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年02月24日 02:20 证券时报

  证券代码:603101 证券简称:汇嘉时代 公告编号:2022-007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2年2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2年2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8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需求,同意公司以乌鲁木齐新市区北京北路西部国际超市小区18栋一层、三层及四层部分商业房产(建筑面积共计7,294.23平方米)作为抵押(具体抵押房产信息以签订的抵押合同为准),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1亿元,期限一年,最终借款利率以签订合同为准。

  同意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北京路购物中心、昌吉市汇嘉时代百货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汇嘉时代百货有限公司分别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担保方式为保证金质押担保,业务金额共计不超过3,500万元整(含),业务期限12个月。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8)”。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101 证券简称:汇嘉时代 公告编号:2022-008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3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 http://www.chinaclear.cn)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3月1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前进街58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 http://www.chinaclear.cn)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3月10日

  至2022年3月11日

  投票时间为:自2022年3月10日15:00至2022年3月11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2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2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15:00至2022年3月11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年3月10日(星期四)上午10:30-下午18:00。

  (三)登记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前进街58号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壹份。

  (三)股东在网络投票期间若遇网络投票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或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联系办法:

  1、联系人:张佩

  2、联系电话:(0991)2806989

  3、传真:(0991)2826501

  特此公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3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01 证券简称:汇嘉时代 公告编号:2022-006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

  比例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潘锦海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潘锦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9,267,198股,持股比例从60.40%减少至59.37%。

  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收到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潘锦海先生通知,潘锦海先生于2022年2月22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83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3%,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

  注:以上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潘锦海先生履行前期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披露的《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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