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2-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3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关志生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3人,出席11人,公司董事赵兵先生和李长立先生因其他事务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2人,公司监事李刚先生,职工监事薛志宏先生因其他事务未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薛令光先生出席本次会议,总法律顾问杜峰先生和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拟与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公司与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期限三年,与其进行金融合作、接受其提供的服务:包括存款、贷款、转账结算;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保险代理;提供担保;票据承兑与贴现;融资租赁;企业债券承销;乙方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等。
2、 议案名称: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投保人为公司,被保人、受益人均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赔偿限额为5000万元,保费不超过50万元/年,并授权公司办理相关投保事宜。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公司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原《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和议案2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和2022年3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决议公告。
议案1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依伦、刘培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审议议案以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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