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公司于2021年3月6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0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2021年3月1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2日、2021年3月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号)、《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18号)。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 2021年6月29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1年6月30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二) 公司于2022年2月2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66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回购最高价格2.29元/股,回购最低价格2.07元/股,回购均价约2.11元/股,使用资金总额350.6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 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存在差异,差异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回购方案,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高于10,000万元;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2.30元/股(含)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173.91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1.44%。
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数量166.0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1%,支付的资金总额为350.6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实际回购股份数量占回购方案规定下限的7.64%,实际使用资金总额占回购方案规定下限的7.01%,回购数量、使用资金总额均未达到回购方案的下限。
产生差异的原因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后,公司根据资金情况,计划分阶段实施回购。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大宗原材料大幅上涨等供应链变化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支出较多;公司存在偿还到期债务的压力;商品房预售款相关事项对公司营运资金使用效率带来一定影响。一系列外部市场环境和自身经营安排与预期的差异导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目前未能达到下限。为聚焦生产经营,保证公司日常持续经营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公司审慎考虑决定终止回购公司股份,将资金优先用于日常经营性支出及刚性债务还款等与维持日常经营稳定相关的事项。终止回购股份更加符合当前公司的实际情况,能更大程度上保障广大股东的权益,公司就终止股份回购事项对未能完成本次回购方案深表歉意。
(四) 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本次股份回购未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1年3月2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166.02万股将暂时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票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将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终止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能实施前述用途的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将存在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的风险。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编号:2022-010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2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何延龙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日常持续经营能力,同意公司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将有限资金优先用于日常经营性支出及刚性债务还款等与维持日常经营稳定相关的事项。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号)。
公司独立董事谢思敏、吴联生、林忠治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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