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2022年03月29日 03:50 证券时报

  (上接B210版)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提名人已经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智慧农业 公告编号:2022-004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3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25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亲自出席董事7人,其中向志鹏先生、黄力进先生、王国良先生和滕晓梅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向志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2,204,599.70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175,103.29元;截至2021年末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为-90,654,762.30元,合并资产负债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95,183,154.20元。

  因2021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负,以及以前年度亏损尚未弥补完,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包括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2021年度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总额为人民币620.34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向志鹏先生、贾浚先生、王乃强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78.47万元、存货跌价损失1,592.51万元;合计减少公司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1,670.98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2-00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该授信额度指敞口额度,可循环使用。该额度不包括已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专项银行融资额度。该额度具体使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借款、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信用证、银行保函、出口押汇、出口保理、委托贷款等。有效期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为止。

  公司/子公司可以自有资产抵押、质押等方式为自身授信提供担保。授权公司/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士为代理人,全权负责业务办理、协议/合同条款的确定以及签署等事宜,公司/子公司在批准额度内发生的融资/授信申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融资计划的实施,公司拟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在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额度,该额度为最高担保额,可循环使用,可以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22-007)。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8亿元的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用于向金融机构购买风险等级在中等及以下的理财产品,该额度为期间最高余额(可循环使用),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授权公司/子公司董事长在批准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公告》(2022-008)。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业务范围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内控审计、出具相关鉴证报告或专项审核报告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业务工作量、执业水平和市场行情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的公告》(2022-009)。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董事会提名向志鹏先生、贾浚先生、黄力进先生、王乃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以累积投票方式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现提名多吉先生、李家强先生、管一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管一民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简历附后)。

  董事会对王国良先生、滕晓梅女士和楼向阳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对完善公司治理和促进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候选人多吉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资格证书。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以累积投票方式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综合考虑市场状况以及公司所处行业、地区上市公司薪酬水平,拟自第九届董事会起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调整为15万元人民币/年/人(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2021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合格,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50,000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每股1元)加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处于等待期的股票期权450,000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的回购、注销、变更或备案等全部事宜。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2022-010)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自主行权情况和本次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拟回购注销情况,公司注册资本拟由人民币1,424,503,318元变更为人民币1,432,556,318元,股份总数由1,424,503,318股变更为1,432,556,318股。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的变更情况,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关内容。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2-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董事会同意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拟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计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累计投票制实施细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1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具体内容可见公司后续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向志鹏先生: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本公司财务总监、董事长,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长,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长,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三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向志鹏先生就职于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持有公司股份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94%,其中,持有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1,50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八部委联合签署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贾 浚先生:本科,曾任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重庆伊士顿电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营运总监,互联网平台重庆斑马学车联合创始人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重庆国创轻合金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

  贾浚先生目前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7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44%,其中,持有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25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八部委联合签署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黄力进先生:硕士,高级会计师。曾担任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处副处长,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西南地区部财务审计处副处长,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重庆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

  黄力进先生就职于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八部委联合签署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乃强先生: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王乃强先生目前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430,6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01%,其中,持有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10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八部委联合签署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多吉先生:中国工程院院士。曾任西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党委副书记、局长、总工程师,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副厅长。

  多吉先生目前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家强先生:硕士,教授。曾任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清华大学基金会秘书长。现任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家强先生目前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八部委联合签署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管一民先生:本科,会计学教授,高级会计师。曾任上海财经大学常务副院长,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现任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益海嘉里金龙鱼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管一民先生目前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八部委联合签署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智慧农业 公告编号:2022-012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19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3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2022年4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58号公司行政中心3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2021年度述职报告,本事项不需要审议。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2.00、13.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5.00、6.00、8.00、9.00、10.00、12.00为影响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议案6.00的利益相关股东须回避表决。议案12.00是议案13.00生效的前提条件,即只有当议案12.00表决通过后,议案13.00的表决结果方为有效。

  议案18.00、19.0和20.00实行累积投票制,其中议案19.00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7人,其中非独立董事候选人4人,应选4人;独立董事候选人3人,应选3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2人,应选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其他自然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者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应持深圳证券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深圳证券账户卡、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到公司现场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相关证件、授权委托书等原件。

  2、会议登记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58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通讯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58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224007 传 真:(0515)88881816

  3、现场会议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9:00-11:30和13:30-17:00。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2年4月19日11: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 林

  联系电话:(0515) 88881908

  联系传真:(0515) 88881816

  5、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6、其他事项: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请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盐城市有关疫情防控的最新规定和要求,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到达会议现场,配合落实参会登记以及相关防疫要求。不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将无法进入本次会议现场,可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公司将提供必要的协助。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投票流程请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现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16 投票简称:慧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8,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1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力。

  ■

  附注: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权限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打“√”为准,对同一项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权限以“票数”栏内填报具体选举票数为准。如委托人对有关议案的表决未作任何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上述议案的投票表决。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智慧农业 公告编号:2022-005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3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25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永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人,其中罗永先生与陈建华先生以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内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并同意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并同意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并同意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风险控制,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审慎性原则,决策程序合法,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得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2-00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审阅罗永先生、陈建华先生的个人履历和相关资料,认为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具备监事履职所需的能力,同意提名罗永先生、陈建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并提请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审议该议案,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因1名激励对象2021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合格,已不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和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处于等待期的股票期权45万份,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5万股,回购价格为1元/股加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同意董事会按照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该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2-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罗 永先生:本科,注册会计师。曾任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重庆保利高尔夫球会公司财务经理,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高级经理、财务管理部总经理;现任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罗永先生就职于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八部委联合签署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建华先生:本科,曾任本公司资金管理部经理,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融资管理部副总经理;现任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融资管理部总经理,本公司监事。

  陈建华先生就职于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八部委联合签署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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