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除物业租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传媒”、“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向广东天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石公司”,曾用名:广东白天鹅文化企业有限公司)发出《关于解除〈广东数字出版中心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的通知》,自2021年10月31日起正式解除与天石公司于2014年8月25日签订的《广东数字出版中心租赁合同》及2020年11月23日签订的《〈广东数字出版中心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
一、事项概述
公司于2014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数字出版中心租赁方案的议案》,南方传媒作为出租方与天石公司于2014年8月25日,就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2号广东数字出版中心物业租赁签订《广东数字出版中心租赁合同》,起租日自2014年9月至2034年8月止,总租金金额82,095.4 万元,免租期15个月。
公司 2020 年10月19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广东数字出版中心租赁事项的议案》,同意收回广东数字出版中心部分物业,涉及租金金额约为6471.58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部分物业已全部收回。
因天石公司已拖欠南方传媒多月租金和第三期租赁保证金,以及逾期支付租金、第二期和第三期租赁保证金的违约金等多项款项,公司于2021年10月31日向天石公司发出《关于解除〈广东数字出版中心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的通知》,自2021年10月31日起正式解除与天石公司于2014年8月25日签订的《广东数字出版中心租赁合同》及2020年11月23日签订的《〈广东数字出版中心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天石公司应在合同解除的次日将租赁场地移交给南方传媒,公司将做好后续移交相关工作。
二 、解除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解除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目的是控制经营风险,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三、风险提示
由于目前租赁双方未就合同及补充协议的解除达成一致意见,未来不排除将 通过法律诉讼途径方式解决分歧。公司后续将持续跟进催缴拖欠租金及场地交接等情况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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