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2年03月29日 03:01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600463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公司4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17日

  至2022年4月18日

  投票时间为:2022年4月17日15:00至2022年4月18日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2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3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 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四)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2年4月17日15:00至2022年4月18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双方身份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股东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2022年4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210室;

  联系电话:010—80489305;

  传真电话:010—80489305;

  电子邮箱:kg600463@163.com;

  联系人:柳彬;

  邮政编码:101318。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2022-019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2年3月18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28日在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公司4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七人,实际出席董事七人,公司董事长韩剑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受上年度新冠肺炎疫情、地产政策调控、融资环境收紧等多方因素影响,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公司)上游发包方资金链紧张,导致天源公司回款困难,为满足天源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公司整体规模优势,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拟按照股权比例为天源公司提供8,000万元财务资助。

  天源公司本次向其两股东申请共计10,000万元借款,期限二年,借款利率4.75%。按天源公司两股东股权比例分配,公司拟向天源公司提供8,000万元借款,天源公司另一股东北京空港天宏人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天宏)拟向天源公司提供2,000万元借款。

  根据空港天宏2021年9月30日财务报表,截至2021年9月30日,空港天宏总资产4,641.40万元,净资产611.83万元;2021年1至9月实现营业收入2,804.75万元,实现净利润38.23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空港天宏受限于财务状况无法同比例为天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由空港天宏实际控制人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开发)按照空港天宏持有天源公司股权比例代其向天源公司提供借款2,000万元。

  内容详见2022年3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向北京市顺义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借款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公司)为满足经营发展资金需要,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50,000,000.00),综合授信期限为一年,最高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30%以内。天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由北京鑫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非公司关联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担保费用为贷款本息的1%,并由天源公司实控人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开发,公司控股股东)提供100%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为一年。天源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资产、权利抵质押等增信措施。

  天源公司同时拟向北京市顺义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申请借款,额度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50,000,000.00),利率6.90%,期限六个月,由空港开发提供100%担保,担保期限六个月。天源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资产、权利抵质押等增信措施。

  公司将密切关注天源公司的经营状况,已督导天源公司成立专门机构处理应收账款回款事宜,对于上述融资款项的使用,要求天源公司使用上述款项前上报公司经营层,得到公司经营层审批通过后方可使用。

  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述审议的议案中,议案一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提议于2022年4月18日下午14:00在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4层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内容详见2022年3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2022-020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资助对象: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公司);

  ● 资助金额:8,0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为公司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财务资助,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受上年度新冠肺炎疫情、地产政策调控、融资环境收紧等多方因素影响,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源公司上游发包方资金链紧张,导致天源公司回款困难,为满足天源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公司整体规模优势,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拟按照股权比例为天源公司提供8,000万元财务资助。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一)资助对象名称: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注册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

  (三)法定代表人:胡文节

  (四)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工程造价咨询;招投标代理;技术咨询;工程监理;工程项目管理;城市园林绿化施工;租赁建筑工程机械设备;保洁服务;销售建筑材料(不含砂石及砂石制品)、金属制品、装饰材料、五金产品(不含电动自行车)、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日用杂品、金属材料(不含电石、铁合金)、日用品、机械设备、办公用品;销售食品;工程设计;普通货运;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仅限餐厨(含废弃油脂)垃圾处理、建筑垃圾消纳]。(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五)财务状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天源公司资产总额1,218,307,492.19元,负债总额1,086,955,900.52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52,0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1,086,955,900.52元),净资产131,351,591.67元,资产负债率89.22%。2020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992,438,993.60元,净利润1,057,699.86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天源公司收购北京空港天阳电气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内容详见2020年8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规定,公司2021年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调整同期比较数据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天源公司资产总额1,231,883,901.92元,负债总额1,097,379,990.67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52,0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1,097,379,990.67元),净资产134,503,911.25元,资产负债率89.08%。2020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013,039,308.36元,净利润-179,833.12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天源公司资产总额1,130,123,317.21元,负债总额1,002,544,559.23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18,43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1,002,544,559.23元),净资产127,578,757.98元,资产负债率88.71%。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73,643,722.76元,净利润-6,539,353.27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六)资助对象与公司关系

  天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具体出资额及股权比例见下表:

  二、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天源公司本次向其两股东申请共计10,000万元借款,期限二年,借款利率4.75%。按天源公司两股东股权比例分配,公司拟向天源公司提供8,000万元借款,天源公司另一股东北京空港天宏人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天宏)拟向天源公司提供2,000万元借款。

  根据空港天宏2021年9月30日财务报表,截至2021年9月30日,空港天宏总资产4,641.40万元,净资产611.83万元;2021年1至9月实现营业收入2,804.75万元,实现净利润38.23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空港天宏受限于财务状况无法同比例为天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由空港天宏实际控制人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开发)按照空港天宏持有天源公司股权比例代其向天源公司提供借款2,000万元。

  天源公司另一股东空港天宏为公司控股股东空港开发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人。

  天源公司上述10,000万元借款按天源公司两股东股权比例分配,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的要求,本次公司与关联人按股权比例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按股权比例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旨在支持天源公司经营业务正常开展,天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具备按时清偿公司债务的能力,同时,天源公司另一股东空港天宏的实际控制人空港开发按股权比例向天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将密切关注天源公司的经营状况,已督导天源公司成立专门机构处理应收账款回款事宜,对于上述借款的使用,要求天源公司使用上述借款前上报公司经营层,得到公司经营层审批通过后方可使用。

  综上,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经营需要。

  四、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该议案以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董事会意见:公司本次按股权比例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旨在支持天源公司经营业务正常开展,天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具备按时清偿公司债务的能力,同时,天源公司另一股东空港天宏的实际控制人空港开发按股权比例向天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条件公允。董事会要求天源公司继续加大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同时要求公司经营层加强对上述财务资助资金使用的监管,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董事会同意公司按股权比例为天源公司提供8,000万元财务资助,并同意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独立意见

  1.受上年度新冠肺炎疫情、地产政策调控、融资环境收紧等多方因素影响,天源公司上游发包方资金链紧张,导致天源公司回款困难,为满足天源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公司整体规模优势,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拟按照股权比例为天源公司提供8,000万元财务资助。同时,天源公司另一股东空港天宏的实际控制人空港开发按股权比例向天源公司提供2,000万元财务资助,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条件公允;

  2.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天源公司按照股权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了决策程序,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综上,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4.同意《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6.1.9条之规定,因天源公司2021年9月30日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五、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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