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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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0月1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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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陈宏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林志军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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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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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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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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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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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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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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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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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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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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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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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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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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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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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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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暨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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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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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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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议案2实行逐项表决;议案1、2.00(2.01-2.10)、3、4、5、6、7、8均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并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为议案1、议案2.00(2.01-2.10)、议案3、议案4、议案6、议案7;该等议案关联股东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应当回避表决。
4.上述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明锋、罗旌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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