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第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059 股票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第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第八次董事会于2022年1月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2022年1月17日在华锦股份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共计9名。会议由董事长任勇强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新增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5名关联董事任勇强、杜秉光、董成功、许晓军、陈军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的4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新增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06)。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7日
股票代码:000059 股票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2年1月17日,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第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新增2021年度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类关联交易28,255.46万元。
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与会的关联董事任勇强、杜秉光、董成功、许晓军、陈军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4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此项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未超出年初预计,此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未达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5%,不需提交股东大会的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兵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晓东
注册资本:7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研发、销售节能产品;销售沥青、7号燃料油、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节能项目评估(不含资产评估);节能项目审计(不含财务审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检测;设备租赁(汽车除外);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批发成品油;制造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限在外埠从事生产活动);不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具体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为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02月06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81号院3号楼1001号
截至2020年末,该公司总资产58,705万元,净资产15,110万元,营业收入111,082万元,净利润992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594万元。
截至2021年9月末,该公司总资产56,289万元,净资产15,232万元,营业收入81,694万元,净利润460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8,667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同受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经查询,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各项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均按照国家规定的定价标准;无国家规定标准的按照行业价格标准;无可适用的行业标准的按所在地市场价格执行。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向中兵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销售柴油,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日常关联交易审议通过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签署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在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交易定价方式依据公开市场价格,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该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本次董事会会议材料,同意相关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以下意见:
经过审慎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所涉新增关联交易事项的运营方式和定价原则未发生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
该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内容和定价政策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第八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7日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