (1)深圳市麦澜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澜科技”)因拖欠公司货款,公司起诉至深圳南山区法院,要求其支付货款本金25.92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2021年6月9日公司收到法院一审判决,判令被告麦澜科技支付货款及违约利息并强制执行,2021年12月7日公司收到8.17万元法院执行款,2021年12月17日公司收到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麦澜科技款项账面余额17.75万元,于2021年3月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影响损益-17.75万元。鉴于法院已终结执行,拟申请此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7.75万元核销处理。

  (2)贵州瑞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瑞凯”)因拖欠公司货款,公司起诉至深圳南山区法院,要求其支付货款本金184.33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2020年9月30日一审判决贵州瑞凯支付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2021年5月17日一审判决公告,2021年9月6日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2021年9月9日法院受理强执申请。2021年11月25日,公司收到贵州瑞凯执行终本裁定和限制消费令。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公司应收贵州瑞凯款项账面余额184.33万元,已于2019年全额计提坏账准备。鉴于法院已终结执行,拟申请此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84.33万元核销处理。

  (3)连云港芮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芮能”)因拖欠公司货款,公司起诉至深圳南山区法院,要求其支付货款本金20.32万元及违约金,2019年10月16日一审判决芮能应向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金。2021年1月26日公司收到强制执行款1.07万元,鉴于芮能无其它可供执行财产,法院已终结本次执行。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芮能款项账面余额19.25万元,2018年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2021年收回1.07万元影响公司当期损益1.07万元。鉴于法院已终结执行,拟申请此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9.25万元核销处理。

  (4)深圳骑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骑客”)为公司子公司平衡车代加工业务客户,公司子公司为其代加工平衡车产品。深圳骑客经营不善,导致资金断裂资不抵债,无法偿还公司货款及往来款项总计2,026.75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深圳骑客款项账面余额2,026.75万元,已于2018年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深圳骑客于2021年3月收到工商管理部门核准企业注销通知书,拟申请此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2,026.75万元核销处理。

  (5)珠海启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能”)因《供货合同》解除迟迟未返还公司预付货款,公司起诉至深圳南山区法院,要求其返还货款本金27.22万元及逾期利息。2017年2月21日一审判支持公司诉求,启能不服上诉,2017年7月5日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7年7月25日深圳南山法院受理强制执行立案,因启能无可供执行财产,同年11月27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2021年3月经公司与启能多次协商同意启能一次性支付24.52万元后结案。同年3月24日公司收到该款项并向法院申请结案。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启能款项账面余额27.22万元,已收回24.52万元,剩余2.70万元,已于2018年全额计提坏账准备,2021年收回24.52万元影响公司当期损益24.52万元。鉴于法院已结案,拟申请此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70万元核销处理。

  3、本次处置存货情况

  单位:万元

  ■

  4、本次处置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

  二、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及处置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核销、存货及固定资产处置累计影响公司2021年利润总额-14.93万元,考虑所得税的影响后,将减少公司净利润11.20万元,相应减少公司所有者权益11.20万元。

  三、关于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及处置资产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核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及处置部分存货、固定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及处置资产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核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及处置资产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及处置资产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因此同意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及处置资产事项。

  五、董事会关于核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及处置资产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及处置资产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本公司《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本次核销资产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及处置资产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及处置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谨慎性原则,保证了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报告期资产的价值,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及处置资产事项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及处置资产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及处置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更加客观、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及处置资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及处置资产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1次定期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1次定期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1次定期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22-014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2021年半年度审计机构,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致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2022年半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具体审计范围及市场价格水平与致同协商确定。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前身是北京会计师事务所,该所成立于1981年,是北京市财政局为了服务外商投资企业而设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是北京市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也是全国最早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1992年,北京市财政局又设立了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开始服务于北京市国有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和会计人员会计制度、财务通则等培训。1998年,北京会计师事务所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脱钩改制为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成为当时国内最大的会计师事务所;2008年,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与北京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合并为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加入Grant Thornton International(致同国际),成为其中国唯一成员所;2011年,吸收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厦门团队;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5、业务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同时,致同也是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单位。

  6、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7、投资者保护能力: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1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43.51万元。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8、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2009年,加入Grant Thornton International(致同国际),成为其中国唯一成员所。

  (二)人员信息

  1、致同现拥有合伙人204名

  2、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3、致同现拥有注册会计师1267名,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400名

  4、致同现拥有从业人员总数超过5000名

  5、2022年度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健先生和江磊先生

  (三)业务信息

  1、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21.96亿元

  2、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6.79亿元

  3、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3.49亿元

  4、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10家

  5、是否有涉及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四)执业信息

  1、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是否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任项目合伙人刘健和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江磊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从事证券业务经验丰富,从业经历如下:

  (1)拟任项目合伙人:刘健,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一直专注于IPO、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内控审计及上市重组等专项审计业务,有超过20年的审计工作经验。

  (2)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江磊,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2013年毕业于山东财经大学,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业9年,熟悉机械制造、造纸、医药等制造行业,拥有对上市公司、IPO、新三板及大型企业集团审计的丰富经验,具有较强的项目组织、沟通、分析判断能力。

  (五)诚信记录

  1、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2、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健、江磊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就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查阅了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对致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致同具备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执业证书以及从事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2022年半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进行审计。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核查,董事会查阅了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对致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 致同具备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致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1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2、《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1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3、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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