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12月22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2)。
近日,公司收到中审众环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罗芸女士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鉴于罗芸女士工作调整,中审众环委派郝国敏先生替任罗芸女士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郝国敏先生、梁毅先生。
二、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基本信息、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一)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郝国敏,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八家。
(二)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上述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郝国敏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次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的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中审众环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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