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年03月19日 01:09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2658     证券简称:雪迪龙    公告编号:2022-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3月18日(星期五)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2年3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2年3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2年3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高新三街3号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敖小强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7人,代表股份数量为38,211.3760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6464%。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1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38,092.7260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458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为16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18.6500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20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91.3640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37%。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康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通过现场或远程视频的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现场表决+网络投票)

  1、审议《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8,105.096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19%;

  反对106.28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81%;

  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同意85.084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619 %;

  反对106.28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381%;

  弃权 0股。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58     证券简称:雪迪龙    公告编号:2022-014

  债券代码:128033     债券简称:迪龙转债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期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2、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召集人: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时间:2022年3月18日(星期五)下午15:00

  3、会议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昌平区高新三街3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的召开及投票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5、债券登记日:2022年3月11日(星期五)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敖小强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共3人,代表本期有表决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为35.945万张,面值总额为3,594.5万元,占本期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总张数的12.0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代表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审议如下议案:

  《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5.945万张,占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债券总数的 100%;

  反对0张;

  弃权0张。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上述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代表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上述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合法、有效;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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