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2年03月19日 02:55 证券时报

  (上接B83版)

  4、访谈销售负责人、了解主要客户的开始合作时间,在手订单等信息;

  5、获取复产前后新老客户清单,检查主要客户与复产前对比情况,新客户增加情况,检查客户结构及销售模式变化情况;

  (二)核查意见

  通过核查,会计师认为:

  1、复产后CPE基本为连续性生产,随着机器设备的磨合、蒸汽供应正常,12月份、2022年产能利率逐步达到正常状态,不存在再次停产的可能性,一期CPE生产经营恢复正常;

  2、公司复产后生产均为自产,无委托加工,主要材料的单耗停产前、复产后变动不大。

  3、客户结构及销售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境内经销商占比相比2019年增加具有合理性。

  问题六、年报显示,公司流动负债占期末总资产的比例为77.32%,其中短期借款余额为7.03亿元,占期末总资产的37.7%,公司借款2.84亿元,多次以年化利率7.50%向控股股东借款并延期归还期限,高于昌邑农商行的贷款利率6.00%,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全年发生额为12.43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短期借款的具体情况,包括且不限于借款方、借款利率、抵押物、借款时间、期限、具体用途等,是否存在短债长投的情形,利息支付及其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结合银行授信、在建项目所需资金及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量化分析是否存在短期偿债风险,如是,请充分提示风险;(3)向控股股东借款用途、借款利率是否公允、借款多次展期原因及未来的偿付与借款安排;(4)分笔列示银行理财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网点名称,购买时间、理财金额、期限、利率、到期时间、资金来源是否为控股股东借款等;(5)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公司应收控股股东款项情形,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一、公司说明

  (一)短期借款的具体情况,包括且不限于借款方、借款利率、抵押物、借款时间、期限、具体用途等,是否存在短债长投的情形,利息支付及其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短期借款的具体情况,包括且不限于借款方、借款利率、抵押物、借款时间、期限、具体用途等

  ■

  2、是否存在短债长投的情形

  上述借款均为停产前流动资金借款,公司停产前无大规模的固定资产投资,借款均用于日常经营需要。2019年停产后,公司停产搬迁建设期间需要大规模的投资,由于当时公司已经停产、搬迁项目手续尚未办理齐全、新厂区土地尚未落实,金融机构无可能向公司发放长期项目贷款对上述流动资金借款进行置换;已拨付的搬迁补偿款也必须首先投入搬迁建设,无可能优先偿还银行短期借款,上述短期借款作为沉淀资金自动转入搬迁建设的日常周转之中,故停产搬迁建设期间出现了短债长投的情形。

  公司停产搬迁之初,潍坊市金融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潍坊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即召集相关金融机构与公司召开协调会议,专项研究防控公司银行信贷风险化解措施,会议要求各贷款银行积极配合市政府对亚星化学寒亭厂区搬迁关停相关工作的部署,做好配套服务工作,在企业停产期间,统一行动,在企业正常还息的情况下,做到不抽贷、不压贷,不提高续贷要求办理续贷业务,不下降企业信用等级。一直以来,公司均正常付息,相关贷款也已正常办理续贷手续。

  3、利息支付及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021年度公司有息借款利息支付及会计处理如下表:

  单位:万元

  ■

  计入在建工程的利息支出61.90万元,是亚星新材料长期借款,用于购买设备,6月转资后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控股股东借款的利息支出全部计入财务费用。

  停产前有息借款的利息支出,2021年度投产后按照新厂区各项目投产进度和投资比重,计入当期损益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原因如下:

  公司生产装置在2019年10月31日全部关停。2019年12月26日,公司成立拆迁项目经理部。2019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潍坊市寒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署的《国有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补偿款总额为人民币141,769.2859万元,其中停产停业损失补偿40,961.60万元,借款费用是停产停业损失重要的组成部分。2020年1月6日,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子公司与下营管委会签署《项目用地协议》,确定了公司搬迁目的地,标志着公司正式启动搬迁工作。

  2020年度公司已全部停产,生产性资产已全部转入其他非流动资产,因整体搬迁导致原贷款不能以正常的生产经营给企业带来收益,但作为停产停业损失的组成部分政府予以补偿停产期间的借款费用,公司将这部分借款费用作为补偿收入对应的成本归集在其他非流动资产,待搬迁结束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021年6月,一期5万吨/年CPE项目投产,后期发生的借款费用(停产时已存在的有息借款),按照新厂区各项目投产进度和投资比重,计入当期损益和其他非流动资产。按照上述会计处理,2021年度对停产前存在的有息借款本期利息513.40万元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上述会计处理,与有关上市公司的会计处理也保持一致。如,上市公司天原股份(股票代码:002386)将借款费用等搬迁支出在其他非流动资产核算。参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政府补助及搬迁支出会计处理的专项意见》:“天原集团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中核算的搬迁支出系天原集团因搬迁而发生或归集的支出,该支出预计在未来能以取得的搬迁收入弥补。截止2016年12月31日,天原集团在固定资产中核算的搬迁资产设备损失金额为96,491.60万元,加上在非流动资产中核算的如借款利息等搬迁支出124,247.85万元,合计搬迁损失金额为220,739.45万元”。

  综上,公司利息支出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结合银行授信、在建项目所需资金及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量化分析是否存在短期偿债风险,如是,请充分提示风险

  1、银行授信情况

  ■

  2、公司2022年度现金流入情况

  (1)根据市政府召开会议的相关要求,2022年度公司可收到剩余搬迁补偿款5.88亿元(目前已收到2.21亿元)。

  (2)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公司预测2022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约1,800万元。

  综上,2022年度公司预计现金总流入6.06亿元。

  3、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未来1年内到期债务和在建项目所需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应付账款3.64亿预计2022年度支付90%,剩余主要是质保金及根据割算报告比例支付后剩余金额。

  注2:①第二期项目建设支出根据目前与主要承建商的约定,一定比例的款项可以采用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延期至2023年支付的额度约6,000万;②2022年度第二期项目建设支出低于项目投资总额的原因:2022年年底计划建成双氧水和二期CPE项目,建成并不意味着需要全额支付项目款,实际付款需要遵循合同约定和依据项目进度,公司与工程建设单位均建立有稳固的互信合作关系,实际付款进度和付款方式双方将仔细筹谋和规划。公司资金安排和计划如下:双氧水项目优先集中自有资金支付,二期CPE将主要依靠正在审批的项目贷款来完成,项目贷款虽然已向相关银行申报,但由于尚未正式批复,故资金流入支出未列入上表之中。

  结合现金流入、银行授信及2022年资金支付情况分析,银行借款是否续贷,对公司短期偿债风险影响最大。公司停产搬迁之初,潍坊市金融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潍坊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就召集相关金融机构与公司召开协调会议,专项研究防控公司银行信贷风险化解措施,会议要求各贷款银行积极配合市政府对亚星化学寒亭厂区搬迁关停相关工作的部署,做好配套服务工作,在企业停产期间,统一行动,在企业正常还息的情况下,做到不抽贷、不压贷,不提高续贷要求办理续贷业务,不下降企业信用等级。一直以来,公司均正常付息,相关贷款也已正常办理续贷手续。

  综上,公司2022年总的现金流入6.06亿元,公司未来1年内到期的需要偿还的债务63,452.90万元,存在一定的资金缺口。公司将在后续工作中,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积极利用上市公司平台优势加大直接融资力度;同时与各金融机构建立良好信用关系,增加金融机构融资额度;另外,公司将与供应商、工程建设单位进一步加强互信合作关系,对应付款项不断进行优化和筹谋,确保资金链安全。

  综上,公司短期偿债有一定的压力,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短期偿债压力对公司造成的财务风险。

  (三)向控股股东借款用途、借款利率是否公允、借款多次展期原因及未来的偿付与借款安排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余额为2.39亿元,公司自2019年9月开始实施停产搬迁,并于2019年12月与潍坊市寒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国有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约定补偿款总额为14.18亿元,需根据企业腾空土地进展情况分批次拨付。停产搬迁以来,公司强力推进搬迁建设,期间资金保障成为按期搬迁的重中之重,但公司老厂区土地腾空进度并不与新厂区建设同进度推进,需要公司在“能利旧则利旧”的设备清运至新厂区之后,履行严格的国有资产公开挂牌程序再实施规范拆除腾空,导致补偿款拨付进度很难满足公司新厂区建设进度,基于该原因,公司在自有沉淀资金使用完毕以后,控股股东主动担当,利用自身资金优势,按照市场化原则,为公司借款用于搬迁过程中的日常周转,正是控股股东的鼎力支持和资金保障,公司一期5万吨/年CPE项目仅用了一年半不到的时间(包含受到疫情、雨季影响的停建时间)即建成投运。

  由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时间较短,市场同期短期借款利率均需在1年期贷款利率基础上有所上浮;同时考虑到控股股东的融资成本,且公司无需提供抵押担保;另外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也参照了其控股的其他上市公司(美晨生态,300237)开展同类业务的利率水平,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确定借款利率为年化7.5%,借款利率公允。公司在审议该议案时,独立董事均发表了交易价格公允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股东均在董事会、股东大会上进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借款展期的原因仍为公司搬迁建设资金需求与补偿款拨付进度不同步,为了顺利推进搬迁,经过与控股股东友好协商,决定延期归还该笔资金。公司搬迁期间,在项目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持续投入的情况下,公司将积极向控股股东申请,继续寻求资金支持;搬迁结束后,随着公司经营实力和盈利能力的持续增强,公司将新增融资归还该笔款项。

  (四)分笔列示银行理财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网点名称,购买时间、理财金额、期限、利率、到期时间、资金来源是否为控股股东借款等

  公司收到政府拆迁补偿款后专款存放于银行账户中。该笔资金需用于新厂区搬迁项目建设及正常生产经营等事项,由于建设资金的支付需根据工程进度或合同约定分阶段进行,公司无法将该笔资金进行定期存储,只能存放于银行活期账户中,仅有年化收益率0.3%的收益。因此,公司在不影响资金支付计划的前提下,利用该笔资金购买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推出的短期结算(T+0~T+7)低风险现金理财产品,该产品存取灵活,可以根据资金支出需求随时赎回,大多数理财时间在10天以内。资金来源主要为账面暂时不用的账面结余资金,非直接来自控股股东借款。

  ■

  (五)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公司应收控股股东款项情形,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经自查,不存在公司应收控股股东款项情形,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二、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针对以上问题,会计师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立亚星拆迁项目经理部的通知》(潍亚化字〔2019〕39号文件)、《国有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借款明细表及借款合同等,检查利息归集情况,查阅上市公司关于搬迁期间利息费用的会计处理;

  2、获取公司期末银行授信、资金预算表及现金流量预测表,分析公司短期偿债风险;

  3、获取控股股东借款合同,检查控股股东向其他公司的借款利率,了解借款多次展期原因及未来的偿付与借款安排;

  4、了解公司购买银行理财的原因,结合银行存款发生额,控股股东借款时间分析资金是否来源于控股股东;

  5、检查财务各类明细账、获取控股股东关联方清单,结合银行流水核对、应收票据备查簿、各明细账的细节测试,核查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公司利息支出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2019年停产后,公司搬迁建设期间,公司需要大规模的投资,停产搬迁建设期间出现了短债长投的情形;

  3、2022年度公司经营情况恢复,短期偿债有一定的压力,提醒投资者注意短期偿债压力对公司造成的财务风险;

  4、向控股股东借款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借款利率是公允的;

  5、银行理财的资金来源为账面暂时不用的流动资金,非直接来自控股股东借款;

  6、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应收控股股东款项情形,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问题七、年报显示,2021年固定资产期末数额为10.81亿元,相比去年增长近10亿元,原因系本期多项在建工程项目转固,请公司补充披露:(1)按项目分别列示固定资产配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明细、设计产能、实际产能、对应收入、期末余额、计提折旧及减值金额;(2)结合报告期末机器设备的具体使用情况、折旧计提政策,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折旧政策,说明公司对机器设备的折旧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一、公司说明

  (一)按项目分别列示固定资产配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明细、设计产能、实际产能、对应收入、期末余额、计提折旧及减值金额

  1、公司新建生产线投产情况

  ■

  注:含试生产阶段实际产能和收入

  2、公司新建生产线固定资产配置情况

  按照直接归属于各项目、公用设施辅助生产项目和经营管理项目分配的固定资产如下:

  (1)一期5万吨/年CPE项目

  单位:万元

  ■

  注:一期5万吨/年CPE项目为2021年6月转资。

  (2)12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

  单位:万元

  ■

  注:12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2021年12月转资。

  (3)公用设施辅助生产项目

  单位:万元

  ■

  注:公用设施辅助生产项目分别于2021年6月转资、2021年12月转资。

  (4)经营管理项目

  单位:万元

  ■

  注:经营管理项目为2021年12月转资。

  (二)结合报告期末机器设备的具体使用情况、折旧计提政策,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折旧政策,说明公司对机器设备的折旧计提是否充分

  报告期末机器设备主要为子公司亚星新材料已转资的机器设备,本期一期项目投产后,机器设备使用正常,公司会计政策机器设备折旧年限为3-28年,本期转资机器设备的折旧年限为10-15年,残值率3%,按照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公司停产前主要产品为CPE、烧碱、水合肼等产品,搬迁后拟建设项目CPE、烧碱及双氧水等。CPE与同行业中瑞丰高材日科化学,烧碱同行业滨化股份君正集团三友化工,5家公司机器设备的折旧计提政策如下表:

  ■

  瑞丰高材、日科化学主要产品为ACR、ACM,其生产工艺、装置与公司皆不同。5家公司的平均折旧年限,与公司目前的折旧使用年限基本相符,没有明显差异。

  二、核查情况

  在核查过程中,会计师获取了公司的固定资产清单,检查了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查询了同行业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并分析机器设备折旧政策是否存在差异。经核对分析,公司与同行业折旧使用年限基本相符,没有明显差异,折旧计提充分。

  问题八、年报显示,公司期末应付账款余额3.64亿元,占年末总资产的19.51%,请公司补充披露应付账款的明细情况,包括往来对象、是否为关联方、金额、形成原因、发生时间、约定偿付时间,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如存在借款,说明利率情况。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一、公司说明

  1、期末公司前二十名应付账款明细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竣工结算完成后付至定案值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两年内付清,预计2022年可付款至85%左右,剩余延至2023年。

  注2:每月支付工程款120万元人民币,直至付清。

  注3:(1)废水项目:余5%作为质保金两年后付清;(2)机修项目:施工公司退场一次性结清工程款,预计2022年付清;(3)零星土建项目:工程完工两个月内出具结算书外审定案后支付,为在建项目。

  注4:在建项目,目前按月支付上月已完工程量的80%;全部完工后付至已完工程量的90%,竣工结算完成后付至定案值的95%,5%作为质保金两年内付清。

  注5: (1)耐酸瓷砖及水泥沟、池壁防腐:工程竣工验收审计结算后按定案值的90%支付;(2)5万吨CPE装置、公辅项目、12万吨离子膜烧碱氯气液化单元保温工程:质保期两年,每届满1年无质量问题付5%,期满无质量问题付清 。

  注6:工程结算不超过工程完工的80%,结算后至90%,质保金10%,满3年且消除所有质量问题后支付5%,满5年且消除所有质量问题后,支付剩余的5%。预计2022年支付至90%。

  注7:完工后付至已完工程量的90%; 竣工结算完成后付至定案值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两年后付清。预计2022年付到95%。

  注8:路基处理完成石渣压实后付合同金额的30%,预制混凝土地面完成交付使用时付至合同金额的70%,25%按甲方计划付款,余5%质保金两年付清(第一年无质量问题付2%,剩余3%第二年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预计2022年付至80%。

  注9:全部路面工程:完工后付至50%,竣工结算完成后付至定案值的95%,余5%作为质保金两年内付清,预计2023年付至95%。

  注10:综合废水系统项目:5%作为质保金,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二期新增项目付款金额预计2022年付清。

  注11:按月支付上月已完工程量的85%;100万后支付上月已完工程量的80%;完工后付至已完工程量的90%;竣工结算完成后付至定案值的95%(预计2022年付款至85%左右),剩余5%作为质保金两年后付清。

  注12:1老厂区拆除服务:预计2022年付清。

  注13:主要付款方式每月支付上月已完工程量的80%;完工后付至已完工程量的90%,竣工结算完成后付至定案值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两年后付清。预计2022年付款至95%。

  2、公司应付账款的记录

  公司购入材料、商品等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根据有关凭证(发票账单、随货同行发票上记载的实际价款或暂估价值),记录应付账款;工程及安装类,根据工程割算报告、发票、工程实际进度及工程量的暂估价值等记录尚未支付的应付工程款。

  二、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会计师主要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与材料采购、固定资产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

  2、获取主要应付账款的明细,检查相关的合同、协议、决算(割算)报告及发票等资料,核查发生时间、合同约定的偿付时间等信息;

  3、对大额采购执行了合同进度检查程序,根据合同中约定的时间节点,检查实物到货及工程进度情况;

  4、对期末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执行了盘点程序,在盘点过程中对部分实物留存了照片;

  5、函证主要应付账款余额、发生额,同时函证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等;

  6、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等网站,对主要应付账款基本信息进行查询;与公司提供的关联方清单基本信息进行核对;

  7、结合货币资金审计程序和应收票据审计程序,核对公司银行流水信息,检查票据转让方,确认是否存在支付款项异常事项。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应付账款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期末余额为购置固定资产、拆除老厂区及日常生产采购等形成,不存在借款。除已经披露的关联方应付账款,不存在未披露的关联方应付账款。

  2022年3月6日,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上海证券交易所自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10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1.11规定:“本所在作出是否撤销风险警示、终止股票上市决定前,可以要求上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公司提供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本所作出相关决定的期限。”同日,公司收到了本《问询函》,《问询函》回复期间,不计入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相关决定的期限。

  2022年3月18日,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问询函》回复文件,根据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自《问询函》回复后的10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但上海证券交易所在作出是否撤销风险警示、终止股票上市决定前,可以要求上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公司提供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相关决定的期限。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确认,公司将根据上述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八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利率 潍坊市 亚星化学
人气榜
跟牛人买牛股 入群讨论
今日热度
问股榜
立即问股
今日诊股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3-24 中复神鹰 688295 --
  • 03-23 天益医疗 301097 --
  • 03-23 长光华芯 688048 --
  • 03-22 荣昌生物 688331 --
  • 03-21 仁度生物 688193 72.65
  •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