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29日 05:44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2-002

  公司主要从事地板和人造板的生产销售业务。地板业务主要产品有“圣象”强化木地板、三层实木地板、多层实木地板、homelegend实木地板、SPC和WPC地板等,“圣象”地板因产品质量稳定、花色品种众多、健康环保等特点而被广泛用于住宅、酒店、办公楼等房屋装修和装饰。人造板业务主要产品有“大亚”中高密度纤维板和刨花板,主要用于地板基材、家具板、橱柜板、门板、装修板、包装板、电子线路板等,也可用于音响制作、列车内装饰等其它行业。

  2021年度,公司坚持绿色产业链发展战略,坚持走品牌化和可持续发展之路,打造绿色、环保、健康的产品原料、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供应链体系。在原材料采购上关注市场行情,适时调整采购计划,强化内部管理,切实做好资源保障工作;在产品生产上积极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加强技术创新和新品开发力度;在产品销售上,主要采取自主品牌的经营模式,通过直销模式、经销商模式、网络销售模式及新零售模式,不断尝试营销创新,逐步提高公司“大亚”人造板和“圣象”地板的品牌价值。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等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产品从基材、工厂、研发、设计、营销、服务等环节,构建一条完整的绿色产业链,产品质量好,规模化优势明显,龙头地位稳固。同时,公司持续打造“大亚”和“圣象”品牌。产品质量+规模优势+品牌效应使公司在行业竞争中确立了稳固的市场地位。公司行业发展与地产行业有一定的关联性,行业周期及业绩驱动一定程度上受地产行业起伏、变化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变化符合行业发展状况。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稳定,不存在对公司经营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陈建军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2—003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

  (二)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2年3月25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张晶晶女士、独立董事刘杰先生、独立董事冯萌先生、独立董事张立海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四)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建军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的“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四节公司治理”相关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3名独立董事(刘杰、冯萌、张立海)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见巨潮资讯网ht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公司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52,781,538.19元,2021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226,948,640.07元。

  经综合考虑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4,739.7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87,583,600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并披露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

  202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安排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同时聘请该所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2年度,公司需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5万元。会计师事务所因审计发生的差旅费由本公司支付,不计入财务审计费内。(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

  1、公司全资子公司圣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向大亚整装智慧家居(福建)有限公司销售地板、墙板等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建军、眭敏、张晶晶回避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全资子公司圣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向大亚智慧家居(江苏)有限公司销售地板、墙板等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建军、眭敏、张晶晶回避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全资子公司圣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向大亚整装智慧家居(福建)有限公司采购门、柜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建军、眭敏、张晶晶回避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公司全资子公司圣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向江苏大亚家居有限公司采购木门、接受其木门安装服务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建军、眭敏、张晶晶回避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亚(江苏)地板有限公司向大亚车轮制造有限公司供应蒸汽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建军、眭敏、张晶晶回避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亚(江苏)地板有限公司向江苏大亚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供应蒸汽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建军、眭敏、张晶晶回避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亚(江苏)地板有限公司向江苏大亚滤嘴材料有限公司供应蒸汽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建军、眭敏、张晶晶回避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公司全资子公司圣象集团有限公司和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向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租赁仓库和场地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建军、眭敏、张晶晶回避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强化地板分公司向江苏大亚家具有限公司租赁厂房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建军、眭敏、张晶晶回避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公司全资子公司圣象集团有限公司向江苏大亚家具有限公司租赁展厅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建军、眭敏、张晶晶回避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公司向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办公房屋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建军、眭敏、张晶晶回避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圣象实业(江苏)有限公司向江苏大亚家具有限公司租赁场地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建军、眭敏、张晶晶回避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福建鲲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圣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部分运输服务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建军、眭敏、张晶晶回避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关于商标使用许可的关联交易议案(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商标使用许可的关联交易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关联董事陈建军、眭敏、张晶晶回避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关于字号使用许可的关联交易议案(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字号使用许可的关联交易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关联董事陈建军、眭敏、张晶晶回避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2年3月修订》)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四)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2年3月修订》)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五)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2年3月修订》)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六)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2022年3月修订》)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七)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2年3月修订》)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八)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2年3月修订》)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九)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2年3月修订》)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十)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2年3月修订》)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十一)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2年3月修订》)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十二)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2年3月修订》)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十三)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2年3月修订》)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十四)关于修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信息沟通与披露制度》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信息沟通与披露制度(2022年3月修订》)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十五)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分红管理制度(2022年3月修订》)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十六)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2年3月修订》)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十七)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圣象集团有限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20,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十八)关于收购股权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股权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十九)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对上述(六)、(九)、(十)、(十一)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书,并对上述(五)、(六)、(七)、(九)、(十)、(十一)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述(一)、(三)、(四)、(五)、(六)、(八)、(十二)、(十三)、(十四)、(十五)、(二十)、(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五)、(二十七)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2—011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2年5月16日(周一)下午1:30。

  (2)网络投票起止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丹阳市经济开发区齐梁路9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本次提案的具体内容刊登在2022年3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注意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 100。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戴柏仙、巫前芳

  电话号码:0511--86981046

  传真号码:0511--86885000

  电子邮箱:wuqianfang@cndare.com

  5、会议费用情况: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10,投票简称:大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如委托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表决。

  委托人名称: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请在上表提案后空格中“同意”、“反对”或“弃权”选项下划“√”进行选择,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此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2—004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5日以专人送达、微信等方式发出。

  (二)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2年3月25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会主席王勋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四)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勋先生召集和主持。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依法管理,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等方面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经营决策科学合理,工作认真负责,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良好的内控机制;公司董事、经理执行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2021年,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做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3、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延续到报告期内的情况,也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和承诺投入项目一致,实际投资项目没有发生变更。

  4、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处理,未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无内幕交易行为。

  5、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严格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

  6、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及内幕知情人的登记备案工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52,781,538.19元,2021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226,948,640.07元。

  经综合考虑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 金的前提下,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4,739.7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87,583,600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21年,公司没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关于商标使用许可的关联交易议案(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商标使用许可的关联交易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商标使用许可事项属于关联交易,严格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利益,关联方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关于字号使用许可的关联交易议案(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字号使用许可的关联交易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字号使用许可事项属于关联交易,严格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利益,关联方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外担保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执行,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利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2年3月修订)》)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上述(一)、(二)、(三)、(四)、(九)、(十)项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2—009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圣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属于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圣象集团有限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20,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获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上述担保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圣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圣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日期:2002年9月19日;注册地点:江苏丹阳开发区大亚木业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陈建军;注册资本:45,000 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各类木地板、家具、板材、装饰材料的销售,林木种植,地板、家具的安装、仓储服务等。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持有圣象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3、圣象集团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两年。

  3、担保金额:20,000万元人民币。

  注: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最终核准额度为准,公司将在以后的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圣象集团有限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由本公司为其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且圣象集团有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圣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质量稳定,经营状况良好,行业发展前景广阔,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为圣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4%。若本次担保全部发生,公司累计对外担保3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没有发生逾期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2—007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商标使用许可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22年3月2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圣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象集团”)分别与江苏合雅木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雅木门”)、江苏美诗整体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诗家居”)和江苏大亚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亚家居”)在江苏省丹阳市签署了《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合雅木门、美诗家居和大亚家居在产品生产、销售、服务等经营活动中使用圣象集团的“圣象”牌注册商标(包括“圣象”、“POWER DEKOR”及文字和图形的组合商标),并按使用该授权商标的产品年销售收入总额的0.1%计收商标许可使用费。

  2、合雅木门、美诗家居和大亚家居为公司控股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亚集团”)下属的控股子公司,系公司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商标使用许可的关联交易议案。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时,关联董事陈建军先生、眭敏先生、张晶晶女士均已回避,其余4位非关联董事参与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获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书和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江苏合雅木门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江苏合雅木门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丹阳市开发区大亚木业园,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建松,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81676366002B,主营业务为防火门、木质门窗、木质门窗套及其木制品、木质门窗配套用五金件的生产销售、安装、调试等。主要股东为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苏大亚家具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戴品哎女士、陈巧玲女士、陈建军先生、张晶晶女士。

  2021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3,382万元,净利润3,667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净资产50,394元(未经审计)。

  2、构成何种具体关联关系的说明

  合雅木门是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控股子公司。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25,420.0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6.44%。构成《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合雅木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江苏美诗整体家居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江苏美诗整体家居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丹阳市开发区大亚木业工业园,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曹刚,注册资本:16,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816921397820,主营业务为柜体、移门、板式家具制造、销售、安装,五金件销售,门窗制造加工等。主要股东为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戴品哎女士、陈巧玲女士、陈建军先生、张晶晶女士。

  2021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738万元,净利润3,893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净资产41,307万元(未经审计)。

  2、构成何种具体关联关系的说明

  美诗家居是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25,420.0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6.44%。构成《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美诗家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江苏大亚家居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江苏大亚家居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丹阳市开发区大亚木业工业园,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涛,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81076350373F,主营业务为厨房设备、家具、板材、五金交电、装潢材料、日用百货、电器设备、电子设备、计算机软件及其辅助设备的销售,室内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门窗制造加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门窗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股东为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戴品哎女士、陈巧玲女士、陈建军先生、张晶晶女士。

  2021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07万元,净利润-83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净资产1,217万元(未经审计)。

  2、构成何种具体关联关系的说明

  大亚家居是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25,420.0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6.44%。构成《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大亚家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圣象集团许可合雅木门、美诗家居和大亚家居在产品的生产、销售、服务等经营活动中使用圣象集团已在国家商标局注册的“圣象”牌商标(包括“圣象”、“POWER DEKOR”及文字和图形的组合商标)。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圣象集团有限公司(甲方)与江苏合雅木门有限公司(乙方)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协议》

  1、甲方同意许可乙方使用由其登记注册的“圣象”商标。使用商品类别为第19类,许可使用的区域为中国。

  2、乙方被许可使用甲方的商标系非独占性许可使用,甲方仍有权许可本协议以外的第三方使用本协议项下商标。除销售产品的卖场终端的设计、装修、宣传外,乙方不得再许可第三人使用,更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获得的商标使用许可权转让、抵押、出租、出售给其他人。

  3、本协议项下商标的许可使用期限为1年,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4、乙方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30个工作日内,按照其使用“圣象”品牌产品的销售额的0.1%向甲方支付商标专用权许可使用费。

  5、乙方保证其将严格控制产品质量,维护使用“圣象”商标的信誉。

  6、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圣象集团有限公司(甲方)与江苏美诗整体家居有限公司(乙方)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协议》

  1、甲方同意许可乙方使用由其登记注册的“圣象”商标。使用商品类别为第19类,许可使用的区域为中国。

  2、乙方被许可使用甲方的商标系非独占性许可使用,甲方仍有权许可本协议以外的第三方使用本协议项下商标。除销售产品的卖场终端的设计、装修、宣传外,乙方不得再许可第三人使用,更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获得的商标使用许可权转让、抵押、出租、出售给其他人。

  3、本协议项下商标的许可使用期限为1年,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4、乙方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30个工作日内,按照其使用“圣象”品牌产品的销售额的0.1%向甲方支付商标专用权许可使用费。

  5、乙方保证其将严格控制产品质量,维护使用“圣象”商标的信誉。

  6、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圣象集团有限公司(甲方)与江苏大亚家居有限公司(乙方)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协议》

  1、甲方同意许可乙方使用由其登记注册的“圣象”商标。使用商品类别为第19类,许可使用的区域为中国。

  2、乙方被许可使用甲方的商标系非独占性许可使用,甲方仍有权许可本协议以外的第三方使用本协议项下商标。除销售产品的卖场终端的设计、装修、宣传外,乙方不得再许可第三人使用,更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获得的商标使用许可权转让、抵押、出租、出售给其他人。

  3、本协议项下商标的许可使用期限为1年,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4、乙方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30个工作日内,按照其使用“圣象”品牌产品的销售额的0.1%向甲方支付商标专用权许可使用费。

  5、乙方保证其将严格控制产品质量,维护使用“圣象”商标的信誉。

  6、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符合关联交易的有关法律规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没有影响。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1、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合雅木门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万元。

  2、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美诗家居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万元。

  3、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大亚家居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317.3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3名独立董事(刘杰、冯萌、张立海)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有关资料,认为:本次关于商标使用许可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关联交易的有关法律规定,同意将《关于商标使用许可的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3名独立董事(刘杰、冯萌、张立海)就商标使用许可的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在董事会审议公司该关联交易事项时,详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核查了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并对关联方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后,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违反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因本次关联交易而导致可能存在的风险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商标使用许可的关联交易事宜。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书和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商标使用许可协议》。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2—010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股权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收购股权的基本情况

  2019年7月2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圣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象集团”)与郭学婢、福建合欣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福建合欣久”)、建瓯久隆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建瓯久隆欣”)、张爱琴、建瓯正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建瓯正奇”)签署了《圣象集团有限公司与郭学婢、福建合欣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建瓯久隆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爱琴、建瓯正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福建华宇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股权收购协议》”)和《圣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现金收购福建华宇集团有限公司股权之业绩补偿协议》(以下简称“《业绩补偿协议》”),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进行约定,约定以18,162.00万元受让郭学婢、福建合欣久、建瓯久隆欣、张爱琴、建瓯正奇合计持有的华宇集团84.64%的股权;2019年7月25日圣象集团与福建省闽招绿色发展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闽招”)签署了《圣象集团有限公司与福建省闽招绿色发展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福建华宇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协议》,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进行约定,约定以1,638.00 万元受让闽招持有的华宇集团5.36%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圣象集团将持有华宇集团90%股权,华宇集团将作为公司的子公司纳入2019年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收购股权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收购,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8月16日,华宇集团办理完成上述收购股权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股东变更为圣象集团、郭学婢。

  二、收购股权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圣象集团与郭学婢、福建合欣久、建瓯久隆欣、张爱琴、建瓯正奇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和《业绩补偿协议》约定:股权收购交易总对价为1.98亿元。公司原股东承诺华宇集团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3亿元(其中:2019年度不低于2,800万元、2020年度不低于4,500万元、2021年度不低于5,700万元)。

  业绩承诺期届满,如华宇集团截至承诺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低于截至承诺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但不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90%(含90%),则不触发补偿程序;如华宇集团截至承诺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低于累积承诺净利润的90%,则郭学婢、福建合欣久、建瓯久隆欣、张爱琴、建瓯正奇需要现金补偿给圣象集团。

  应补偿现金金额=(截至承诺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90%-截至承诺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利润补偿期间内预测利润数总和×拟购买资产交易作价。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福建华宇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358号),2019年至2021年度,华宇集团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股东的净利润实现情况及承诺期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说明:2019年至2021年度华宇集团合并利润表的净利润金额分别为-536. 48万元、4, 422. 96万元、13, 795. 7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分别为-1, 217.44万元、2,613. 11万元、10,421.68万元,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计11, 817. 35万元,2019年度至2021年度三年业绩合计占承诺金额的比例为90. 90%。

  基于华宇集团2019年至2021年度业绩累计实现情况,根据业绩承诺的约定,不涉及业绩补偿事宜。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福建华宇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358号)。

  特此说明。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2—008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字号使用许可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22年3月2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圣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象集团”)与大亚整装智慧家居(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亚整装”)在江苏省丹阳市签署了《字号使用许可协议》,大亚整装在其门店装饰和产品销售中使用“圣象”字样,并按照其使用“圣象”字样产品的销售额的0.3%向圣象集团支付许可使用费。

  2、大亚整装为公司控股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亚集团”)下属的全资子公司,系公司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字号使用许可的关联交易议案。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时,关联董事陈建军先生、眭敏先生、张晶晶女士均已回避,其余4位非关联董事参与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获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书和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大亚整装智慧家居(福建)有限公司,注册地址:福建省建瓯市永和路21号,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郑晖,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83MA8UF7YQ9P,主营业务为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家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门窗制造加工;门窗销售;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针纺织品销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等。主要股东为大亚智慧整装家居(江苏)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戴品哎女士、陈巧玲女士、陈建军先生、张晶晶女士。

  2021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净资产0万元(未经审计)。

  2、构成何种具体关联关系的说明

  大亚整装是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25,420.0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6.44%。构成《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大亚整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圣象集团许可大亚整装在其门店装饰和产品销售中使用“圣象”字样。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圣象集团有限公司(甲方)与大亚整装智慧家居(福建)有限公司(乙方)签署的《字号使用许可协议》

  1、甲方同意许可乙方在其门店装饰和产品销售中使用“圣象”字样。使用范围为中国。

  2、乙方被许可使用甲方的字号系非独占性许可使用,甲方仍有权许可本协议以外的第三方使用。乙方不得再许可第三人使用,更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被许可使用字号的权利转让、抵押、出租、出售给其他人。

  3、本协议项下字号的许可使用期限为1年,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字号使用许可合同。

  4、乙方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30个工作日内,按照其使用“圣象”字样产品的销售额的0.3%向甲方支付许可使用费。

  5、乙方保证其将严格控制产品质量,维护使用圣象字号的信誉。

  6、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符合关联交易的有关法律规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没有影响。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大亚整装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208.95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3名独立董事(刘杰、冯萌、张立海)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有关资料,认为:本次关于字号使用许可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关联交易的有关法律规定,同意将《关于字号使用许可的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3名独立董事(刘杰、冯萌、张立海)就字号使用许可的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在董事会审议公司该关联交易事项时,详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核查了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并对关联方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后,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违反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因本次关联交易而导致可能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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