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29日 05:43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0629                        证券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22-21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和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包括钒、钛和电,其中钒、钛是公司战略重点发展业务,主要是钒产品、钛白粉、钛渣的生产、销售、技术研发和应用开发,主要产品包括氧化钒、钒铁、钒氮合金、钒铝合金、钛白粉、钛渣等。公司是国内主要的产钒企业,同时是国内主要的钛原料供应商,国内重要的钛渣、硫酸法、氯化法钛白粉生产企业。

  (2)产品用途

  ①钒产品

  钒是一种重要的合金元素,主要用于钢铁工业。含钒钢具有强度高、韧性大、耐磨性好等优良特性,因而广泛应用于机械、汽车、造船、铁路、桥梁、电子技术等行业。钒可以作为催化剂和着色剂应用于化工行业。此外,钒还被用于生产可充电氢蓄电池或钒氧化还原蓄电池。目前公司钒产品主要销售到钢铁,钛合金,催化剂,玻璃等领域。

  ②钛产品

  钛白粉是一种性能优异的白色颜料,具有良好的遮盖力和着色力,广泛应用于涂料、塑料、造纸、油墨等众多领域。目前公司钛白粉主要销售到涂料,色母,油墨等领域。目前公司钛渣主要用于生产钛白粉和海绵钛。

  (3)经营模式与业绩驱动

  公司依托自身拥有的技术,采用“资源依托+工厂生产+产品直销(代理)”方式从事各类钒、钛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氧化钒和钛白粉具有大规模连续性生产特点,钛渣具有有色冶炼行业间隙式大规模生产特点。

  公司对控股股东生产的钛精矿按市场化原则买断自用和对外销售。

  公司的业绩主要来源是通过生产产品出售来获取增值价值。业绩驱动要素是生产规模扩大、销售价格提升与生产成本控制,同时通过整合采购、销售渠道,建立稳定的供销客户关系。公司绝大部分产品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及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用于外销,并致力于与下游客户建立直销渠道。

  (4)产品市场地位

  ①钒产品

  公司钒产业经过多年发展,加之2021年完成对西昌钒制品股权收购后,已具备钒制品(以V2O5计)4万吨/年的生产能力,拥有五氧化二钒、三氧化二钒、中钒铁、高钒铁、钒氮合金、钒铝合金等系列钒产品,产品品种齐全、质量优异,已成为全球前列和品种齐全的钒制品生产企业,其中钒铁合金、钒氮合金等钢铁领域用钒产品销量继续保持国内领先,钒铁合金2021年入选工信部第六批单项冠军产品,钒铁合金、钒铝合金2020年入选四川省名优产品,高纯氧化钒、钒酸盐等其他非钢领域应用产品已逐渐进入规模化生产阶段,产品畅销国内外市场,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也有较大影响力。

  ②钛白产品

  公司钛白粉是国内知名品牌,具备硫酸法钛白粉22万吨/年、氯化法钛白粉1.5万吨/年的生产能力。公司硫酸法钛白粉形成了通用产品与专用产品相结合的产品体系;氯化法钛白粉已掌握了基于攀西钛资源制备高品质钛白的工艺及装备技术,高炉渣提钛已取得重大技术进步。

  ③钛渣及钛精矿

  根据中国铁合金在线网站数据统计,2021年国内钛渣产量约73万吨。目前国内有60多家钛渣生产企业,产能约200万吨/年,主要集中在四川、云南、辽宁和内蒙古等地,产能集中度较低,10万吨以上规模企业仅有攀钢钒钛和龙佰集团。根据中国铁合金在线网站数据统计,2021年国内钛精矿总产量604万吨,其中攀西地区2021年产量约471万吨。报告期内,公司钛精矿经营量超过130万吨(含自用),居国内前列。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本公司2021年10月1日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西昌钒制品,该公司前三季度数据分季度并入到本公司前三季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因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委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协议》)陆续到期,为规范公司托管业务管理,保持业务的连续性,根据《协议》约定,并与关联方友好协商后,公司与关联方续签《协议》,继续受托对西昌钒制品、攀港公司、攀欧公司及四川攀研技术有限公司所属钒电池电解液和钒氮合金试验线进行托管经营,并将金贸大厦委托成都攀钢大酒店有限公司进行托管经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16日、2021年3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关于与关联方续签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6)、《关于与关联方续签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

  (二)2020年12月26日,公司控股股东攀钢集团与营口港务集团签署了《攀钢集团有限公司与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之非公开股份转让协议》,攀钢集团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向营口港务集团转让其持有的公司515,384,772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00%。公司于2021年2月18日收到攀钢集团通知,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已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1年2月10日,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21日、2021年2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股份事项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

  (三)公司控股股东攀钢集团及股东攀长钢、攀成钢铁所持有的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已于本报告期内解除限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28)。

  (四)2021年9月4日,公司与四川德胜在四川省攀枝花市签订了《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就合资建设钒渣加工生产线事宜达成了合作协议。本次签订的《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为双方初步商谈后达成的意向性框架协议,项目的正式实施最终以经双方商定并完成各自审批后另行签订的合资合作协议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对未来的具体业务合作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与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签订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3)。

  (五)2021年9月10日,公司与大连博融在四川省攀枝花市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就产品及服务、生产合作、平台搭建、市场拓展、技术合作及资本合作等方面达成战略合作意向。根据《战略合作协议》约定,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钒钛贸易与大连博融下属控股子公司融科技术、大连博融下属参股子公司恒流公司签订了《三方合作协议》;基于《三方合作协议》,成都钒钛贸易与融科技术另行签订了《全钒液流电池用钒储能介质委托加工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11日、2021年10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与大连博融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50)、《关于与大连博融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59)。

  (六)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461,118.35万元购买控股股东攀钢集团下属西昌钢钒持有的西昌钒制品100%股权。该关联交易事项已于本报告期内全部实施完成,西昌钒制品已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自2021年10月1日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8日、2021年9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44)、《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45)、《关于收购攀钢集团西昌钒制品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6)、《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53)。

  (七)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第二十三次、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第十七次、第十八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公司通过向95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1,328万股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的方式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人民币2.08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5日、2021年11月25日、2021年12月14日、2022年1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6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63)、《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草案)》、《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68)、《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69)、《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草案修订稿)》、《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74)、《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75)、《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草案)第二次修订稿》、《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

  (八)2021年6月,公司开展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工作,并于2021年12月成功通过了第二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九)2021年12月24日,公司党委会和总经理办公室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四川金雅汇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600万元参股四川金雅汇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0%,截至本报告期末,本次参股工商登记和注册资本缴纳手续尚未完成。四川金雅汇科技有限公司主营纳米钛白粉产销。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22-17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将相关租赁费用在计入当期损益项目中列示,将应付租赁费在负债项目中列示,将一次性支付多个期间的租赁费用在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中列示。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将相关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会计司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新租赁准则的影响

  公司依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按照准则要求,公司过渡期政策采用“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的方法并简化处理,公司调整2021年初资产负债相关科目,具体如下:

  1.2021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21年初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

  2.2021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21年初母公司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

  (二)运输成本列示

  公司根据财政部2021年11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将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作为合同履约成本,该合同履约成本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营业成本。

  根据上述变更,公司追溯调整2020年度财务报表影响如下:

  单位:元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及前期的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22-18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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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攀钢钒钛”)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3月25日15:00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在四川省攀枝花市公司901会议室举行,在成都市金贸大厦2307会议室设视频分会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现场出席董事5名,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的董事3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俊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董事审慎讨论,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1年度决算报告内容如下:

  (一)2021年财务决算报表审计及数据口径情况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因2021年公司收购攀钢集团西昌钒制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昌钒制品”),财务决算报表涉及的期初数据、上年同期比较数据均包括西昌钒制品相关数据。相关表格中的调整前数据是指不含西昌钒制品的数据,调整后数据是指包含西昌钒制品的数据。

  按照公司与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昌钢钒”)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西昌钒制品于2021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不低于35,447.31万元,2021年西昌钒制品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0,764.59万元,超业绩承诺5,317.28万元。

  西昌钒制品经营情况相关指标如下:

  表一 西昌钒制品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

  (二)2021年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及分析

  1. 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0.6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3.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48.5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0.0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67.67%。主要是钒、钛产品销量及价格上升所致。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02.11亿元,较上年末下降22.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75.26亿元,较上年末下降30.81%。主要是当期收购西昌钒制品及实现盈利变化所致。

  2021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7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41.14%,主要是当期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2021年主要财务指标详见表二。

  表二: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

  2. 综合能力分析

  2021年受收购西昌钒制品影响,公司资产负债率较2020年有所增加,除此以外公司盈利能力显著增强,资产质量指标优于2020年,经营增长效果显著,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2020年降低,总体债务风险仍处于较低水平,财务状况良好。

  各项反映综合能力的指标情况详见表三。

  表三:主要综合能力指标完成情况表

  ■

  (三)损益情况

  2021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8亿元,比2020年增加9.47亿元,增幅248.56%。主要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1. 营业总收入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40.60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5.22亿元,增幅33.42%,主要是钒、钛产品销量及价格上升所致。

  2. 营业成本

  报告期公司发生营业成本112.5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0.59亿元,增幅22.38%,主要是钒、钛产品销量上升、钛白粉及钛渣主要生产原料钛精矿和化工辅料价格上涨。

  3. 期间费用

  报告期公司发生期间费用为9.5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71亿元,增幅39.64%。其中:

  销售费用12,169.4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98.13万元,增幅3.38%。

  管理费用22,496.7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972.58万元,增幅15.23%,主要是职工薪酬及咨询费上升所致。

  研发费用67,278.9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5,853.69万元,增幅62.41%,主要是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财务费用-6,424.97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110.52万元,降幅48.92%,主要是本年借款本金减少以及采购现金折扣所致。

  4. 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5,933.24万元,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81.06万元,合计6,114.3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041.06万元,增幅194.92%。主要是本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增加。

  5. 投资收益

  报告期公司投资收益3,400万元,较2020年增加160万元,增幅4.94%,主要是本年收到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鞍钢财务公司”)投资收益增加。

  6. 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公司营业外收入435.13万元,较2020年减少790.46万元,降幅64.5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减少。

  7. 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公司营业外支出3,992.60万元,较2020年增加1,733.12万元,增幅76.70%。主要是本报告期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扶贫捐赠支出、碳排放权支出等增加所致。

  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报告期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2,773.52万元,较2020年增加94,682.04万元,增幅248.56%。主要是钒、钛产品销量及价格上升所致。

  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报告期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0,123.83万元,较2020年增加78,714.97万元,增幅367.67%。

  (四)资产、负债、权益状况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102.11亿元,比上年末减少28.85亿元;负债总额22.6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65亿元;股东权益79.44亿元,比上年末减少32.51亿元。变动较大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收购西昌钒制品及实现盈利所致。

  1. 主要资产项目变动情况

  (1)货币资金60,681.73万元,比上年末减少278,764.08万元,主要是本年支付收购西昌钒制品款所致。

  (2)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合计34,116.41万元,比上年末减少15,287.00万元,主要是本年增加票据贴现所致。

  (3)其他应收款1,818.31万元,比上年末减少2,406.67万元,主要是本年收回重庆市长寿区土地储备中心土地收储款及鞍钢财务公司利息所致。

  (4)存货112,135.34万元,比上年末增加16,815.20万元,主要是原辅材料价格上升所致。

  (5)在建工程14,216.67万元,比上年末增加7,614.22万元,主要是本期钛渣电炉技术升级改造与煤气回收利用等技术改造项目投资增加。

  (6)递延所得税资产3,166.62万元,比上年末减少9,978.30万元,主要是母公司根据预测调整可抵扣亏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 主要负债项目变动情况

  (1)短期借款5,000.00万元,比上年末减少5,0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净归还银行借款。

  (2)应付账款56,633.21万元,比上年末减少10,294.99万元,主要是本年支付采购货款增加。

  (3)合同负债66,636.27万元,比上年末增加24,353.36万元,主要是预收客户货款增加。

  (4)应交税费7,164.50万元,比上年末增加4,931.55万元,主要是期末应交税费增加。

  (5)其他应付款36,943.75万元,比上年末增加24,988.50万元,主要是西昌钒制品收购尾款增加。

  (6)递延所得税负债9,319.84万元,比上年末减少5,184.82万元,主要是股份母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证,企业所得税率由25%降为15%,母公司因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税率由25%降为15%。

  3. 权益变动情况

  报告期末,股东权益794,435.22万元,比上年末减少325,053.71万元,主要是:本年收购西昌钒制品,取得的被合并方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之间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及留存收益30.02亿元、冲回重溯期初数据时纳入的西昌钒制品期初所有者权益13.98亿元;本年实现的净利润转入所有者权益合计影响11.23亿元。

  (五)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0,551.69万元,较上期减少278,764.08万元。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7,632.40万元,其中: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为1,102,035.56万元

  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090,016.55万元。

  ②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2,019.01万元。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量为924,403.16万元

  ①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801,669.52万元。

  ②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3,813.41万元。

  ③支付的各项税费41,183.69万元。

  ④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7,736.54万元。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03.34万元,其中: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为4,581.63万元

  ①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400.00万元,主要是取得鞍钢财务公司现金分红。

  ②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1,181.63万元,主要是土地处置收入1,114.94万元,固定资产处置收入66.69万元。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量为3,878.29万元

  ①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3,823.29万元,主要是工程费用支付3,494.29万元,购买土地使用权支付契税329.00万元。

  ②投资支付的现金45.00万元,主要是参股四川省钒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③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10.00万元,主要是退攀枝花市国钛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保证金。

  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7,213.42万元,其中:

  (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为10,040.00万元

  ①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10,000.00万元。

  ②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0.00万元,主要是西昌钒制品收购前收到的西昌钢钒下拨款。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量为467,253.42万元,主要是:

  ①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18,949.24万元。

  ②分配股利、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365.11万元 。

  ③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44,939.07万元,主要是支付西昌钒制品收购款及资金占用费443,403.93万元,委贷手续费及其他1,535.14万元。

  4. 汇率变动对现金流量的影响为113.60万元。

  (六)执行新会计准则影响

  1. 执行新租赁准则情况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公司按照新租赁准则要求,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公司依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按照准则要求,公司过渡期政策采用“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的方法并简化处理,公司需调整2021年初资产负债相关科目。

  (1)2021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当年年初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

  (2)2021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当年年初母公司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

  2. 运输成本的列示

  根据财政部2021年11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公司将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作为合同履约成本,该合同履约成本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营业成本。

  根据上述变更,公司追溯调整2020年度财务报表影响如下:

  单位:元

  ■

  除上述影响外,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及变更前的合并财务报表其他项目产生重大影响。

  本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预计2022年主要产品产量为:钒产品4.36万吨(折合V2O5),钛渣20.92万吨,硫酸法钛白粉22.55万吨,氯化法钛白粉1.72万吨,电37亿度,预计公司2022年将实现营业收入130亿元以上。

  上述财务预算、经营计划、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22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核转销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核转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2)。

  本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信永中和审计,母公司2020年年末未分配利润-85,587.78万元,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60,577.24万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25,010.54万元。合并报表2020年年末未分配利润-653,531.99万元, 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2,773.52万元(含西昌钒制品,1-9月净利润33,022.86万元),减去1-9月西昌钒制品实现的净利润和留存的专项储备206.55万元,2021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53,987.88万元。

  因攀钢钒钛母公司报表、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建议2021年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2-20)和《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21)。

  本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攀钢集团西昌钒制品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实现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与西昌钢钒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针对西昌钒制品2021年度业绩实现情况,公司出具了《关于攀钢集团西昌钒制品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实现情况的报告》。经信永中和审计,西昌钒制品2021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07,645,890.89元,超业绩承诺数53,172,790.89元,实现程度115.00%。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攀钢集团西昌钒制品科技有限公司业绩实现情况的审核意见报告》。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谢俊勇、杨槐、张景凡、杨秀亮就本议案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审计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2021攀钢钒钛ESG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测2022年度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2-23)。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谢俊勇、杨槐、张景凡、杨秀亮就本议案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对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公司针对鞍钢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出具了相关的《风险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议后认为:

  (一)鞍钢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发现鞍钢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鞍钢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

  (二)根据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鞍钢财务公司在与经营资质、业务和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风险管理体系设计与运行存在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对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谢俊勇、杨槐、张景凡、杨秀亮就本议案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批准年度资金预算内资金业务并授权财务负责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

  (一)对2021年已落实的42.70亿元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业务,并授权财务负责人代表公司签署银行授信相关法律文件。

  (二)对2021年度资金预算内的金融机构借款、融资租赁、票据签发和贴现等业务,并授权财务负责人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4)。

  本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投资计划(草案)》,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2年度投资计划(草案)》内容如下:

  通过对公司2021年度投资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清理,结合公司2022年新建项目申报情况,编制了《2022年度投资计划(草案)》。

  (一)编制原则

  2022年公司投资方向为钒钛资源综合利用、钒钛深加工产业及环保治理,确保公司钒钛产业重点战略项目顺利实施。

  (二)拟安排投资计划情况

  2022年公司拟安排固定资产投资28,391万元,其中续建项目22,591万元,新建项目4,000万元,零固购置1,800万元,主要项目如下:

  1. 攀枝花钒厂五氧化二钒提质升级改造项目拟安排固定资产投资6,000万元。

  2. 攀钢6万吨/年熔盐氯化法钛白项目拟安排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

  3. 东方钛业钛液结晶节能技术改造拟安排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

  4. 东方钛业MVR钛液浓缩一期工程拟安排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

  5. 重庆钛业废酸浓缩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拟安排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

  6. 重庆钛业渣场土地购置拟安排固定资产投资7,000万元。

  7. 东方钛业土地购买拟安排固定资产投资768万元。

  8. 西昌钒制品智慧工厂建设(Ⅰ期)-自动化升级拟安排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

  9. 攀枝花钒厂废水蒸发浓缩系统1#线改造性大修拟安排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

  10. 攀钢2*6万吨级高炉渣提钛氯化法钛白产线拟安排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

  11. 钛冶炼厂钛渣破磨产线建设项目拟安排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

  12. 氯化废盐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拟安排固定资产投资200万元。

  13. 重庆钛业智能仓库建设项目拟安排固定资产投资300万元。

  14. 钛冶炼厂智能工厂建设项目拟安排固定资产投资100万元。

  15. 钛冶炼厂3号钛渣电炉资本化大修项目拟安排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

  16. 其他续建项目拟安排固定资产投资1,323万元。

  17. 其他拟新建项目拟安排固定资产投资400万元。

  18. 零固购置拟安排固定资产投资1,800万元。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表(草案)

  单位:万元

  ■

  本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5)。

  本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经营层及核心管理人员综合考核评价与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马朝辉先生作为本办法的适用对象就本议案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将吴英红女士作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选举。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6)。

  本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22年1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本次激励计划所涉1,328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公司注册资本由8,589,746,202元变更为8,603,026,202元,公司总股本由8,589,746,202股变更为8,603,026,202股。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和《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为进一步充实公司管理层力量,经公司总经理马朝辉先生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董事会决定聘任谢正敏先生、文本超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谢正敏先生、文本超先生简历附后。

  本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一、审议《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七、审议《2022年度投资计划(草案)》;

  八、审议《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有关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27)。

  本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谢正敏先生:1968年3月出生,会计师,EMBA,中共党员。现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攀枝花东方钛业有限公司董事,攀枝花市国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攀钢集团北海钢管公司副总经理,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财务处处长、财务部部长,攀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资本运营部)部长,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本公司财务总监等职。

  谢正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任一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谢正敏先生持有本公司股权激励限售股份220,000股,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文本超先生:1969年2月出生,化学工程/机械工程师,工程硕士,中共党员。现任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曾任新钢钒公司轨梁厂厂长助理、副厂长,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分公司副总经理,攀钢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分公司副总经理,攀钢集团汇裕供应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设备保障部总经理、产业发展部(资本运营部)总经理、装备部总经理、设备总监等职。

  文本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任一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文本超先生持有本公司股权激励限售股份230,000股,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22-19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3月25日16:30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在四川省攀枝花市公司901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现场出席监事3名,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的监事2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监事审慎讨论,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依法列席和参加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在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股东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八次监事会会议:

  1. 2021年3月26日,公司在四川省成都市金贸大厦召开了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核转销情况的议案》《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2020年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核销公司无法收回债权的议案》《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2. 2021年4月22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3. 2021年8月20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 2021年9月7日,公司在四川省攀枝花市攀钢文体楼召开了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收购攀钢集团西昌钒制品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 2021年10月25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6. 2021年11月4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议案》《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7. 2021年11月24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核查〈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议案》。

  8. 2021年12月13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核查〈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中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对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以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1. 对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情况的意见

  2021年度,公司监事列席和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运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完善,并能够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公司董事和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恪尽职守、诚信勤勉,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 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2021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对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转销等事项发表了意见,充分发挥了对公司生产经营的监督促进作用。根据公司2021年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部制度健全,制度执行有效,2021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3. 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2021年度,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都是基于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2021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年度报告》)。

  4. 对收购攀钢集团西昌钒制品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意见

  针对公司实施的收购攀钢集团西昌钒制品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宜,监事会经过认真审核讨论,认为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系公司控股股东攀钢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鞍钢集团有限公司切实履行有关解决公司与西昌钢钒同业竞争问题的承诺。收购完成后,公司与西昌钢钒同业竞争情况将会消除,并有利于减少关联交易。

  5. 对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意见

  针对公司实施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监事会经过认真审核讨论,认为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分配机制,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与水平,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监事会将继续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突出强化监事会监督检查职能,依法依规,勤勉尽责,不断优化监督方式,加强监督力度,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监督各项决策程序的合规性,规范公司运作,防控经营风险,维护股东权益,推动公司治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得到全面提升。

  本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核转销情况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转销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坚持了稳健的会计原则,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规避财务风险,没有损害公司及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尽管公司2021年度实现盈利,但由于公司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因此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实际,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同意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人员配备齐全,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的充分有效。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经营活动中得到了较好的执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专业审计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是客观、公正的。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连续性,因此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22-24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概述

  (一)增资基本情况

  为降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攀钢集团成都钒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钒钛贸易”)资产负债率,减轻其财务负担,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对成都钒钛贸易增资人民币2亿元。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8)。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增资单位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攀钢集团成都钒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AEULQ1D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湖畔路北段366号1栋3楼1号

  法定代表人:汪朝云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1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等。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成都钒钛贸易总资产为人民币 64,366.20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20,723.85 万元;2020年度,成都钒钛贸易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625,013.80 万元,利润总额为人民币 624.56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471.15 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成都钒钛贸易总资产为人民币 84,997.03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21,534.02 万元;2021年度,成都钒钛贸易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909,944.89 万元,利润总额为人民币 1,105.65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810.17 万元。

  经核查,成都钒钛贸易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增资前后公司对成都钒钛贸易持股变化情况

  ■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必要性

  本次增资有利于成都钒钛贸易优化财务结构,做大贸易量,充分发挥其贸易平台作用,降低融资成本,提升综合竞争力。

  成都钒钛贸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动,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22-26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根据《公司法》和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股东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核同意,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吴英红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吴英红女士简历附后。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吴英红女士简历

  吴英红女士,1974年1月出生,研究生,MBA,中共党员。现任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副部长。历任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港口建设分公司财务部科员,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科科长,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财务部经理,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财务部经理,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财务部经理,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等职。

  吴英红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任一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吴英红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攀钢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鞍钢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22-27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

  2021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是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的,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方式、日期和时间

  1.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14:20。

  3.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股权登记日

  2022年4月21日(星期四)。

  (六)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4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2);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四川省攀枝花市南山宾馆会议中心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2021年度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独立董事作2021年度述职报告。

  (二)议案有关说明

  1.根据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议案十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董事,因此议案9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3.上述议案具体内容及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8)、《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9)、《2021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20)、《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21)、《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5)、《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6)、《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等相关公告或文件。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还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登记

  个人股东出席,须持股东账户卡或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登记

  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截止时间前通过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登记时间

  2022年4月25日9:00~11:30和14:00~16:30;

  2022年4月26日9:00~11:30和14:00~16:30。

  (五)登记方式

  1.联系人:舒女士

  2.联系电话:0812-3385366

  3.传真:0812-3385285

  4. 电子邮箱:psv@pzhsteel.com.cn

  5.通讯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钢城大道西段21号攀钢文化广场五楼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邮编:617067

  (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及其代理人的食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29”,投票简称为“钒钛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2年4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的时间:2022年4月28日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

  投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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