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医疗资产第三期交易对价支付进展的公告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医疗资产第三期交易对价支付进展的公告
2021年11月03日 02:31 证券时报

原标题: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医疗资产第三期交易对价支付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78 股票简称:常宝股份 编号:2021-094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医疗资产第三期交易

  对价支付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医疗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医院股权购买协议〉的议案》等,公司拟将持有的山东瑞高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什邡第二医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宿迁市洋河人民医院有限公司90%股权出售给上海嘉愈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愈医疗”)及其控股股东中民嘉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民嘉业”,中民嘉业及嘉愈医疗以下合称“购买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公司出售医疗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2021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医疗资产及关联交易暨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以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年3月31日)的评估价值为依据,三家标的股权的价格合计为人民币9.2亿元,其中,洋河医院90%股权对应的交易对价为人民币3.2亿元,什邡二院100%股权对应的交易对价为人民币2.6亿元,瑞高投资100%股权对应的交易对价为人民币3.4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公司出售医疗资产及关联交易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2021年5月3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医疗资产及关联交易暨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因中民嘉业和嘉愈医疗未能按照约定如期在2021年7月31日支付第三期交易对价人民币2.5亿元,经各方协商,公司与中民嘉业和嘉愈医疗签署了《医院股权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拟将第三期交易对价的支付进行相应调整,其中中民嘉业和嘉愈医疗应于2021年8月20日或之前支付第三期交易对价中的人民币1.1亿元,应于2021年10月31日或之前支付第三期交易对价中的人民币1.4亿元,并承担相应的延期支付违约金。2021年8月1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医疗资产及关联交易第三期交易对价支付时间调整暨签署补充协议(二)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2021年8月19日,公司收到购买方支付的第三期交易对价中的人民币1.1亿元及协议约定的延期支付违约金,公司累计收到购买方支付的股权购买款合计人民币4.6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收到出售医疗资产第三期交易对价部分款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

  截止2021年10月31日,公司尚未收到购买方支付的协议约定的第三期交易对价中的人民币1.4亿元及延期支付违约金。公司将根据《医院股权购买协议》、《医院股权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及《医院股权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约定,督促购买方尽快支付第三期交易对价中的人民币1.4亿元及延期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公司将根据支付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日

  证券代码:002478 股票简称:常宝股份 编号:2021-093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价不超过人民币5.80元/股,回购资金总额拟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的股份将依法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4日和2月20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10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318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12%,最高成交价为4.8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04元/股,支付总金额为45154132.25元(含交易费用)。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3月15日)前五个交易日(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3月12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44610500股。公司自首次回购股份以来,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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