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进展的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进展的公告
2022年01月18日 05:54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19亿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决策有效期内购买,单笔委托理财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本次购买的结构性存款期限分别为365天、91天、35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2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6)、2022年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1)。

  一、 本次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公司在确保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获得稳定收益,从而进一步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情况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资金全部为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9亿元。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99号),首旅酒店本次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34,348,410股,每股发行价格22.33元,共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2,999,999,995.30元。截至2021年11月23日止,认购款项已存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账户。根据首旅酒店与华泰联合证券签订的协议,扣除部分承销商的承销费用人民币 5,724,000.00元(含增值税)后的余额2,994,275,995.30元,已于2021年11月24日全部存入首旅酒店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发行累计发生9,209,480.58元(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包括承销费用6,871,698.11元,审计及验资费用601,405.59元,律师费896,226.42元,印花税747,697.63元,材料制作费用92,452.83元。募集资金扣除公司累计发生的发行费用后,净募集资金2,990,790,514.72元,其中增加股本134,348,410.00元,增加资本公积2,856,442,104.72元。

  上述资金于 2021 年11月24日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21)第110C000809号《验资报告》,且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三方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3、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高度关注理财产品的相关风险并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公司持有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能用于质押。

  (2)财务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经营层,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3)财务部建立投资台账,做好账务处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

  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9亿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保本型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211882】

  ■

  2、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211883】

  ■

  3、招商银行点金系列进取型看跌两层区间91天结构性存款【NSH02351】

  ■

  4、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三层区间35天结构性存款【NSH0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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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二)风险控制分析

  1、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运营。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披露义务。

  4、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截至2022年1月17日,公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具体信息如下:

  ■

  注:最终收益以产品到期实际结算收益为准。

  上述现金管理的交易对方中国银行(601988)、招商银行(600036)均为已上市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66.67%;截止2022年1月1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前,公司委托理财余额为人民币8,500万元,占公司2021年9月30日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比例为5.62%,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19亿元后,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委托理财产品余额为198,500万元。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召开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6)、2022年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1)。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公司自2021年8月26日公告购买理财产品情况(临2021-050)后,新增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自2021年8月26日公告购买理财产品(临 2021-050)后至本公告日,新增购买理财产品219,900万元,具体信息如下:

  ■

  截止本次用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前,公司委托理财余额为人民币8,500万元,占公司2021年9月30日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比例为5.62%,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本次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19亿元后,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委托理财产品余额为198,500万元。

  上述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建设银行(601939)、招商银行(600036)、中国银行(601988)均为已上市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12个月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295,900万元。具体信息如下: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回的理财产品本金金额198,500万元。具体信息如下:

  ■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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