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37 证券简称:镇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2年1月12日,赵立渭、范其海、范晓梅、翁巍等40名股东(以下简称“相关股东”)与宁波舜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通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相关股东拟将其合法持有的12,289,331股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5.04%)(以下简称“标的股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舜通集团,每股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14.2786元/股,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共计人民币175,474,441.62元。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实施完成后,舜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舜建集团、赵立渭、范其海、范晓梅、翁巍将合计持有公司71,088,14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17%。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为舜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为余姚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披露的《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收到相关股东和舜通集团通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南》对相关股东和舜通集团转让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出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表》(上证股转确字[2022]第35号〈1-40〉),同意相关股东与舜通集团按照转让价格14.2786元/股协议转让12,289,33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5.04%),该确认表自上交所确认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尚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手续,目前相关准备工作正有序推进。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督促交易各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37 证券简称:镇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建设银行宁波镇海支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0,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保本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39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一、 前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4日通过中国建设银行宁波镇海支行申购了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该次认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1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6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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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公司收回本金10,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385,479.45元 ,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 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以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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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委托理财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投资产品,风险可控。
2.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产品发行主体、确定金额、选择投资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
3.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予以及时披露。
三、 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 中国建设银行宁波镇海支行保本理财产品一一10,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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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保本型理财产品(低风险、稳健型)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的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每年度结束后,结合上一年度委托理财情况,并根据公司资金规模、下一年度现金流量预算等情况,合理预计下一年度公司委托理财的总额度,拟定委托理财可行性方案。审计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939)为已上市金融机构,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中国建设银行宁波镇海支行,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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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的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购买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理财收益,从而降低财务费用。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支付金额1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11.78%,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六、 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七、 决策程序的履行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八、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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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4、理财产品购买凭证及合同
特此公告。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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