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5,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B20220029)
● 委托理财期限:90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发表同意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月 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一、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情况
单位:万元
注:上述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公司已将本金及收益全部归还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回报,公司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
(二)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98号)的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4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3,04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4,999,433.97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8年7月24日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8年7月2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247号)。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春光科技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0)。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结构性存款本金部分纳入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统一运作管理,投资者的结构性存款收益取决于观察日北京时间14点彭博页面“BFIX”公布的EURUSD即期汇率。
(三)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结构性存款,收益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为90天,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上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回报。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此次购买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是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内由公司授权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本着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审慎决策。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系保本型,在上述理财产品期间,公司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600926,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截止2021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与交易性金融资产总和为41,748.56万元,本次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5,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末货币资金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比例为11.98%。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认购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或“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收益将计入利润表中“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预计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发表同意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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