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股票于2021年9月30日、10月8日、10月1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2021年10月12日,公司股票再次涨停。2021年9月30日、10月8日、10月11日、10月12日已经连续四个交易日涨停,公司股票价格从11.57元/股上涨至16.94元/股,涨幅达到46.41%。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0月12日,公司滚动市盈率为56.93倍,明显高于行业平均值。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1、公司股票于2021年9月30日、10月8日、10月1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于2021年10月 12日披露了《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2021年10月12日,公司股票再次涨停。2021年9月30日、2021年10月8日、2021年10月11日、2021年10月12日已经连续四个交易日涨停,公司股票价格从11.57元/股上涨至16.94元/股,涨幅达到46.41%。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0月12日,公司滚动市盈率为56.93倍,明显高于行业平均值。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3、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 中披露的风险因素,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有关公司风 险因素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网站上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 素”。
(二)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其他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
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 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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