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2022年03月29日 03:50 证券时报

  (上接B93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18)刊登于2022年3月29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 2022年3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张明智:男, 1975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8 年大学毕业, 2007年加入公司,先后担任顺德总厂工艺工程师、子公司明仁精细化工(嘉兴)有限公司生产技术总监等职务。目前担任公司供应链总监职务。

  张明智先生还担任佛山市顺德区德美瓦克有机硅有限公司董事; 明仁精细化工(嘉兴)有限公司董事。

  张明智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明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明智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明智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其通过公司 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份额 80.85万份。

  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22-033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退休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蔡敬侠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蔡敬侠女士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蔡敬侠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后,蔡敬侠女士将担任公司专家职务,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监高及其它职务。蔡敬侠女士其退休离任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截至本公告日,蔡敬侠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86,400股,其通过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份额53.3610万份。蔡敬侠女士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离任后,蔡敬侠女士将继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股份管理。

  公司及董事会对蔡敬侠女士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为公司经营和发展工作做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22-034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 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已于2022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公司将定于2022年4月8日(星期五)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黄冠雄先生,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何国英先生,独立董事丁海芳女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朱闽翀先生及财务总监徐伟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7日(星期四)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22-018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5日以通讯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25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冠雄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董事为范小平先生、GUO XIN先生、丁海芳女士及张俊良先生,其余董事现场出席本次董事会;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经过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全体与会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逐项审议了本次董事会的全部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GUO XIN先生、丁海芳女士、张俊良先生对关联方资金往来、公司累计和2021年度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检查,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审批程序合法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公司的对外担保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无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公司违规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制定了《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制度》,有效的控制了对外担保的风险,不存在与上述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形。

  3、通过对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公司独立董事GUO XIN先生、丁海芳女士、张俊良先生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公司的关联交易严格执行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各项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并在关联方回避的情况下表决通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2022-020)刊登于2022年3月29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2-021)、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22GZAA20209】号《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2022年3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石碧先生、GUO XIN先生、丁海芳女士及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GUO XIN先生、丁海芳女士、张俊良先生分别于2022年3月25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年度述职报告》,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2021年年度工作述职。

  《公司2021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022)、《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年度述职报告》刊登于2022年3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2021年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说明了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在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社会责任等方面开展的工作。

  《公司2021年年度社会责任报告》(2022-023)刊登于2022年3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XYZH/2022GZAA20208】确认,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6215,709.94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母公司净利润为亏损),减去本年分配2020年现金股利33,773,815.0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75,716,410.29元及其他调整因素-1,568,634.62元,报告期末本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446,589,670.55元。

  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的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状况,公司提出如下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具体为482,115,4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0.85元(含税),共计应派发现金股利40,979,813.4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405,609,857.13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

  本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如果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1、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规定的分配政策。

  2、公司独立董事GUOXIN先生、丁海芳女士、张俊良先生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理可行,符合公司当期的经营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2022年3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聘请的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XYZH/2022GZAA20208】。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经营状况良好, 2021年度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02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XYZH/2022GZAA20208】刊登于2022年3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应了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2、公司独立董事GUOXIN先生、丁海芳女士、张俊良先生对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且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2-025)刊登于2022年3月29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2022年3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8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度在顺德农商行办理存款业务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黄冠雄回避表决,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长黄冠雄先生为顺德农商行的现任非执行董事,属于《股票上市规则》6.3.8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黄冠雄先生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黄冠雄先生回避表决。

  1、公司董事会认为:顺德农商行是顺德最优秀的商业银行之一,能提供丰富的业务组合和完善的网络服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顺德农商行开展存款业务,符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需要,以市场公允价格进行,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而对其形成依赖。

  2、公司独立董事GUOXIN先生、丁海芳女士、张俊良先生对2022年度在顺德农商行办理存款业务的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如下:

  事前认可意见如下:我们认为本次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需求,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公司关于2022年度在顺德农商行办理存款业务的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顺德农商行开展存款业务,是出于日常经营管理需要;上述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黄冠雄先生回避表决;协定存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应存款基准利率,不存在侵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在顺德农商行办理存款业务。

  3、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在顺德农商行办理存款业务是基于公司正常开展业务实际需要,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保荐机构对于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2022年度在顺德农商行办理存款业务的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26)刊登于2022年3月29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说明及独立意见》《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在顺德农商行办理存款业务的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刊登于2022年3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2、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独立董事GUO XIN先生、丁海芳女士、张俊良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建立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当前公司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公司内控制度得到了有力执行,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和企业管理的健康发展。《公司2021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于 2021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4、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2021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较为公允地反映了2021年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2021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027)、《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XYZH/2022GZAA20210 】刊登于2022年3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调研与审查,认为: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GUOXIN先生、丁海芳女士、张俊良先生对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和评估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028)刊登于2022年3月29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2022年3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2、公司独立董事GUO XIN先生、丁海芳女士、张俊良先生对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经核查,《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4、保荐机构认为:2021年度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公告》(2022-029)刊登于2022年3月29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XYZH/2022GZAA20212】刊登于2022年3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公司章程》修订案详见附件一;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刊登于2022年3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刊登于2022年3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刊登于2022年3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的议案》,同意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公司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条例》刊登于2022年3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同意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刊登于2022年3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制度》刊登于2022年3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刊登于2022年3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决策制度〉的议案》,同意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对外投资决策制度》刊登于2022年3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其他制度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上述制度的修订内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生效。

  《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刊登于2022年3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的议案》,同意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GUO XIN先生、丁海芳女士、张俊良先生对公司制定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进行了充分的事前核实,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制定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能够实现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方式分配利润,并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制定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2022年3月29日的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二十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明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公司独立董事GUO XIN先生、丁海芳女士、张俊良先生对聘任副总经理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拟聘任的副总经理候选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2、经审查,本次第七届董事会拟聘任的副总经理候选人未发现存在下列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3、经了解,副总经理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确认能够胜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发展。

  4、本次第七届董事会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提案和提名程序均未发现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第七届董事会聘任张明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2022-030)刊登于2022年3月29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2年4月18日(周一)下午15 :00在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广珠公路海尾路段44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4月12日(周二)。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31)刊登于2022年3月29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如下修改:

  ■

  二、《公司章程》其它内容未变

  (下转B95版)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人气榜
跟牛人买牛股 入群讨论
今日热度
问股榜
立即问股
今日诊股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3-31 金道科技 301279 --
  • 03-30 海创药业 688302 42.92
  • 03-30 唯捷创芯 688153 66.6
  • 03-30 瑞德智能 301135 31.98
  • 03-29 七丰精工 873169 6
  •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